七十一章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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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喜的眼皮很重,很重,像是壓了千金的石頭,怎麽都睜不開。

他的腦子裏有兩個聲音,一個在說,睡吧,睡吧,睡着了就什麽煩惱都沒有了。

另一個在說,醒過來,你還有人要找,你還有事要做,你不能這樣睡去。

常喜的手指輕輕顫抖着,身體不時的抽搐,像是要掙紮着從這黑暗中醒來。直到一聲雞叫,像是喚醒了他的所有意識,常喜忽的睜開眼睛,再一次看見了這個他依戀的世界。

意識像是螞蟻,慢慢爬回了他的身上,他的身體像是分解了一般并不完整,胳膊,腿,還有脖子都不是很聽使喚,他試着用手支撐着身體坐起來,卻又無力倒下了。

“小夥子,不要亂動,你傷的很重。”

蒼老的聲音傳進常喜的耳膜,他能聽出這個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者,這個老者的聲音含着慈愛,并不是壞人。

“是您,救了我麽?”常喜艱難固定着眼睛的焦距,試圖看清面前的老人。一張長滿皺紋的臉漸漸浮現在眼前,常喜看着他,目光中含着感激。

“不是我,是我兒子,你倒在了林子裏,是我兒子砍柴把你救回來的,看你身上到處都是傷,随便敷了一點草藥,也不知你好些沒有。”老者須發皆白,穿着一身粗布衣裳,拄着有些發亮的拐棍,笑容可掬。

“原來是令郎救了我,真是多謝。要不是你們,我可能在林子裏被狼群吃了。”常喜艱難偏頭,像老者點了點頭。

“年輕人不必客氣,任誰看見也不會放任不管的,我兒子啊打小就心善,受了傷的小貓小狗都要撿回來,何況是一個大活人。”老者說着臉上帶着笑意,可見對這個兒子頗爲縱容。

“令郎一定會好人有好報的,不過請問令郎見過一個身受重傷的俊雅男人麽?他穿着青布衣裳,頭上系着藍色發帶,應該就在我的附近。”常喜忽然想起了九王爺,不知他可安好。

“這個……”老者沉吟片刻後說道。“小兒說并沒看見旁人,隻瞧見了公子一人。”

“哦?是麽?”常喜挑了挑眉,直覺這個人有些不對勁。“辛苦老人家,我的衣服裏有些銀兩,老人家拿去用吧。貼補一下家用,令郎砍柴也很辛苦。”

“公子,不用這樣客氣,我們救人也不是爲了錢财,公子留着自己用就好。”老者說着擺擺手站起身來,拄着拐杖出了門。

常喜又倒回床上,像是剛剛幾句話用盡了心力似的,累的喘息不已。

常喜隻覺得那個老頭古怪,既然救了他,問起九王爺卻是支支吾吾,若是圖财,直接把他衣服裏的錢拿走豈不是更好,若是害命,爲何不直接殺了他反而要把他弄到這個小屋裏将養。

事情越來越奇怪了,常喜已經不知道如何去思考,他不明白哪裏不對,明明一切都那麽順理成章,可是他爲何與九王爺這般離奇的失散,那個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公子,吃點東西吧。”一個身穿粗布衣裳的十七八歲小丫頭從門外進屋,端了一碗玉米面粥。姑娘臉有些紅,是被風雨吹出的血絲,身上衣服雖然舊,又沒什麽款式,卻洗的很幹淨。常喜定定看着這個姑娘,試圖探查出她的身份。

“公子……你在看什麽?”姑娘本來就紅的臉變得更紅,有些粗糙的手指拿起一柄勺子,舀了一勺遞到了常喜嘴邊。“公子吃點吧,你已經一天一夜沒有吃東西了。”

“一天一夜麽?”常喜喉嚨有些幹啞,腹中也适時響起了呼噜聲。

“可不麽?前天我哥把你撿回來的,你一直昏睡着,這不是才醒麽,快吃點吧,你肯定餓壞了。”姑娘漸漸也健談起來,不像之前那般矜持羞澀。鄉下姑娘終究比宮裏的,多了幾分淳樸和爽快少了幾分虛僞和做作。

“嗯,有勞姑娘了。”常喜笑了一笑,張嘴接過姑娘遞過來的粥,抿到嘴裏咽下。每一個味蕾都覺得鮮美異常,玉米粥帶着天然的清香和絲絲滋潤的湯汁流入常喜的胃裏,美味的他想舒服的歎息一聲。

“好吃吧,再吃點。”姑娘眼睛晶亮亮看着常喜把一碗粥吃完,臉上笑意盈盈。“我哥還說你是大戶人家的公子,不會吃我做的粥,我這就把空碗拿給他看!”姑娘說着笑着跑出了屋子。

常喜隻覺得沒有吃飽,一碗玉米面粥真是不當餓,卻也沒辦法。他知道自己餓了很久,并不能突然吃很多東西,容易把胃撐破。他隻能閉着眼睛回味着那粥的味道,tiantian齒縫間的殘留,慰藉着自己的饑腸辘辘。

