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章艱難的歸途二



安玉一聽哥舒木這麽一說,就知道壞了。蘇圖既然是一個以狡猾聞名草原的人物,怎麽會幹出這麽不合常規的事情來。

蘇圖走的時候已經是下午接近傍晚了。這個時間不留在部落裏過夜,反而急匆匆的走了,太反常了。更何況這還是一個寒冷的夜晚。草原的夜晚還有狼群的威脅。

蘇圖甯可連夜趕路,也不留在部落裏。這說明留在部落裏比他趕夜路更加危險。那不用說,他絕對是發現營地裏有唐人了。

安玉凝重的說道“不好了,蘇圖是發現我們了。我們不能再在這裏帶下去了,得馬上走!”

哥舒木大大咧咧的說道“不可能。蘇圖一點異樣也沒有。我們分手的時候,還親熱了好一會呢!”

安玉冷笑道“他要是讓你看出來異樣,他也不會以狡猾聞名草原了。我們必須得馬上走,要不然,等蘇圖再回來,我們就死無葬身之地了!”

哥舒木爲難地說到“這麽糟糕的天氣,全族搬遷太難了!要不,等天放晴了再走吧!”

安玉堅決的說道“不能等!而且要快。蘇圖是來讓你出兵的。現在,你已經知道了這個秘密,蘇圖肯定你會告訴大唐那邊的。爲了殺人滅口,他也不會放過我們。”

那思陀也符合說道“安玉說的有道理。我們不能有僥幸的心理。要是蘇圖真的來了,那就是滅族之禍。甯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就聽安玉的,馬上收拾啓程。”

哥舒木無可奈何的點頭答應。命運必須掌握在自己手中,這種關系到自己全族生死存亡的大事确實不能存在僥幸心裏。

哥舒木把大家召集起來,把決定告訴了大家。人群一陣騷動,太突然了,大家完全沒有準備。

安玉臉色冷峻,對大家說道“現在是我們生死存亡的時候了,過去這一關,我們就能過上好日子。大家趕緊收拾,笨重的能丢就丢下,羊群會拖累速度,全部殺掉。我們沒有多少時間了,必須争分奪秒!”

“慢”哥舒木大喊一聲。他一臉痛苦的看着安玉。這是要走上絕路啊!羊群可是草原人的命根子。冬天的羊群,百分之八十的都是種羊,大家就是甯可餓着肚子也不會舍得殺一隻。這要是全部殺了,明年春天就是一無所有了。要是安玉回到唐朝反悔的話,那自己就是整個部落的罪人了。

哥舒木厲喝一聲“安玉,跪下!我們全族上下,大大小小五千口人的性命都交道你手上了!你當着大家的面,發個誓言吧!我們不能這麽糊裏糊塗的跟着你走啊!”

安玉看看大家,全場鴉雀無聲,大家都沉默的看着安玉。安玉現在也覺得肩膀沉甸甸的。是啊,五千條性命啊!開始安玉是爲了回到大唐而拼命忽悠哥舒木。可是現在看到這五千人希望的目光,安玉心裏也莊重起來了。

安玉一臉嚴肅,緩緩跪下舉起右手朗聲說道“我安玉在此對天發誓,從今天起,安玉和大家同生共死,有難同當有福同享。上天作證,若是違背誓言,讓我身敗名裂不得好死!”

古代人不和現代人一樣,發個誓就像從下身放股子氣一樣,轉眼就忘了。古代人對待誓是非常認真的,他們也相信誓言。所以安玉發下毒誓,人群都松了一口氣。

安玉此時也不是爲了應付大家,他是認真的。他是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大家把性命都托付給他了,一個真正的男人,怎麽會去辜負大家?況且,安玉還是一個有身家有能力的男人。

哥舒木臉色這才緩和了下來。他拉起安玉。然後跪下對衆人說道“我哥舒木做了部落首領這麽多年,沒有大過也沒有大功。今天我也不知道是對是錯。究竟是去享福還是去尋死,我真的不知道。如今草原是已經沒有我們的安身之所了。是我對不住大家。要是不願意跟我走的,我也不勉強大家,帶上家人和羊群去投奔别的部落吧。要是有願意跟我走的,就聽安玉的話吧!”

大家沉默了半天,吼叫着一起說道“誓死追随大汗!”

哥舒木眼角留下淚來,緩緩說道“殺羊!”

