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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心如鐵(十)


但付出受傷的代價殺死他,丁一卻就是能做到的,因爲殺人是不用講究多少公斤級,不用講究體型,便如拼刺一樣,隻要找到破綻,一個突刺中了,便是一擊必死。可偏偏丁一是不可能殺死或打殘阿勒赤歹,因爲這樣的話,必定會引起轟動,然後很大可能也先或是伯顔帖木兒之類的,就會召見他,那真是自投羅網了!

于是這對丁一來說,真的是個頭痛的問題,他先前沒有想到,這個蒙古人的耐力這麽好,一輪快速無花巧的重拳至少維持了十秒,大約調整了三五秒過後,又是一輪快速的重拳。

丁一所做的選擇,是在阿勒赤歹第二輪重拳結束,主動後撤半步的時候,搶上前與阿勒赤歹對了一拳,接着一個抱腿摔硬把對方摔倒,然後順着阿勒赤歹騰空踹出的的一腳,向前飛仆,丁一落地就咬破了自己的口腔内壁,爬起身吐出一口血痰,一副受了内傷的樣子。

“不打了。”他揮手止住撲上來的阿勒赤歹,用隻有兩人才聽得見的聲音說道,“我若出頭,都音部落知道我在這裏,他們不會放過紮蘭達的。”因爲阿勒赤歹這樣的高手,又是親身對戰,那是騙他不過的,他哪裏會不知道剛才那一腳壓根沒踹上? 這讓丁一在接下來兩天,迎了了不少摔角好手的挑戰,都是聲明不夾雜拳腳的比較高低。

隻不過,在這一日上午,阿勒赤歹就被也先叫了去。一直去到下午才回來,喝得熏醉。

“說是阿傍羅刹便是這軍馬裏,那顔抽了十隊人。都是好手,阿勒赤歹就在第二隊!所以有好酒喝!”他得意地拍打着丁一的肩膀,又從懷裏摸出一個酒壺,塞給丁一。“你又不敢出頭。怕都音部落知道了,回去禍害你們部落裏的女人和崽子,要不你也被選上,便有酒喝……這是阿勒赤歹慢慢弄出來給你的,快嘗嘗!”

其實也算不上好酒,便是在這年代的大明,這等酒,也值不得幾個錢。隻不過相比之于阿勒赤歹平日喝的馬奶酒,那就真的好喝許多。看着丁一喝了兩口。不住點頭,阿勒赤歹咧嘴笑着,倒頭便睡了。 丁一點了點頭道:“不錯,有進展,會想事了,那你自己好好想想。”他現時頭痛的,不是阿勒赤歹,而是也先抽調的十隊人,阿勒赤歹隻是身處第二隊!那麽也就是說,有一隊人的身手,要比阿勒赤歹更強!這就有點恐怖了,丁一雖不害怕,但卻真的有些頭痛,關鍵是在實施狙擊之前,他不可能用槍,一用槍就是暴露,暴露了,在十萬鐵騎裏就是一個字:死。

而不用槍,要弄死阿勒赤歹這等身手的家夥,正面對決的話,必定就是以傷換命;暗中動手,以一對十,隻怕也難逃以傷換命的結局,隻是傷得多重的問題。但如果第一隊的人手,比阿勒赤歹還強,說不頭痛?那絕對是假的。

丁一甚至已經在考慮,是不是現在就撤出,終止這個計劃算了。

因爲未知的因素太多了,超過控制的東西也太多了,多到已經很難保證這個行動在戰術上的可行性。

阿勒赤歹在午後就被伯顔帖木兒派來的人叫去,他們開始在十萬鐵騎之中搜尋丁一。

盡管目前丁一所處的位置,基于燈下黑一樣的道理,還沒有什麽危險,但其實也是早晚的事,也先竟有這樣的警覺,那麽遲早他會想到,開始排查這些守衛,看看丁一是不是滲透到這些守衛他安全的軍兵之中,若是也先生起這樣的念頭,那麽丁一就當真插翅難逃。

到時候是連一點反應時間都沒有,完全取決于也先什麽時候想到這一點。

丁一讨厭這樣失去主動的事情,所以當張懋問他怎麽辦時,丁一便告訴他:“你自己好好想想。”因爲除了思考之外,丁一還要去把塞在周圍的狙擊槍還有兩把偏心輪弩挖出來,不可以把這樣的利留給瓦剌人。

而當丁一把那幾件用着羊皮包裹的裝備悄然挖出之後,他就失去了撤退的機會,因爲雪開始小了,也許明後天就會晴,所以瓦剌的軍馬都要開始集結,巡邏的小隊、各處的衛兵也開始恢複正常。如果說這是一件糟糕的事件,那麽還有一件對于丁一來說,更糟糕的事情。

那就是巴達瑪抱着滿都海,領着她的二百親隊離開營地的時候,隻好有人來找丁一比試摔角,而在丁一幹淨利落摔倒對手之後,就聽着一聲口哨,他轉過頭,卻就見着巴達瑪從馬鞍旁邊摘下一袋馬奶酒扔了過來,對他說:“不錯,是個勇士,要不要到我的衛隊裏來?”