慢慢的常喜身體好起來,他開始認識這裏的每一個人。這村子是牛家村,離他出事的那座山有五裏選。靠山吃山,牛家村都以砍柴,挖野菜,挖藥材爲生。他們也偶爾打獵,隻是不會打太大型的野獸。

救他的人叫牛大興,是這家的長子,已經二十歲了,正打算秋收後就娶個媳婦。那個姑娘是這家的二女兒,名叫牛小妮,長得漂亮是村裏有名的一朵花,聽說有不少人喜歡着她。

牛老漢和牛老太是這兩個孩子的爺爺奶奶,十分疼愛他們,牛根生是牛大興的父親,整日在村口的老榆樹下賭博,經常不在家。

常喜知道自己的名字太容易被認出來,遂改名常溪,說是路過此地的書生,牛小妮倒是高興的不得了,留他多住幾天。

常喜說九王爺是他的哥哥,因爲狼群襲擊而失散,村裏人很是熱心,組織了一支民兵隊伍幫着常喜去找那他的哥哥,卻連一絲布條都沒有找到,仿佛那日的一番姝死搏鬥并沒有發生似的。

常喜知道後,難過了三天。茶飯不思,心疼的牛小妮換着花樣給他做飯,就怕他餓到。常喜也不想拂了她的面子,能吃一點便是一點,倒把牛小妮高興的什麽似的。

常喜就這樣在這個牛家村住了下來,他像是一個外來的翩翩公子,把村裏的少年們都比了下去。常喜無論是穿絲質長袍還是粗布短褐,都是一樣的玉樹臨風。這使他不知不覺成了村裏未婚男子的公敵。

“那個人那麽瘦,能幹活麽?”

“是啊手那麽嫩,能砍柴麽?”

“穿成那樣,不定是哪裏的人呢,肯定花心。”

“看他走路那麽輕,水桶都拎不動,不會是女扮男裝吧。”

“呸!什麽女扮男裝,明明就是個死太監!”

“哈哈哈哈哈哈哈”

幾個男孩一齊放聲大笑。

“你們幾個,想死麽?”

紅臉蛋姑娘牛小妮手裏拎着洗衣服用的棒槌,皮笑肉不笑看着幾個背後說人壞話的男孩子。

“姑奶奶饒命!”幾個男孩後背貼着樹,一步一步挪走了。

“你不用怕,我在呢,他們都怕我。”牛小妮笑着回頭看着身後的男人,剛剛的彪悍勁消失無蹤,臉上露出甜甜的笑容。

“小妮,你不用爲我這樣,我并不介意他們怎樣說。”常喜懷裏抱着一個圓盆,盆裏放着滿滿一盆的髒衣服,跟着牛小妮來到小溪邊。

“常公子就是大氣……這些鄉野小民,怎能跟常公子相提并論。”牛小妮從常喜手裏接過衣服盆子,扭頭走到河邊蹲下。

“這河水好美。”常喜說着也走到河邊,伸手撫摸着河水,輕柔的水像是那個人的手,流過他的手指縫,溫柔又幹淨。

“河水有什麽美的,每天看都看膩了。倒是聽說,京城才美,又大又熱鬧,可惜我沒去過。”牛小妮比其他女孩粗壯的胳膊拎起衣服浸入水中,嘩啦啦沖洗着。又拿着棒槌,砰砰砰捶打着衣服。

常喜看着小姑娘的背影,忽然覺得她比任何一個他見過的宮裏的美人都要美,這是一種無法比較的美,不是孱弱的西子,不是美豔的妃子,而是一種純,一種真,一種發自内心的讓人喜歡的美。

“京城……那裏不如這裏漂亮。那裏太過嘈雜,哪裏有這裏的安靜靜谧,世外桃源一般。”常喜說着找一塊石頭坐了下來,看水中魚兒擺尾吐泡。

“常公子去過京城麽?”牛小妮擡起頭來,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常喜,渴望從他那裏得到多一點的信息。

“去過吧,那裏又大又空,又亂又雜,每個人都在算計,卻自己總比别人先死。我不喜歡那裏,我反倒喜歡這。”常喜看着山邊下落夕陽,陽光映着少女的臉,粉嫩如春花。

“那你就留下來吧,一直住在這裏好不好?看你說話文鄒鄒的,不如在私塾裏做個教書先生,這樣不就行了麽?”單純的少女眼含希冀,看着那個俊朗的男子。

“不行,我要離開這裏,我要去找一個人。”常喜輕輕搖了搖頭,放棄了如此安逸誘惑的邀約。

“找誰?你哥哥麽?他可能被狼吃了,連鞋子都沒留下。”

“不!不可能!”常喜忽然站起身,本來舒展的眉頭皺成川字,臉上怒氣沖沖。“他不可能死!我一定能找到他!”

常喜說着就轉身往回走,腳下一空手掌趕緊抓住身邊的樹木,他的身體還沒好,總有些部分不太聽喜歡。

少女趕緊扶住了常喜的胳膊,臉上神色委屈。心裏暗歎一口氣,你若走了,我當如何? </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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