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約翰一大把歲數确實沒活到狗身上去。
一手現象級煉金術不光讓艾麗卡狼狽而逃,還讓那群魔術師們被迫坐上了輸運直升機。
“這些家夥的腦袋裏到底在想什麽呢?”
格尼維亞實在弄不明白。
布拉格沼澤的事兒她聽說了,不過知道歸知道,她并不打算出手相助,再說了,那玩意可不是什麽簡單的東西,就算把當世一流的煉金術師請來也無濟于事。
可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居然有人提出利用交通工具飛過去。
更奇葩的是,還得到了其他人的一緻贊同。
格尼維亞很想問他們一句:你們難道忘了頭上有隻會咬人的‘狗’嗎?
如果那片沼澤是後花園的護欄,那麽頭上的神獸就是負責看門的護衛犬了。
私闖沼澤就已經很魯莽了,他們倒好,直接當着人家的面翻牆。
不過想到上飛機之前,冰男那張臭臉,格尼維亞的心情頓時又好了。
‘不能飛的荷蘭人’。
這是冰男的綽号。
據說他不敢乘坐飛機。
也不知是恐高,還是恐飛機。
以前跟着黑王子阿雷克東奔西走的時候,經常‘遲到’就是因爲這個原因。
沒辦法,阿雷克坐飛機要比他坐船、坐陸地交通工具要快得多。
“格尼維亞小姐,快中午了。請問要吃點什麽?我個人推薦法式西餐,我記得這兒有家很有情調的高檔餐廳,味道相當不錯。”
一聽到這聲音,格尼維亞頓時就像吃了蒼蠅似的,心情惡劣不說,本來還算明媚的表情唰的一下就拉了下來。
翻臉比翻書還快,這句話就是用來形容她的。
“叔叔,我還不餓。”
格尼維亞扭過頭,故作無辜地看着一臉不自然的特拉。
特拉之所以不太自然,完全是因爲‘叔叔’這個單詞。雖然格尼維亞嘴裏喊出叔叔這個稱呼。反而襯托出了她的可愛。可是特拉卻不想聽到這個稱呼。
平白無故提高了一截備份,而且還多了個‘神祖’小侄女。
換了其他人絕對會偷着樂。
但他今年不過二十歲,放在韓國剛成年,又長得一表人才。再加上流行的時尚男裝。就算是剛學會說話的小鬼也隻會奶聲奶氣的喊哥哥。而不是叔叔。
格尼維亞這明顯是故意惡心他。
特拉很快調整好了情緒,這些天粘着格尼維亞,沒少被她冷嘲熱諷。早就習慣了。
叔叔就叔叔吧,隻要能弄上床。
他有自信讓格尼維亞叫哥哥。
“這可不行,丹尼斯大人命令我好生照顧您。現在已經快十二點了,而您昨晚不曾用餐,我必須爲您的身體着想,希望您配合。”
特拉這人也确實有點腦子,很清楚格尼維亞對自己不感冒,一般情況下的邀請,絕對會毫不留情的拒絕,所以必須得用其他借口堵住格尼維亞的嘴巴。
“你見過餓死的‘神祖’嗎?”
“見過。”
“在哪?”
“忘了。”
“.......”
格尼維亞鼓起包子臉,這人實在太厚臉皮了。
趕又趕不走,還時不時騷擾自己。
希望叔叔早點把事情搞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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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類的曆史來說,那是差不多五世紀末的時候。
人類的信仰心還是淳樸的時代。人類與‘不從之神’的關系比起現今時代還要稍微緊密一些。
那個時候的他,還是個在世間随意流浪的‘不從之神’。
以铠甲包裹着全身上下,手持長槍,驅策着白色的神馬。有時候是作爲非人的白騎士身處地面,有時候化作閃電驅翔于天空。
聰明的人隻是看到那個雄姿就知道他的軍神身份,對其大大地敬畏。
降臨于人前的時候,也會适當地報上‘槍之神’的名稱。這樣的他之所以會來到不列颠島的理由,隻是因爲心血來潮。因爲聽說了與他相同的‘不從之神’的老朋友在這個地方。因而回想起舊緣,不知不覺地就造訪而來了。
“前一段時間,遇到過相當有趣的‘鋼’。”
老朋友邊微笑着邊對他談道。
“‘鋼’,吾之同族麽?”
