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急事要出門,先發兩章,第三更應該會很晚)
範建的一番話,不止供出了他偷盜翡翠的經過,同樣把許傑栽贓林楓的整個過程給講了出來,令十班的學生聞之側目,個個想到看他平時一副質彬彬的樣子,沒想到心腸竟如此歹毒。[燃^文^書庫][]複制網址訪問(首發)要是這一次奸計得逞,豈不是要令林楓前途盡毀!
其他人尚且如此,更遑論林楓本人,他這時再也壓制不住心頭的怒火,一腳将許傑踢了個四腳朝天。前一步踩住許傑的胸口俯下身怒目而視,雖然從頭到尾一個字也沒有講,但是那冰冷的眼神,卻讓許傑感受到了徹骨生寒的滋味他絲毫不會懷疑,若是這時候再敢激怒林楓,後者必然會取走他的性命!
“夠了,林楓!”劉玉珍雖然能夠理解林楓此時的感受,但是她畢竟是十班的班主任,又豈能眼睜睜地看着學生在自己面前鬧事!
“今天給劉老師面子,隻要你肯磕頭認錯,滾出十班,我放你一馬劉老師,這是他剛才對我的要求,現在還給他,似乎不過分吧?”林楓的語氣并不很重,卻如同金鍾大呂,一字一字敲打在許傑的心頭,令他百悔莫贖,隻恨自己爲什麽逼得範建把所有事都講了出來!
本來若是按照許傑以前的個性,甯死也不肯向林楓低頭,但是他自忖這件事過後,在一是真的沒臉再混下去了。所以隻是稍作猶豫,便爬起來跪倒在地,恭恭敬敬給林楓磕了三個響頭,接着二話不說,快步走了出去,唯恐聽到其他學生的恥笑聲。
範建本來還準備爆料幾件許傑的醜事,但是看到這種情形,知道再說什麽也沒意義了,所以乖乖地伸出手讓小晴給自己帶了手铐,低着頭跟着兩位警察走了出去。
林永富一看事情了結,自然也帶着王秘書一起離開,出門後快步趕小晴,笑呵呵地問道“世侄女,我記得你不是還在警校學嗎?怎麽這麽快當起差來了?”
“我這是實習呢!”小晴甜甜一笑,臉頰露出兩個很可愛的小酒窩,“林伯伯,我還沒問您呢!到底是誰有那麽大的面子,竟然把您都請過來了?”
“閨女發話了,我敢不來嗎?”林永富見小晴有些不解其意,笑了笑,“裏面有一個學生,是若曦的男朋友。”
“林楓?”不知爲了什麽,小晴心裏竟有些緊張。
“他身邊那個小胖子王浩!”林永富覺得有趣,“你這麽緊張幹什麽,難不成看了那個林楓?”
“林伯伯,這種話可不能亂說!”小晴頓時羞紅了臉。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種事有什麽好害羞的?”林永富哈哈一笑,“這種事多跟你老子……呃……多跟你爸學學,當然他看你媽,硬是在她跟别人結婚的路把她搶了回去!”
“有這回事?”小晴卻沒聽父母講過這件事,不免有些好。
“呃……這個回家問你爸去!”林永富知道說漏了嘴,連忙轉移話題,“總之一句話,想要的去争取林楓那孩子不錯,絕對配得你!”
本來還打算多唠幾句,問問小晴家裏的情況,但是林永富知道這丫頭好心大得很,不敢再呆下去,便推脫有急事要先走一步。
唯留下小晴一個人苦苦思索我爸平日裏跟個書呆子似的,難道真的做過那麽浪漫大膽的事?
接下來想到林永富說的那些話,分明是要讓自己倒追林楓,不由羞紅了臉,心道以前覺得林伯伯這人古闆無趣,沒想到思想竟然這麽開放,難不成若曦是倒追的王浩?
對于林楓,他遭受冤屈時的處變不驚,查明真相後的快意恩仇,确實給小晴留下了極爲深刻的印象,甚至當真說那是好感也不爲過。
但是也遠沒有達到讓她芳心暗許,非他不嫁的程度。
畢竟她已不是那種十五六歲的純情少女,還傻傻的相信着一見鍾情的浪漫愛情故事。
也許他隻是我人生的一個過客,雖然也曾在我心蕩起了些許漣漪,但是畢竟隻是昙花一現,不得長久。
一個高在讀,一個已經半步社會。小晴很清楚她和林楓之間,以後多半不會再有什麽交集,以她自己的個性,也絕不會放下面子倒追林楓,所以不由地在心安慰起自己來。
隻不過越是想要忘記,反而越是記得清楚猛然間在課桌裏看到首飾盒時,林楓臉的那抹震驚,以及随即而來的淡然……
小晴很無奈的發現,她竟然能回想起剛才林楓所展露的任何表情!
更恐怖的是,每回想到他的一個表情,心裏便似被電了一下好像他所有的一切,對她都有緻命的吸引力一樣!
尤其是回想起他在不經意間,流露出的幾次微笑,如同紅酒一般甘醇濃厚,迷人而性感,簡直令她無法自持!
“瘋了!……葉子晴,我看你是真的瘋了!竟然會惦念起一個隻有一面之緣的家夥!”
小晴喃喃自語,這時候已走到了校門口,她不由地回頭望了一眼此時此刻,四樓十班那個家夥,應該沒工夫去想她吧!
她所料想的不錯,林楓這時候當然沒工夫去想她他此時正站在走廊裏,接受着剛剛得到消息趕來的教導主任的訓話,又怎麽有工夫想别的事情!
一的教導主任,名叫鄭鐵,因爲時常闆着一張臉,所以學生們私底下都稱他爲鄭鐵面。
不過這家夥顯然不是個鐵面無私的家夥,他來了之後聽劉玉珍說起了事情的經過,臉的肌肉不由顫了幾顫林楓打走的,那可是主抓教工作的市委常委的兒子,這種學生怎能得罪!
心裏埋怨着劉玉珍不識大體,卻知道這女人性格執拗,跟她說多了也沒用,所以便讓她喊了林楓出來,劈頭蓋臉一番訓斥之後,黑着臉狠狠地道“林楓,這次你當衆毆打、羞辱同學,性質極其惡劣。我會建議校長将你開除學籍,你好自爲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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