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隻比丹尼爾大7歲,和比爾.蓋茨、馬克.紮克伯格、史蒂夫.喬布斯等人一樣,都是技術天才,具有跨時代的技術眼光。
谷歌、微軟、臉書和蘋果,也是美國科技界最重量級的幾家企業。
所以在佩奇面前,丹尼爾其實覺得自己缺乏說服力。
他憑仗的就是自己十多年的超前眼光,這有賴于互聯網在未來十多年的迅猛發展。
可是,談判這碼事,有時候跟天才與否沒有太大關系。
比如谷歌的最大要求,是注資MB。
MB今年的用戶數将突破3000萬,屆時估值可能超過20億,2005年結束之前,大家預估其用戶将突破1億——那就意味着百億市值,那麽僅僅是一個小投資,在兩年後可能比現在谷歌整個營收還要多——無論如何,谷歌的投資者們是不可能坐視這塊蛋糕從面前溜走的。
可是很多事情也不是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
比如當初,丹尼爾初入好萊塢,意識到馬克加入的那家初創企業就是谷歌的時候,佩奇和謝爾蓋已經拿到了2500萬的風險投資,他那個時候窮得響叮當,前途未蔔,想要投資也隻是一句空話。
同樣,今天當佩奇提出自己的意見的時候,丹尼爾心裏所想他也絲毫不知。
“谷歌有兩點希望,一點是将Blogger編入谷歌的上市資産,埃文.威廉姆斯和你,可以選擇将Blogger中的股權置換成谷歌的股份,我相信谷歌未來在納斯達克的表現,不會讓你感到失望。第二點,就是我們希望向MB注資2億,用于MB的長遠發展,盡管MB的财政狀況非常好,但我們仍然認爲目前的商業化有礙它吸引更多的用戶,我們認爲有必要壓制一下MB的盈利。以換取它的成長性和未來潛力。丹尼爾,我相信一手創立MB的你,肯定不缺少長遠的眼光,對于MB來說。有更好的未來,更大的發展前景。換而言之,現在不是它賺錢的時候,它應該想辦法讓自己擁有更多的用戶、更強的競争力,以避免其它同質網站對它既有利益的侵蝕。如果你在關注科技業的發展。MB的社交屬性已經吸引到大量的投資基金,和MB的接觸遲遲沒有進展,他們理所當然會選擇另外的道路——培養一家新的社交媒體。當然,我知道MB在知識産權保護上做得非常好,但你要知道科技是沒有邊界的,市場才是有限的。
所以,我覺得你應該更多地爲MB的未來考慮一下,不要因爲短期的利益而犧牲掉MB長遠的發展。”
佩奇提出的這兩點,都非常的重要。
Blogger的營收也超過了6.5億,年盈利6000萬左右。按照40倍市盈率,估值也超過了20個億,這對谷歌來說已經是不可忽視的了,而且Blogger在營造網上百科圖書館、blog、主題交流區等領域的領先地位,讓它毫無疑問成爲了優質資産。Blogger手上的30%MB股權,同樣讓人垂涎。
所以如果能夠将這一項編入谷歌的上市資産,顯而易見,能夠加大IPO的成功率和發行價。
隻是這個價碼怎麽談,肯定有一段時間的扯皮,畢竟谷歌和Blogger的成長度沒有人弄得請。一起上市之後,就更加沒法衡量。如果按照目前的估值,丹尼爾在Blogger的16%股份,也就隻有3、4個億。和馬克在谷歌中所持股份相差不多。
這就讓丹尼爾有一點落差了。
目前谷歌在blogger中其實是有控股地位的,埃文作爲創始人目前隻有12%左右的股權,谷歌有52%左右,丹尼爾的投資公司是16%,剩下的就是紅杉資本的20%。但是之所以谷歌需要通過協商來解決這一個問題。
是因爲當初各方投資的時候,合同裏是預定公司的運營管理權還在埃文的手中。除非75%以上的投票權否定這一約定。
這就要求,必須有其中三方同意這一決策。紅杉資本是投資谷歌的主要風投之一,所以他們也是推動谷歌IPO的最重要的力量。但是兩家之和也隻有72%,聲譽的28%股權在丹尼爾和埃文手中。
相對而言,從埃文那裏收購也難得多——因爲這意味着blogger完全被谷歌消化掉了,埃文即便留任blogger也隻能成爲谷歌某一個産業部門的負責人,這讓身爲創始人的埃文肯定很難接受,畢竟這不是兩年前,blogger幾乎無以爲繼的時候,現在blogger的發展前景非常好,他們甚至能夠獨立上市。在這種前提下,放棄自身的獨立性,是很難的。
那麽,轉而從丹尼爾這裏下手,就要簡單的多。
畢竟,對于丹尼爾來說,blogger的16%并非他的主要投資。
