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0章 衛道子


第990章 衛道子

那些黑乎乎的東西,都是些長約二十公分、寬度約隻有一公分多一點的竹片。

竹片不似這些巨石建築,能承受得住時間的打磨,哪怕是在封印下,保存狀況相對良好,也不可能完全不變樣,碳化、腐朽之後,就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這是——尺牍!

也就是竹簡的竹片。

而且是民間用來書寫書信的竹片,這從長度可以看出,一尺左右的基本都用于民間,而三尺左右的則用在诏書上,兩尺左右的卻是用來抄寫經書的,這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

看來……這确實是我家那位老祖宗留下的東西。

他應該是商代的人,在絕大多數人的意識當中,大概都以爲商代的書寫材料是甲骨和鍾鼎,畢竟現在挖掘出的商代文字都是出現在甲骨和鍾鼎上的,這絕對是個錯誤的認知,甲骨隻用于占蔔等,而鍾鼎則都是禮器,是重器,當然,也有可能是炊具,但總歸這都是非常規材料,之所以發現的都是它們,原因就一個——這些東西能扛得住時光的打磨。

實際上,商代的主要書寫材料也是竹簡,這從甲骨文中提到的“冊”、“典”等就可以看出,保存不下來就是因爲它的材料是竹子,而這裏因爲封印的原因,天官留下的竹牍記載竟然保存了下來,放出去絕對是舉世第一份,價值不可估量……

當然,它對于我的價值來說更大。

竹牍上是用毛筆寫出來的一個個小字,這也很正常,雖然相傳毛筆這東西是蒙恬發明的,按說出現于戰國時期,實際上這同樣也是錯誤的認知,根據現代考古發現,毛筆早在五千年前就已經出現了,甚至,在距今六千多年的仰韶文化遺址裏就有人發現了毛筆的雛形。

我也問過茳姚,她們那個時候用的确實就是毛筆,隻不過不是現在的狼毫筆,也就是用黃鼠狼尾巴上的毛做的毛筆,而是用兔子毛做的,名爲兔毫。

實際上,兔毫在書寫上要優于狼毫,隻不過原材料已經沒地方找了,古人常言制筆以中山兔最好,肥且毫長,大概就是現在太行山裏的兔子,然而現在的制筆行家壓根兒在太行山裏沒發現這種兔子,全國的所有兔子,毫最長的反而成了長江那邊的兔子了,原因可想而知,古人言筆鋒殺盡中山兔,可窺一斑。

有一種誇張的說法叫做,兔毫制筆,蘊藏了晉唐書法的一半秘訣。

可見這書寫效果的差距有多大!

哪怕是落在我們家這種沒什麽藝術細胞的傳承上,它仍舊有了優勢,竹牍上的文字是用墨寫上去的,最不易産生變化,能保存很久,文字用的就是祭文,那些怎麽看都晦澀的古怪文字,竟然生生寫出了一種飄逸感。

我看過很多的祖先留下的手劄,這位老祖宗的書法可能是最棒的,雖然竹牍腐敗,可上面的字迹倒還算清晰,不影響閱讀。

可惜,竹簡已經散開了,竹片散落成了一堆,在羚羊精把它們帶回來的時候,更是混淆在了一起,順序完全打亂了。

無雙拿出的隻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我看了幾眼,祭文我是認得的,對方并沒有使用天官巨阙和玄黃九葬裏那些高深的祭文,隻是因爲内容的不連貫性,上句不接下句,根本無法閱讀!

“讀祭文就已經夠吃力了,更不要說讀現在這樣的祭文,這個整理工作也是個不小的工程量。”

我歎了口氣,又睨了一眼羚羊精帶回來的那些薄薄的石闆,保存的相對完好,可上面的文字卻不認識,正是我們收到的那些金子卡片上的文字,可能現在全世界也就隻有錢光啓還能辨認這種文字了,于是乎,我隻能收斂起心思,将竹牍重新收拾好了,起身道:“休息的差不多了,咱們也該回去……”

話未說完,茳姚的聲音忽然在我心頭響起:“你再取出那些竹牍來,我還想看看上面的文字……”

這娘們……一直在潛水,很少冒頭,忽然說話還真是吓了我一跳。

她,不認識祭文!

