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邊吃雞蛋挂面湯,邊聽四姐說着她的工作。
寫材料,其實主要指領導講話、文件編寫、調查報告、典型材料等,在九十年代以後,統稱公文。
其實在六十年代,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這種東西已被錘煉得爐火純青。大字報、小字報、無中生有的專案組調查報告、拔苗助長的“假大空”典型材料等等。它的格式是固定的,隻要填上迎合時代潮流的時髦詞語就成了,類似于封建時代的“八股文”。
在九十年代,一些大學還專門開設了“公文寫作”爲公共課,對此我是很不以爲然的。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所謂百家争鳴,百舸争流!經這麽一個“八股文”培訓班出來的人,文章則都戴上一副千人一面的臉譜,可惜了許多年少。
但你要官場上掙紮,還必須戴上這個臉譜。否則便會被打入“另類”,連一個“好文吏”也作不上,更何談“好官”了!前生五年縣委秘書的生涯,使我對這副臉譜的應用,更是磨練得得心應手。
我把一些公社常用公文的格式、寫作技巧,給四姐簡單地講述一遍,還給她舉出一些例文,便于她理解。
“切記,寫這些材料,不需要漂亮的詞語修飾。簡潔是它最大的特點。它不同于詩歌、散文、通訊,也不需藝術的誇張,和小說是不一樣的。”我最後又強調了一點,“四姐,吃完飯了,你們辦公室的報紙吧。”
我得把國家的政策動向了解得多一些,雖然報紙上不一定都能及時地刊載出來。但這也是當時了解全國動态的唯一渠道。電視未曾普及,全縣也隻有縣委有一台;電台信号太差,隻能收省電台一家;電腦?聽都沒聽說過。
四姐把近期的《人民日報》、《j省日報》、《梁州報》,都給我抱到她宿舍(辦公室主任權真大,連書記的《人民日報》也敢動)。拉上門,她又回辦公室,寫她的材料去了。
翻開七月份的報紙,7月1日、2日《人民日報》、省報頭版頭條,都是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勝利閉幕的消息。會議通過了黨中央提出的把全國工作着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
這可是國家的一項重大舉措,我急忙拿出筆摘抄一些要點。
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增選彭真等人爲人大副委員長,任命陳雲、薄一波、姚依林爲副總理(此時葉劍英爲委員長,鄧小平、**等爲副總理)。
老将都出馬了。“四人幫”餘黨下台後形成的政治真空,迅被務實的老将們填補上來了。看來黨中央的糾錯平反工作已近尾聲。
大會還提出,國民經濟要進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八字方針。這一個八字方針,對于在十年浩劫造成的國民經濟近于全面癱瘓的複蘇、提高,起了很大的積極作用。
特别是這次大會,還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一系列措施,出台了《中央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政府組織法》、《選舉法》、《中外合資企業法》等七部法律。
在《組織法》、《選舉法》中,進一步明确了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人大,詳細闡述了各級人民代表的選舉方式。這對于恢複和加強被“文化大革命”摧毀的我國政權機構、人民當代作主的國體制度,是相當重要的。而“文革”十年靠“打、砸、搶”、“造反有理”的搶班奪權的無政府主義狀态,也一去不複返了。
刑法中明确規定:保護私人所擁有的一切合法财産,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它生活資料,以及依法個人,家庭所有或所用的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樹等生産資料。
刑法中還規定: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它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嚴禁聚衆打、砸、搶,嚴禁非法拘禁、誣告陷害;對以暴力或其它方法,包括用“大字報”“小字報”,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的,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春天來了,春天來了!我看到這裏,不禁替全國的老百姓,拍額相慶。
這幾部法律出台的重大意義,沒經過那個時代的人,是絕對領會不到的。特别是八0後、九0後的那些年些人。他們理所認爲:私有财産不受侵犯,人身權利更是要得到先的保障,至于肖像權、言論自由權等,那也都是人權的基本保障。
看來有必要在這裏,給他們補點曆史知識(不敢說是補課,咱沒那水平,互相切磋)。
在五、六十年代起,特别是六十年代“文革”起的十年中,**、“四人幫”一夥所造成的危害,是極其嚴重的。毫不誇張的說,中國已到了亡國的邊緣:國民經濟一片癱瘓,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整個被砸爛;學生不上課搞串聯;工人不開工搞武鬥;解放軍不練兵搞支“左”;砸爛公檢法,黨委靠邊站。老幹部是走資派——下台;知識分子是臭老九——打到;“打、砸、搶”不學無術的造反派,橫行天下。農民老百姓一邊種地,一邊搖頭:不是咱不明白,而是這世界變得怪。
在這種情況下,哪有你的人權和私有财産的保護權?國家主席在任就被造反派拉出、批鬥,直到死亡;多少老元帥、老将軍(那可都是扛槍帶兵的),時刻提心吊膽,随時準備接受“小将”們的批鬥、再教育。那都是傷筋痛骨、“觸及靈魂”的再教育啊!有幾位元帥、将軍,就是含冤倒在了這些“教育”之下。
國家主席、元帥、将軍們的命運都是如此。村裏的平頭老百姓,就更慘了。家裏喂了點雞、豬、羊的,咱給你“割資本主義尾巴”:搶光、殺光;溝溝畔畔種了幾棵樹的,砍光、燒光;你敢口出怨言,稍加反抗,不用公社的人說話,大隊支書,民兵連長就有這權,一聲令下:基幹民兵,把他捆起來送學習班。
那時候各大隊都有基幹農民,出于備戰需要,全都是荷槍實彈。公社、大隊都有學習班,不聽話的抓起來送到學習班。那可不是給你本《毛選》讓你學習!一繩子先吊起來,沾水麻繩、木棍、大頭鞋(所謂翻毛皮鞋),幫你進行觸及皮肉的“靈魂深入鬧革命”。當時相當一部分人,就死在了這種學習班裏。死個人,也沒關系,通知家人來領:自絕于人民、自絕于革命,帶着一顆死不改悔的花剛岩腦袋,去見他的老祖宗了。家屬日後還要受到不時的牽連,替死人接受批判。當時大隊支書、民兵連長,可是能掌握一個人的生死命運的。
九十年代流行一句話:别拿村幹部不當幹糧。要擱在當時,老百姓才是幹糧,誰想吃就吃。
至于民主問題,在我國還有些曆史原因:舊中國直接從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脫胎而來。封建**主義、官僚主義,家長作風等封建意識、倫理道德觀念影響嚴重。長期以來不少人,把民主看作是工作作風問題。甚至看作點綴(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有不少這種現象)。以“人治”代替“法治”,把個人的意志,強加到一切法律之上,隻要集中,不要民主,把整個社會搞得毫無秩序可言。
這次出台的七個法律,雖然隻是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律建設的開始。但标志着社會的一切,已納入良性展軌道。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将從根本上把“人治”轉向“法治”。雖然這七部法律除“中外合資法”外,均在八0年一日一日施行。
看到這裏,我不禁得意忘形,哼出一當時尚不存在的歌:“一九七九年,那是一個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