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記小的時候,即使是玩玻璃球輸了也會耍賴,即使是曠課了也會找出莫須有的借口來逃避懲罰,俨然一副我不欺人更何爲的樣子。
也許是倔強的本性,當嘗到被最好的玩伴欺騙的感覺時,我遠離了他,并暗暗決定,也許說出的話不比金口玉牙,但一定要作到。
那是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大家都盲目追崇着集郵,好友的一本郵票被一個同學借去了,從那以後就沒有要回來。于是,他對我說,如果我能要回來的話就全部送給我。那時,我還沒有一本郵票是多少,值多少錢的概念,隻是想着一定要将它要回來。從此,幾乎是每個星期,都會去那個同學家索要,整整兩年;最後在他家裏人的幹預下,要回了八十多張。我很高興,因爲自己作到了,至少替好友拿回了;
雖然再也找不到好友來告訴他,可仍然很高興。誰知,就在初三的時候,那個好友轉學來到了同一個初中,大家見面當然高興,但當他得知郵票索回之後,忘掉了當初的承諾,将大部分要去,隻留下七八張作爲兩年的辛苦。我哭了,想起自己當初的辛苦,想起自己是多麽多麽的信任他,我哭了。
從那以後,試乎沒有一個人值得我永遠的相信,試乎也能忍受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會背棄我的現實。我曾經問過蒼天,問過大山,爲什麽要這樣的對我,使我失去一個又一個過客般的朋友,卻不能将他們珍藏到永遠。
我變了,開始對自己進行各種約束,試圖來證明什麽,又似乎在逃避什麽。我曾經要求自己一個星期不到遊戲廳,結果我作到了;我曾經要求自己高考前不再抽煙,結果我大部分時間作到了;我曾經要求自己,不再停留在書攤前,結果買回了一堆畫報。
不管如何,我嘗試着去使自己的話變成承諾,并減少了無意義的說話,當然除了玩笑以外。這種約束,使我變的學會适應紀律,如果不是覺得很多都無所謂;使我變得開始守時,即使是五分鍾的偏差在手表上也不容接受;如果約定了時間地點,就是打雷下雨,也不允許自己遲到五分鍾,更不喜歡别人無故遲到甚至爽約。
我對自己的要求真的越來越嚴格,對事情的看法也開始泾渭分明,但當我拿來要求别人時,似乎除了苛刻外,再也找不到更好的詞來形容了。象陽春白雪般,隻能孤芳自賞,甚至可以用有限的生命去執行、去實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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