難道說……

我心頭一動,又取出了幾支竹牍,放在一起,讓她對比着觀摩。

須臾後,她長歎一聲:“果然是……衛道子!”

衛道子?就是封印這裏的天官嗎?

她……知道這個人!!

這可算是意外之喜了。

因爲年代的不準确性,我隻知道封印這裏的祖先是商代時的人,可殷商存國六百年,他具體是哪個時期的人就不清楚了,茳姚雖然是殷商王女,未必就一定知道他。

何況,我早已從茳姚口中了解過——禮官,在殷商時代其實和朝廷的關系并沒有那麽親密!

真正走上政治舞台是在周代制定周禮之後,禮官才開始登上政治舞台的。

而在殷商時期,負責占蔔、祭祀的基本都是殷商的王族,禮官相對而言更加隐蔽,隻有一部分人和他們有接觸,更多的則是閑雲野鶴,所以就算茳姚也說不出那個時代的禮官一門門庭狀況如何,到底有多少族人,高手又有多少。

“你……認識他?這個……衛道子……”

“……”

“不認識……但我聽說過他,在王後婦好宮闱之内,存着一些他的書信,我曾見過,筆迹與這個一模一樣,雖然那些書信使用的不是祭文。”

茳姚的情緒有點激動:“沒想到居然是他,他……可是個傳奇人物啊!!

早在武丁王即位之初便已名動天下,天文地理無一不精,無一不曉,能通五行之變,甚至,還是一位了不起的戰略大師。

武丁王即位之初,遍訪天下名士,多數都被收入囊中,唯獨這衛道子,數次拜訪,不肯出世,反倒二者成了好友。

那時,周邊有朔方、土方等蠻族擾邊,來去如風,我大商勇士常常捕捉不到他們的蹤迹,朝中大臣皆認爲伐他們無利有害,于是武丁王與衛道子夜談。

衛道子言,必伐之。

于是有了後來的分兵之策,不斷小規模用兵,最終平定西北。

也是在那時,衛道子與王後婦好認識,婦好亦無數次的請教衛道子,留下了很多書信。

再後來,當那些碧眼蠻人來的時候,王後婦好受了重傷,我臨危受命之際,曾聽她歎息——可惜了,衛道子已不在人世,否則,或許有更妙的破敵之策。”

“……”

衛道子。

我深深的記下了這個名字。

“除了這些呢,還有沒有别的了?”

“……”

“呃,我知道的大概隻有這些了。”

茳姚頓了頓,随即語氣有些奇怪的說道:“不過,聽說這個人……性格相當的惡劣啊!!武丁王與王後婦好都對他的才華推崇備至,可每每提及此人人品的時候,都是咬牙切齒,武丁王怒罵那是個鳥眼賊,王後婦好也是咬牙切齒的說,不過一蒼髯皓首、碩鼻鼠牙的匹夫……

咳咳,果真說起來,你跟你的曆代祖先相比,人品和性格應該是最好的了吧?”

這……都什麽話!

鳥眼賊,這是嘲笑眼睛小?

至于什麽蒼髯皓首,碩鼻鼠牙什麽的,這就更過分了,鼻子大點怎麽了?大闆牙大點怎麽了?

……

我一陣無語,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苦笑了一聲,揮了揮手,對那羚羊精說道:“帶上兩個孩子,跟我們一起走吧,這地方要變天了,跟着我們……是你們唯一的活路!”

……

(連續搞了十來天,讓我休息一天,今天先一更吧,明天恢複兩更,很抱歉這個月沒辦法按計劃恢複到三更了,因爲月中和二十号以後我有兩個事兒——一個是得去喜馬拉雅總部錄音,大概五天時間,一個是去魯迅文學院學習,爲期七天,時間都很緊迫,我需要存存稿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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