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夜宵


(這章開始,主角更名使用朱魁。海漂去世的堂哥就是叫朱魁,爲了讓哥活在自己心中。)

張儉取名,朱魁拜謝應命。

出了書房後,遇上正在清洗碗筷的何伯,将拜師一事告之,同時自己今後要住在這裏,多有麻煩了。

“老朽恭喜郎君了。”

“何伯,郎君郎君的叫,這聽的怪别扭的,你喊我三郎,順耳些!”

“那好,那三郎就随老朽來,我給你騰個房間。”

何伯站起身來,在麻布上擦了擦手,領着朱魁去了房間,又基本介紹了下山莊居住的情況。

張儉,漢初趙王張耳的後人,西漢建國不久後,劉邦爲鞏固政權,剪除異姓王,張家慢慢的沒落下去,遺留至今,剩下的不過是尋常的貴族。

隻是哪怕是尋常貴族,張家還是很富有的,梅花山莊乃西漢時張耳所建,那時張耳已然發現劉邦有兔死狗烹之念,爲自己留了逃亡後路,可惜自己沒用上,繼位趙王的第二年就病死了,他的兒子也沒用上,而後代代也都沒人入住,偶爾有後人修葺一番,當做别院避暑,故而荒廢了四百多年,終究讓張儉這個曾曾孫給用上了。

主仆二人住進已有半年多,平日裏何伯下山采購日常用品,但坐吃總會山空,因此山莊後院,何伯力所能及的開墾了些菜地,有意自給自足的過。

兩漢時期,有錢人家已經可以一日三餐,而晚餐稱飧食,一般在申時分,朱魁敲門時,張儉、何伯二人正是剛吃完飯時間,耽擱了些時間,導緻等候了很久才開門。

朱魁的行李不多,就一包裹,一匕首,等一切整理完畢,何伯才想起朱魁可能飯還沒吃,由于事前沒準備三人份,便要去給他重新做飯。

“何伯,這些你就不必忙活了,飯菜我自己來解決。”朱魁推辭道,他不是不好意思麻煩何伯,而是自己想出去獵個野味,烤個肉。

同時,他沒考慮到張儉當天就答應他拜師之事,禮儀上一些東西自己都沒準備齊全,好在剛剛張儉沒有嚴格要求,師徒二人認下就完畢,故而他突然奇想,不若做個烤肉意思意思,也好給張儉當夜宵,或許他老人家一輩子,也沒吃過夜宵也說不定。

出來山莊,朱魁很快的就收拾好心情,重新用回前世的姓名,雖然有些激動和迷茫,但是人都穿來了,名字就算也跟着穿來,那隻會是好事,沒什麽大不了的。

大口呼吸着夜空下的氣息,朱魁要獵野味,并不準備走遠,就在梅花林的外圍,山裏人出生,十分明白夜間深入林中穿行,可比白日危險十倍。

下午在梅花林尋找梅花山莊的時候,就發現這裏有許許多多野兔在草叢中蹦蹦哒哒,被朱魁記在心底。

獵野兔的方法十分簡單,乃朱魁練習多年的絕技,往日村裏的時候,在田野裏就經常爲之,就是拿着柴刀直接飛擲出去,淩空斬首,多年下來如今已然如火純金,現在用那龍鱗匕替之,想必會更加得心應手,例無虛發。

夜間,野兔的蹤迹自然比白日少了些,朱魁在山莊外圍來回打轉着。

靜下心來的朱魁突然有了新的發現,之前入林尋找山莊的時候,隻顧辨别方向與尋找山莊的蹤迹,并沒注意這些梅花樹分布的陣列,這一番閑逛之下,突然覺得這些梅花樹都是有規律的生長的。

“三棵!”

“六棵!”

“五棵!”

一步連着一步,從左邊圍牆,一直數數看看到了右邊的圍牆,直到走完了一整圈。

“三棵爲一個圓形,或六棵爲一圓形,大多數還是五棵爲一圓形。”朱魁心中暗暗計算着,随即恍然到,這陣列一圈又一圈,成環形相扣,人若進梅花林中,之所以會迷路,完全因爲這種排列重重相疊,人的視線永遠不能直線穿透,故而感覺自己好像在走直線,其實當你進入另一個梅花樹圈中時,很容易不知不覺的改變方向,連續幾個圈子後,路線早已被曲轉偏移,甚至回到原路。…。

“五、三、六,這不是梅花常見花瓣的數量嗎?”又一發現,讓朱魁興趣大漲,他不知道這一大片的梅花林是人爲的栽種,還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前者的話,那栽種的人或許就跟演義裏諸葛亮一般,學究天人,一座堪比那八卦石陣的陣法。

當然後者的話,若能從中領悟一些玄奧,并以緻用,那也是受益匪淺的事情。

朱魁又觀察了一會,隐隐記住其中一些規律,不消一會,就發現一隻兔影的出現,悄無聲息的接近,淡黃的月光,龍鱗匕銀蛇一般,凝氣突擊,蛇形如電,一下就咬住兔影,不停晃動着,吱吱幾聲,卻是爬不起來。