殺這批羊,大家都是流着眼淚殺的。安玉心裏也不好受,可是沒辦法,爲了逃命隻能殺掉。羊的速度太慢了,要是被敵人追上,死的就不是羊了。羊沒了可以再養,性命沒了就什麽也沒有了。

安玉帶領大家收拾東西準備出發。安玉用木頭做了爬犁,羊肉都堆在爬犁上。皮毛釘在馬車上,在裏面再鋪上一層羊皮,讓孩子和老人呆在馬車裏。馬蹄全部用步和皮毛包了,防止打滑。

忙活了兩天,才收拾完畢。準備出發的時候,安玉看着被積雪包裹的營地,猛然想起一件事來。安玉叫過哥舒明月,讓她去把部落裏所有的輕紗收集起來,用鍋底灰染成黑色,讓所有的人蒙在眼睛上。

安玉這麽做是爲了防止雪盲症。這個時代的人雖然知道在雪地裏呆久了,眼睛會瞎掉。可是還不知道是什麽原因,都以爲是觸犯了雪神,雪神降下的懲罰。

安玉知道,雪盲症就是人在雪地裏呆久了,眼睛被強光照射而暫時失明的一種現象。雪會反射大部分陽光,特别是雪地有凹凸不平的地方,會把陽光聚集起來。看的時間長了,眼睛就會暫時性失明,要是不注意,視網膜遭到強光破壞,會真的瞎掉。

對付雪盲症最好就是戴上墨鏡。可是這個時代墨鏡到那裏找去。玻璃安玉倒是造出來了,也沒望這地方想過——玻璃賺的已經夠多了,墨鏡賣給誰去?産品出來,要推廣形成潮流才能賺大錢。安玉手裏賺錢的項目太多了,犯不着爲了區區一個墨鏡大動腦筋。戴上墨鏡扮酷?笑話,咱長的天姿國色,還用墨鏡來裝扮?

沒有墨鏡就隻能用染成黑色的薄紗來代替了。實在不行就戴上兩層。這樣就能大大降低光線對眼睛的危害了。

大家就這樣上了路。雪停了,可是雪下的很深,艱難的跋涉開始了。爲了活命,爲了能更好的生活,大家都互相鼓勵望大唐邊關行去。

路上太難走了,一天才走三十多裏路。安玉也沒有躲在馬車裏享福,他在遵守自己的諾言,每天都騎着墨離走在隊伍的最前方,手持望遠鏡爲大家偵察敵情。天氣太冷了,安玉怎麽氣血旺盛也敵不過殘酷的天氣,常常是手被凍得僵了。一天時間,安玉手上就起了凍瘡。

到了晚上,安玉手癢癢起來,安玉才暗罵自己。幸虧是從後世來的,還以多學聰明自诩,怎麽不知道給自己做一副手套啊!簡直是傻帽到家了。

安玉找了塊羊皮,照着手掌用小刀裁好了。向哥舒明月讨來了骨針和麻線,三下五除二,一副五指分開的羊皮手套就做好了。安玉沒做那種像筒子似得那種手套,那種做起來是簡單,可是太笨了。遠不如這種手套靈活。

安玉帶在手上,哈哈笑道“我讓你凍手,有了這寶貝,老天就是再冷一些,也不害怕了。!”

哥舒明月從安玉手上搶過手套,戴在手上,驚喜的對安玉說道“你們大唐人腦子就是聰明。這可是個好東西啊!我給父汗送去!”

安玉搶了回來,沒好氣的說道“别,就你父汗那熊掌似得大手,還不給我撐破了啊!要送你自己做一副送去!”

哥舒明月親昵的拍了安玉的手一下,皺着鼻子對安玉說道“真小氣,做就做,有什麽了不起的!我早看會了!”

手套這東西真沒什麽技術含量。果然哥舒明月輕松的做了一副大手套。好家夥,安玉比劃了比劃都快趕上自己四十三碼的鞋子了。

第二天,安玉就發現營地裏的人手上都帶上了羊皮手套,雖然有些僅僅是縫的确實是不咋的,僅僅比兩塊羊皮包起來強上那麽一點。可畢竟大家手都不冷了,趕起路來更帶勁了。

一連走了三天都平安無事,到了第四天的中午,安玉最不願意看到的一幕出現了,他們被人追上了!

老天,胡子累的都快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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