“嗯。是爲殲滅弑神的魔王而生的英雄大人。最近出現好些魔王,世間接近終結之時應爲救濟世界而降臨——”
“喔。因而爲世間最後顯現的戰士。”
“在前不久,這個島上暴動的弑神者也被其漂亮地斬殺了。”
于是,他開始了尋找。
那個女神流浪到這塊土地(以後被稱爲威爾士)是在數十年前。
在那之後,作爲散布生命的恩惠以及死亡的威脅的‘不從之神’被人們所畏懼着。大概是應該稱爲‘白之女神’吧。
也許她會知道些什麽吧。
不過見面之後,失望更多。
“那個鋼的名字是?”
“不知道。妾身也問過了,不過他也隻是閉口不語。”
“嗯,他也是并不想要洩露名字啊。”
“似乎就是那樣呢。這塊土地的人們将他稱爲‘勇者’開始将他作爲島的守護神而崇拜。”
線索中斷之後,漫長的等待開始了。
自稱爲‘槍之神’的他。被人們稱爲‘白之女神’的她。
兩者從很早之前就是被歐洲本土的人們所崇拜的神格。
至高無上的兩柱神王,‘戰鬥之王’與‘智慧女王’。勇猛果敢的民族就是如此信奉于他與她的。
但是。過于放縱無道的民族無可避免地會盛衰枯榮。
這些民衆也并無例外地失去了國家,就連民族的基本形态都不複見了。他們的血與文化進而被他國所吸收,遲早會失去自古以來的形态。
若文化産生變化,神話也會變化。
有時候發生的變化會使得就連神的名字都會改變爲不同的東西。
“這樣的話,吾早晚也會得到新的名稱吧。呵呵呵,遭遇到這樣的苦難,看來戰亂之世也并非那麽如意啊。”
“聽你的口氣好像覺得很愉快呢。”
古老的地母神安靜地微笑起來。
在這之後過數十年,她會爲創造聖杯而失去不死的生命,作爲英雄的婢女而轉生。因此其轉生體效仿‘白之女神’的異名,自稱爲格尼維亞。
“唔。反正吾是在沿着一趟沒有目的地的旅途行走中。就拜訪一下那位英雄殿下以作消磨時間吧。所在之處能夠告知嗎?”
“...........”
“那個地方嗎?多謝相告。”
他辭别了老友。跨坐神馬向着天空驅馳。急速向傳說的英雄的所在之處而去。
殲滅魔王的英雄所沉睡的地方,是位于巍峨的高山之巅。
本來,他就是駕馭天翔神馬的騎手。讓夥伴如閃電般飛翔,輕而易舉地就到達了山頂。
在途中。他看到想盡辦法想要登山的人類的身影。
是一幫大不列颠人。這些人的目的地也是山頂。但對他們而言。果然還是太難了,不拼上意志和生命,連一絲希望也沒有。
僅是爲了向沉睡的‘勇者’。獻上崇敬的祈禱。
一柄鐵劍插在山頂之上。
是把剛劍。
兩面的刀刃是非常長,寬廣,而且是厚重的構造。
但是,比起形狀來說更爲注目的是寄宿于刀刃上的光輝。從剛劍是發放出的是有如恒星般的白金色光芒。
“真是何等美麗....”
