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章 攤上好事了,官府發老婆了(第一更,求訂閱)
這陣子李招财的心情那是相當不錯。
雖說睡在破土地老爺的香閣裏頭,甚至就連同地也賣了,成天靠着鄉親們“接濟”過日子。
可這日子舒坦啊。餓了就在村子裏晃蕩晃蕩,在狗嘴裏頭搶口食吃。要不就是問鄉親們讨口飯吃,撐不着,但也絕對餓不死。
其實,他大可不必如此,隻要他願意,往城裏一去,報上名不出一個月就上船出海了。
背井離鄉?
去海外謀生?
那是人幹的活嗎?就是因爲不想幹活,他才過到現在這份上。
其實,原本的他家裏過去也不差啊,雖然沒有良田百頃,可卻也是有幾十田的小康之家。可經不住他折騰啊。
其實,他倒也不壞,但也不是什麽老實巴交的農夫,隻是那種沒心思種田,好吃懶做的二流子。
爹娘在世的時候,還有人管着,爹娘先後離世,李招财着實過了幾年的舒坦日子,日子爲啥過的舒坦,賣房子賣地啊!
再後來,啥都沒有了,就隻能在土地老爺的香閣裏窩着了,可即便是如此,他也沒心思去幹活,要不然,到附近那個老爺家裏打個長工,也夠過活的。可他不成,幹活?
那是人幹的事嗎?
于是就過上了現在這樣的日子。
平常他最喜歡的就是聽人說什麽闖賊、獻賊這他們的事了,當然,他也比不了李自成、張獻忠、高迎祥那些人。人家就算是當混混那也是做大哥的。而他沒那能奈,就是有也不敢去幹造反的事情,缇騎的馬鞍旁可不缺地方挂腦袋,拿自己的腦袋換人家升官發财,幹這種事的人得多蠢啊!
頂多也就是幹點偷雞摸狗的事。本鄉本村大都是一門一族的親戚,即便是偷隻雞摸條狗,也就是挨上頓打,遭兩句罵。沒有誰因爲他偷雞摸狗喊來缇騎。
可這并不妨礙他喜歡聽李自成、張獻忠、高迎祥他們那号人物的事啊,雖然真讓他殺人放火他也沒膽量。但經不住那些人說着什麽,當年鬧闖賊的時候,不少像他這樣的混混三五成群的在鄉間裏晃蕩着,也不是去殺人放火,也就是耍個無賴,到地主老财家裏吃個大戶,騷擾一下大姑娘小媳婦什麽的。
當然,要是抓着機會,嘗嘗肉味,那也是尋常的事情,至于官府?天下大亂的時候,還有官府屁事啊!
那種日子才是日子啊,領着幾百上千的流民,沖到地主才财家裏吃喝……直到把他家的糧食吃完了,吃空了爲止。
逢着災荒的時候,官府通常是不管這種事情。這種時候,不出民變就要謝天謝地了,激民造反?糊塗!吃大戶就吃呗……反正又不是吃自己!
那日子好啊!
可那種日子也就是聽人家說說,畢竟都是十年前的老事了,現在還不等他去吃,缇騎就殺過來了,把腦袋往馬鞍旁邊一系,妥妥的功勞啊。
得,還是想想得了!
不過,現在吃不了大戶,但是能吃着官府,今年遭了水,官府設了粥棚,向災民施粥。
那粥不僅管飽,而且還不用讨!
這日子,過得簡直就是神仙日子。
又一次,端着破碗朝着鎮上的粥場走去時,他并不知道,昨個村子裏的李老财,按輩份那貨得喊他一樣叔,已經把他的名字給報了上去。
好吃懶做、偷雞摸狗的二流子一個。
擱在村裏是禍害,這樣的人,送到承化去吧。
那邊不是發媳婦嘛。這也好,讓六爺家有個後,六爺黃泉之下,也是會瞑目的。
“哎呀,也不知道今個的粥裏有沒豆子,那豆子倒也是挺香的……”
端着碗,排着隊領粥的功夫,隻見兩個缇騎走到他的面前。
“你叫李招财?”