小臉咧開笑了,走了過去,一把将龍鱗匕拔出,鮮血立時跟着溢出,野兔掙紮了兩下,不動了,朱魁将之提起,返回山莊而去。

找到何伯,展示了下自己的獵物。

“三郎真有一手,這兔子倒挺碩肥的,可要我幫你處理。”

對朱魁這麽快就打到野兔回來,何伯并不感到奇怪,他知朱魁來自平民之家,狩獵功夫了得,那是生存的技能,平民間代代的相傳。

“何伯,你是長輩哪能讓你動手,你且候着,待會讓你嘗嘗我的手藝。”

“那老朽就等着三郎!”何伯笑答着。

讨來醬油和鹽巴,碟碗。毛筆,朱魁提着野兔,來到山莊唯一那水井旁,丢捅提水,去毛,去内髒,洗淨,完全不是生手,利索的處理起來。

生火起架,将兔肉串在梅枝上,插在火堆旁,醬油與鹽巴混合調好味,用毛筆把汁水均勻塗上。

同時,不遠處挖了個小土坑,把内髒毛皮統統掩埋,讓它入土爲安。

薪火跳躍閃爍着,朱魁一遍又一遍的手持毛筆,給兔肉上着汁水,随着肉慢慢的熟開,肉質變松,讓汁水漸漸滲透進去,确保入味三分。

另一面,朱魁腦中依舊思考着梅花林中的陣法,突然間,靈感一現,排兵布陣中,若每三人爲一組爲小陣,每五或六人爲一組爲大陣,背靠着背,形同梅花狀,相互協同搏殺。

大軍之下,片片梅花相疊相合,使敵軍入陣後,己方不僅可以以一組之力,圍殺敵軍一人,哪怕敵軍聚于一團,朵朵梅花也可旋轉殺來,攻擊猶如四面八方,分割敵軍兵力。

這是否可以稱之花葉亦可傷人?朱魁嘿嘿的低笑着。

可惜自己前世部隊當兵的時候,對冷兵器時代戰争案例,不過匆匆一覽,更多的心思和興趣都是在熱武器的戰法上,隐約記得,曆史上好像有過類似戰陣的将軍。

哎!不知是否自己記錯了。

呵呵,自己這些梅花陣的構思,不過瞎想而已,說的太早啦,毫無意義,如今自己不過一稚子小兒,屁都算不上,一個新的軍陣成型,不僅要完善構思,還要有大批兵馬給你演練,最後還要經過多場戰争的考驗,這才能說此想、此陣可用,可行,可流傳于世。

異想天開,哪裏來的兵馬給你試驗,朱魁有些自嘲着。

這一愣神時間,兔肉不知不覺已經金黃透汁,用衣袖擦了擦龍鱗匕,嘩啦啦的就把剔出三份兔肉來,盛載瓷碟裏,一份自己,一份何伯,一份是送到張儉房内,當夜宵,也充當束脩之禮。

敲了敲門,禀報入内,張儉依舊端着書簡全神貫注的看着,這些儒者書生,一輩子就兩個興趣愛好,就是看書與寫書,别無他事,從小到大一直如此。

在後世信息爆炸的年代,想要學習是十分簡單和容易的,有普及教育。可是知識越是容易得到,人們越是不再努力學習,毫不珍惜,這是否叫反不如初也。

張儉見朱魁來後,将手中書簡放下,鼻子動了動,一股股濃濃的肉香,伸了伸脖子探了探,有些疑惑,問道:“朱魁你那碗裏裝的是何?竟如此之香。”

将手中這碟兔肉放在案上,朱魁說道:“先生,禮不可廢,學生行拜師禮,雖無肉幹,這盤兔肉權當學生束脩,望請笑納。”

張儉看了看弟子一副認真的樣子,那散放着餘熱的兔肉,笑道:“你有心,爲師心領了,隻是爲師晚間已飧食,此刻卻不用再吃了。”

“先生,這是夜宵,不着急着吃,你可邊看書,邊吃夾着兔肉,弟子覺得這兩嘴頰時不時動動,不容易因看書犯困,這是弟子這些年,看書得來的技巧。”朱魁嬉笑解釋着。

“投機取巧!讀書要專注,豈可有雜念,以後萬不可如此。”張儉闆着臉說着:“知道了嗎?”

“學生知道了,定然謹記。”

朱魁尴尬的愣了愣,這才恍然,自己違反了作爲一個讀書人的很重要的信則,便是學無雜念,這在古代是會被師父很很訓誡的。

“你長途跋涉而來,也累了,早點回房歇息。”

“是,學生告退!”

看着朱魁離開後,張儉提起筷子,夾了塊兔肉放到了嘴裏,嚼道:“味道不錯,不想倒是一手好廚藝。”

“夜宵,這名字倒是很貼切。”張儉突然覺得,這幾口兔肉下肚,嘴巴動了動,自己還真來了點精神。

要知道他年紀也大了,精力早不如年輕時候,時常看一會書,自己會不自覺瞌睡起來,這夜宵倒是挺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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