确實是神刀。
确實是靈劍。
他發出了贊歎。
無論在美麗和威力上都沒有能夠勝過這把劍的刀劍存在吧。
他也是宛如白色隕石一樣而生的劍,屠殺龍蛇的劍神。
白金的神刀是何等驚人之物,他一眼就能領會到了。
“請見諒。聽聞殲滅魔王之軍神所在于此地,冒昧前來拜訪。對于打擾了您的睡眠的無禮之處,吾深深表示歉意。但,吾想要與獨當一面的英傑相互交談,并結交友誼。敬請禦身顯現。”
白金的神刀并不隻是武具,還是神的現身。
殲滅魔王的戰士是化身爲刀以作歇息,爲下次的戰鬥而作準備吧。同樣作爲‘鋼’的直覺如此告知。
爲促使對方覺醒,他緩緩将手伸向神刀。緊接着的一瞬間,散發出了火花。
“!”
火花化作電擊侵襲他的手,阻擋了他無禮的接觸。
“......不會輕易就覺醒嗎。看來您是個相當倦怠之人,很難相處的男人啊。”
反而,被對方那種冷淡所吸引的他露出了微笑。
他——在将來,以被稱爲蘭斯洛特.杜.拉克的‘槍之神’的名字與殲滅魔王的戰士相會,是稍後不久的事。那就是在新的弑神者登陸不列颠島,盡情地暴虐之時。
從那之後數十年,身爲夥伴的地母神與蘭斯洛特協助于‘魔王殲滅者’而戰。
地母神會這麽做的理由并不清楚。雖然這說不定是因爲情.愛的緣故,不過并沒有做過特意地去确認對方理由這種不識風趣的事。
而蘭斯洛特的理由卻很單純。隻不過是爲了尋求激烈的殊死戰鬥。
這樣就能充分地滿足這份欲求。不過,‘魔王殲滅者’直到最後都沒表露過自己的名字和出身。
當時覺得那個男人是與自己同樣的,也是個遺失了名字的神吧。
再次回憶起往昔的時候,突然會這麽想。
——吾等稱呼爲‘最後之王’的最強之‘鋼’。那個男人大概是已經厭倦了戰鬥吧。
他遠離所有會将自己引入戰場之中的東西。
對,所有。
他必須要消滅的弑神之人。迫使着他進行戰鬥的宿命之星。
要問原因爲何?那個男人平時都是毫無興緻地戰鬥。如同鐵鏽般的憂郁之影,使其秀麗的美貌變得漸感暗淡。
而且在偶然之時,在他凝視着戰友的瞳孔裏也能感受到同樣因憂慮而動搖不定的感覺。
或者說,那個男人所厭倦了的并不僅僅隻是敵人——。
不過,蘭斯洛特.杜.拉克從古至今都是位剛毅的武人,是隻知道要一直前進的最源流之‘鋼’。
因而由始至終都不會爲如今已再無确認的辦法而苦惱。
于此時,他隻是默然地搖了搖頭,中斷了無用的回憶。
噗嗤。
約翰眼眸充滿了難以置信的神色,爲什麽老天要這麽對他,明明都到了最後一步了,居然要功虧一篑?
艱難地看了一眼穿過胸膛的逆棘狀長槍。
不甘心啊。
真的不甘心啊。
數十年的隐忍就換來這樣一個結果?
開什麽玩笑。
約翰嘴角微微咧開,扯出一抹怪異的笑容。
“呵呵,你阻止不了我的。”
手握長槍之人默不作聲地拔出了武器。
令人訝異的是,明明刺穿約翰胸膛的槍尖卻沒有一絲鮮血。
“....告訴我,你找到的‘秘境’。”
從頭盔縫隙傳出的聲音沉悶如雷。
全身上下皆以白色铠甲防衛。頭盔,胸甲,籠手,護腿——。全身都沒有能夠看到本來肌膚的部分。
約翰微微一怔,這話有點怪異,如果眼前之人的身份真如他猜測的那樣,又怎麽可能不知‘妖精境’之所在?
這麽說的話——
他曾去過的那個地方....其實并不是‘妖精境’!?(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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