“回,回軍爺話,小,小的叫叫李招财。”
李招财戰戰兢兢的答道,
難不成昨個偷看九嫂子洗澡的事案發了?
“那就好,是自己跟我們走,還是帶上铐子?”
聞言,李招财的手一軟,碗摔掉在地上。
“軍爺,我冤啊,我冤啊,她洗澡的時候,小的我就看了一眼,隻看了一眼啊……”
在這一瞬間,李招财的腦海中浮現出了十年前,缇騎從面前經過的那一幕,馬鞍旁邊挂着十幾個血淋淋的腦袋,他寫出竹淋了幾裏地呀。那一幕吓到他到現在都不敢忘。
俺得個娘啊,完犢子了,咋就輪到我了。
眼前一黑,人就暈了過去。
……
半個月後,就像趕牲口似被人從火車車廂裏轟了下來,李招财還沒弄明白怎麽回事的時候,又被缇騎驅趕着朝着一座大院子走去,院子裏擠滿了人,瞧他們身上的衣裳,破破爛爛的不比他好多少。
大明沒有乞丐——乞丐早就被送到海外或者東北等地去了。這些人都是村裏不務正業的二流子。按照朝廷的政令,爲整治民風,各地官府将社會上不勞動的遊手好閑者加發逮捕,這些人被逮捕後,即被送入各個港口的待發所。
前腳進了開封的待發所,後腳就有人驅趕着他們排隊,不排隊?看守一棍就抽了上去。不一會,他們就排成了隊,雖然隊伍還是亂七八糟的,可倒也好看了一些。
“你們都聽好了,往後的半個月裏,你們要在這裏受步操,受訓練,半個月後,一律發往承化省,還想像過去那樣遊手好閑,不勞而獲,門都沒有……”
站在人群中李進财傻了眼。
承化省?那鳥地方在那啊?
在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一去不複返了。
這邊訓話的長官話音剛落,人群裏就亂了起來,可等待他們又是一通亂棍。
擱這地方,沒有人和他們講理,
挨了打的衆人,隻得服軟的去洗澡,身上洗的不幹淨,再挨幾棍,直到洗幹淨了,才領到一身“丘八衣”,字如其意,就是當兵的衣裳,說白了就是用帆布做成的類似類似軍衣軍褲,款式類似19世紀中後期的軍裝。
這種軍裝比傳統的軍裝更适合軍隊,厚實的帆布不僅耐磨,而行動更靈活,不過從平虜軍那會就一直不怎麽受民間待見。
直至前些年,有軍戶别出心裁,照着它的樣子做成帆布服賣給苦力穿。因其耐磨耐洗,頗受搬運工、苦力的歡迎,很快就在底層百姓中流行起來,叫它什麽的都有,什麽“苦力褲”、“苦力衫”之外,最流行的叫法就是“丘八衣”,無他,最早就是從軍隊裏傳出來的。
換上一身“丘八衣”裝的李招财還真有些不太适應。
爲啥?
太幹淨了。
衣裳幹淨不說,身上也幹淨。
上回洗澡是啥年月的事了?
在待發所期間,這些人每15人編成一隊,選出一人任隊頭,每天到附近進行體能操練或隊列、行軍訓練,甚至還要學習火槍的使用,以及簡單的刀術。爲什麽要訓練,承化那地方是新附未靖的地方,萬一要是有叛亂,這些人還是能派上用場的。
每天的訓練,把李招财都累得像條狗一樣,可他卻不敢抱怨,這裏頭的軍棍可不留情。
那些軍爺打軍棍的時候,嘴上還說着。
“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好好訓練,等到了承化省,那邊官府可是發老婆的,你擱在這地方,是個娘們都不會嫁給你,讓你不知福,不知福……”
那軍棍打的是啪啪作響……
經過短期集訓之後,李招财他們終于登上了前往承化的大船,在上船的時候,他的心裏還嘀咕着。
這官府,還能真發老婆不成?
天底下那有這種好事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