況且,谷歌的原始股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能夠置換成谷歌的股票,丹尼爾未必會覺得自己虧了。所慮隻是,丹尼爾需要考慮埃文的态度,他畢竟不是純粹的風險投資,以上市爲賺錢的目的。他當初投資blogger,是爲blogger取得新生起到關鍵作用的。
至于第二點,谷歌的意圖就更加明顯了。
雖然他們沒有明确說自己希望稀釋掉丹尼爾的股份,但斥資2億進入MB的話,按照MB目前的估值,稍作溢價,可以取得10%的股份,其中的7%需要丹尼爾讓出來。而他如果想要阻止這一注資對股權産生影響,就必須對應3:7的股權比例,出資4.67億左右,以平衡掉谷歌的出資。
他肯定拿不出這筆錢,按照谷歌方面的規劃來說。
但可惜,目前丹尼爾不缺少現金。
因此,這兩點總的來說,對丹尼爾都算不上什麽難題。
但他當然不能這麽跟佩奇說,那樣他就比“技術男”還“技術男”了。
喝了差不多半杯咖啡,丹尼爾才像是考慮良久的樣子。
“佩奇。我先說說你們的要求,”丹尼爾組織着自己的語言,“blogger的問題,關鍵不是在我。如果紅杉資本決定支持你們,那麽接下來你們要取得意見的,應該是埃文,他對于blogger來說,和佩奇你在谷歌裏的地位相差無幾。不同之處在于,他甚至負責blogger的運營。所以,一旦你們之間出現了大的矛盾,這對blogger來說,沒有好處,對谷歌IPO來說,也肯定沒有什麽好處。就我個人來說,保留blogger的股權還是置換成谷歌的股權,都沒有太大的差别。我也認可,你們希望将blogger納入系統的做法。這确實非常有助于谷歌豐富自己的産品線,增強你們的盈利能力。”
佩奇默然點頭,“我們之前跟埃文也接觸過,畢竟過去合作愉快。但是埃文的态度比較堅決,他希望blogger能夠獨立運營,獨立謀求上市,而不是作爲谷歌的一部分——這是沒法接受的,這畢竟是合則兩利的事情。埃文的工作,我們會繼續嘗試說服他,但是谷歌還是希望。如果在谷歌的IPO進展到适當階段的時候,埃文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你能站在谷歌這一邊,我能夠了解創始人對公司的感情。事實上,谷歌對我來說也是一樣的,可我和謝爾蓋也隻是持少數股份,公司的發展應該我們考慮的第一位。”
佩奇在說這個話題的時候,似有似無地暗示到下一個問題了。
在谷歌和其他資本看來,丹尼爾強硬把持MB的大多數股份。使MB使用盈利資金進行發展,是耽誤MB的行爲。
這絕對不是現代初創企業應該采用的策略。
如何實現公司的最佳發展,才是創始人應該考慮的,佩奇顯然是這麽考慮的。
不過MB和谷歌有截然不同之處,因爲佩奇在創立谷歌的時候,100萬初始資本是東挪西借湊出來的,一開始,他們沒有能力在不借用風投的基礎上實現谷歌的發展。但是丹尼爾投資MB的時候,已經有相當的财力基層,而且,他還以blogger的20%股權作價換取當時初創的MB股份。
MB的發展資金一開始就是比較充足的,再加上它在盈利上做的非常成功。
所以強硬的要把兩者等同起來對比,也是不現實的。
不過佩奇有一點沒有說錯,MB如果不用面對強大的盈利壓力,肯定能夠發展的更快更好,尤其在吸納用戶的速度和開辟海外市場上。
這是爲什麽丹尼爾會考慮接受谷歌注資的原因之一。
當然,佩奇這個時候,是絕對想不到,丹尼爾同意他注資,不等于坐視自己的股權被稀釋。
因此在第二點上,丹尼爾的态度反而讓他感到吃驚。
“我認可你對MB發展規劃的态度,确實,适當地放棄MB的盈利開拓,有助于他獲得更大市場競争力,用戶數是核心競争力,這一點,我是同意的。所以,我同意谷歌對MB注資。”
不過,沒等佩奇臉上的驚訝變成驚喜。
丹尼爾就加了一個“但是”,“但是,2億的數值是不是太大了,我認爲MB目前不需要這麽多資金,畢竟,直白的說,一年之後,MB的估值可能就不是今天這個數字了。”
“這當然是可以商量的。”
能夠邁出這一步,對佩奇來說,已經是意外之喜,他當然不可能死硬堅持2億這個數字。
“好吧,既然我們原則上就上面的問題達成了一緻意見,那麽,想必谷歌也爲我提供了讓人滿意的合約?”
有來有往,才是談判。
佩奇說完了谷歌的要求,接下來當然是丹尼爾提要求的時候。(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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