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愛瑪遊戲”公司的“益童”畫闆正式上市,鋪天蓋地的廣告開始在三大電視網上播放,在廣告裏慧玲和慧美打扮得像天使一樣可愛,很快成爲家喻戶曉的童星。
磁粉畫闆市場定價爲4.9美元,算起來比紙張和畫筆的價格便宜很多,并且不會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所以畫闆上市當天就銷售10萬多件,創造了50多萬銷售額。3天後開始登陸到世界各國,大受家長的歡迎。
蘇明原本隻是發洩一下忽略随身聽專利的懊悔,從而才想起了磁粉畫闆這個東西。但是沒有想到,短短的一周時間,就賣掉了400多萬件。雖然銷售額總共才2000萬美元,并且産品後續潛力不足,可是蘇明發現這個玩具利潤回報率竟然高達100%以上。并且經營好“益童”這個品牌,可以改善父母對愛瑪遊戲機的認知,使父母了解“愛瑪遊戲”公司;還能夠從小培養小孩子對公司忠誠。就像迪斯尼一樣,由于充分開發小孩子市場,使迪斯尼深入小孩子心裏,所以“去迪斯尼主題公園遊玩”成了每個孩子的夢想。記得後世有句名言,“孩子和女人的錢最容易賺。”所以,迪斯尼能夠發展成爲300多億美元市值的企業,不僅僅靠的是動畫,更靠的是主題公園和迪斯尼兒童商店。
對阿!以後收購迪斯尼也不錯!蘇明腦海一亮,想想迪斯尼海量的動畫片庫,遍布世界各國的主體公園,這些都是以後可以和“愛瑪遊戲”公司的遊戲産生關聯的産業。不過現在迪斯尼市值也高達20多億,蘇明還沒有收購它的能力,不過等到80年代中期,好萊塢刮起了一陣并購風潮,雖然迪斯尼幸運的得以幸免,不過蘇明的到來,迪斯尼一定會成爲蘇明的盤中之餐。
想到此,蘇明決定建立一個生産兒童玩具的公司,專門生産“愛瑪遊戲”公司遊戲相關産品和日常兒童玩具。那麽到底怎麽做呢?說實話,蘇明對玩具行業沒有任何經驗,從小到大玩得最多的就是電子遊戲和電腦遊戲。
蘇明開始回想後世著名的玩具公司的發展經曆。芭比娃娃?不行,因爲蘇明光聽說過;米老鼠?不行,已經有版權了;對了,漫畫。在後世,日本漫畫的經營方式恐怕是世界上最好的經營模式之一。日本漫畫公司不光銷售漫畫和動漫,更開發漫畫裏的産品,比如高達機器人,美少女戰士。這樣不僅使利潤最大化,有利于産業健康發展;而且還向世界傳播了自己的文化。于是蘇明先在“愛瑪遊戲”的市場部下設立了一個開發兒童玩具的小組,爲以後的漫畫事業和遊戲事業打基礎,等日後産業豐富了再把它獨立出來。
經過前段時間的取證調查,律師團終于收集了大量索尼侵害我們公司專利的證據,此時我們公司的“炫-1”也整裝待發。8月7号,我們以“侵犯專利”的罪名向美國聯邦法院正式起訴了索尼,要求索尼公司,立刻停止其随身聽的銷售并賠償“愛瑪遊戲”公司損失500萬美元。
消息一經公布,立刻在美國引起一片嘩然。一個成立不到1年的遊戲機公司竟然起訴索尼公司侵犯“立體音響”方面的專利。因爲此時索尼已經是世界上最大的電子音像制品公司,很多美國人看到此報道後,都以爲報社把事件的角色弄反了。緊接着第二天,三大電視網和著名報紙上,同時登載在了“炫-1”的廣告,開始了一周連續不斷的全方位轟炸。後世的營銷手法确實的威力确實無與倫比,第一天就售出了10萬多台“炫-1”随身聽。
日本索尼本社,此時總裁盛田昭夫正在大發雷霆,“八格!該死的美國佬,這簡直是無恥的偷竊。”幾天前,盛田昭夫剛收到美國聯邦法院的傳單時,隻是以爲小公司眼紅索尼随身聽的利益,從而訛詐索尼。當時盛田昭夫并沒有把“愛瑪遊戲”公司的訴訟放在心上,雖然他自己聽說過“愛瑪遊戲”的掌上遊戲機現在銷售火爆,但在盛田昭夫眼裏,“愛瑪遊戲”也就勉強能稱得上是一個遊戲機公司,因爲“愛瑪遊戲”公司現在連一款FC機或者街機都沒有推出。并且索尼是1979年3月開始研發“Walkman”随身聽,而“愛瑪遊戲”公司是今年4月才成立,怎麽可能擁有随身聽相關的專利。
社長,”一個中年日本人點頭哈腰的說道,“美國市場部傳過來的消息,美國市場上出現了類似我們公司‘Walkman’的随身聽,經過調查正是‘愛瑪遊戲’公司推出的‘炫-1’随身聽。”
“這些無恥小偷,還敢倒打一耙!”盛田昭夫怒吼道,“西山君,把松田找來,準備反起訴的資料。”
“社長,美國聯邦法院發了第二次通知,如果我們不能證明随身聽專利是我們公司首先發明的,或者沒有按照‘愛瑪遊戲’公司要求辦的話,将會采取強制措施對我們公司進行巨額處罰。”西山提醒道。
“八格!難道我還用你教,快照我說的去辦!”說着盛怒下的盛田昭夫把桌上的資料摔在西山的臉上。
“是!”盡管西山被盛田昭夫當作撒氣筒,還是畢恭畢敬地推了下去。
“盛田社長,您找我有什麽事情?”松田作爲索尼的雇傭律師,得知雇主召見,立刻趕過來。
“松田,你看下這個資料。”盛田昭夫說着把美國傳過來的資料遞給了松田。
“社長,有些棘手了。”松田小心翼翼地觀察着盛田昭夫的表情。
“什麽?”盛田昭夫額頭青筋直暴,開始有爆走的迹象。
“主要是時間有些倉促,現在已經收到第二次傳票了,上面寫明了‘愛瑪遊戲’公司在我們公司之前注冊了随身聽專利。如果我們公司真的拿不出有利證據,我們公司可能面臨巨額罰款。”松田緊張地用手擦了擦汗說道。
其實,蘇明推出“炫-1”産品的時候,打了一個時間差。日本時差比美國早半天,正是因爲我們公司産品開始銷售時,日本那邊剛好都休息,我們産品正在火爆銷售時,索尼公司都沒有任何反映迹象,給人一種理虧的感覺。
“那你就說需要做什麽。”盛田昭夫強壓下怒氣,作爲公司的社長,當然首先不能自亂陣腳。
“社長,首先我們應該先穩住對方,派人和對方談判;其次,搜集有利于我們公司的證據,準備和“愛瑪遊戲”公司對峙公堂。”松田建議道,“如果真的證據不利于蘇明方,還請社長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