“不,貴人,紮蘭達更願意守衛着那顔。”丁一很鎮定地對着巴達瑪行了禮。

而巴達瑪也沒有再多說什麽,笑着又抛了一袋馬奶酒過來,便帶着她的衛隊而去,但她在馬上留下一句讓丁一心驚膽跳的話:“可惜我的刀賜給了我的安答,不然的話,我或許會把它賞賜給你,長生天的勇士!”

對于丁一來說,很大的機率巴達瑪看破了他的僞裝,盡管他在自己和張懋的臉上敷了一層加工過的動物筋膜,以讓他們的臉看起來就象是長了凍瘡的草原人,不單泛紅而且還有一些部位脫皮,并且加深了眉毛,還有眼睛下方的陰影,讓他和張懋的臉形,單純在視覺上,與原本的臉就有着很大的結構差異。

可是從巴達瑪的話來看,他的這位安答,未必是在唬他。

因爲不然的話,完全沒有必要提起她的那把大馬士革彎刀。

不過在巴達瑪離開以後,有許多人就在埋怨丁一不懂事:“那可是巴達瑪!那顔的妹妹!阿傍羅刹的安答!跟着她,那有許多的賞賜!”、“也更能活下命來,每回有商隊到帖良古惕,都有阿傍羅刹送她和滿都海的禮物……”

“在都音部落裏,他們當我們是賤民。”丁一把那兩袋馬奶酒分給周圍的蒙古軍兵,對他們說道,“來了這裏,我才找到了草原上兄弟!”他搖了搖頭,“要是那貴人的手下,也跟都音部落的人一樣對待我們呢?不,紮蘭達願意跟大夥一起喝酒,一起上陣,一起死掉……”

于是那些蒙古軍兵便安慰起他來,一個有本事的人,又願意把貴人賞賜的酒分給大家喝,大抵人緣總不會太差的,而且他還能跟黑熊一樣的阿勒赤歹打個平手,人們都願意接納這個喚作紮蘭達的男人;不過對于張懋,卻就有點不一樣了,因爲丁一宣傳的弓馬過硬,在閑時演練起來,卻就引來了許多的噓聲:“也就準頭還行。”這是最好的一句評價了。

因爲守衛着也先的這些軍馬,都是精銳,對于他們來說,射得準,沒有什麽值得誇耀的,正如現代大國的一線野戰精銳部隊裏,步槍一百米胸環靶,伏姿射擊能打上靶,能赢來什麽贊許?大約再怎麽客氣和善意,也就是“還行”兩個字吧?不少字

“你得用重一些的箭頭!”有人這麽給張懋提出建議,“不然的話,你根本就射不穿明人的盔甲,連棉甲都射不透!”也有人說,“太慢了!蒙古歹講究的是一個快字!”、“又不騎馬,步射這麽近,用把軟弓——反正你用的都是輕箭,我那五六歲的崽子,射得都不比你差!”

張懋被說得頭都擡不起來,一個是他畢竟是大明英國公,就算有天賦,練習起來,自然也不比這些草原上百戰餘生的精銳那麽拼命,現時雪停了,風仍很大,箭可不比槍彈,五十米能上靶,老實說算很不錯了;一個是他把一部分精力,也可以說重心,是放在狙擊槍和手槍上了,畢竟在丁一改良了這個時代的槍械之後,他是看得出來熱火器取代冷兵器,是一個必然的趨勢了。所以張懋也不可以單純抱着弓箭死練。

不過此時被蒙古人的軍兵這麽一調侃,讓他感覺到自己的箭術真的是一無是處,不禁很是尴尬。還好丁一走過來攬着他的肩膀笑道:“不怕,你才十四,慢慢練,等二十歲,看他們誰還敢笑話你!”

“十四?”邊上的人就驚歎起來,阿勒赤歹或是陳三那些的體魄,于這年代,不論關内關外總歸是少數,張懋一米七上下的個頭,他們就很感歎了,不住有人拍打着張懋的肩背,“不錯!才十四,好好練!”、“紮蘭達,你這崽子長大了,怕是能趕上阿勒赤歹,那可比你強啊!”

丁一微笑和應着,看不出有一絲的憂心,盡管那十支精銳中的精銳,正在軍中搜尋他;盡管巴達瑪很有可能,已經識破了他。

ps:牙太疼了,到現在才總算湊齊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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