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對我擺了擺手,示意我去開門。我對着大叔點了點頭,然後就起身去開門。
“咔嚓~”
我打開了門,門外站着一位中年男子,男子頭上戴着一個鴨舌帽。面容蒼白,穿着潔白的襯衫。雪白的襯衣領子非常挺括,那條黑色的領帶十分奪目。他頭發很長、很黑,非常光潤,而那神采飛揚的眼神,眼睛裏飽含殺氣,但是似乎能看透一個人的心。
“青大哥!”我對着門外的中年男子叫道。因爲雖然當時在火車上青大哥包裹的很嚴實,但是那種眼神使我一眼就能認出來。
“王維小哥?”青大哥擡起手,問道。
“恩呢,快請進。”我點了點頭,然後就把青大哥請到了屋子裏面。
“哦?,這位就是小維和我說在火車站那裏遇到的青大哥?”大叔看着進來的中年人疑問道。
“嗯,在下青水兮,這位前輩就是王維小哥常提起的大叔吧?”青大哥對着大叔微微抱了抱拳道。
“嗯,我叫王明修,這位是季霸,還有姜超。”大叔起身,對着青大哥介紹道。大叔剛介紹完,請大哥就和着季霸,姜超兩位握了握手,然後就在季霸的身旁坐了下來。
“好了,現在我們的人都到齊了,現在我們開始談正事。”大叔看着剛坐下的青大哥,然後喝了口水道。
大叔就把剛才對季霸兩兄弟說的話又重複的說了一遍,不過比剛才說的詳細了一些。然後還把我們下一步的行動路線說了出來。
“我看行,”姜超聽完點了點頭,然後繼續道:“正好我們今天整理下出發時要用的裝備。”
“既然這個縣城的人全部失蹤,那麽明修大哥你們之前所去的那個吉喜村,我們也應該調查一下。”姜超拖着塞斯,略微思考後說道。
“的确,這是一個這個很大的問題。”大叔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然後起身道:“事不宜遲,那個村子離這很近,我們先去看看。”
“嗯。”衆人紛紛點頭。然後就坐上了季霸兩人來時開的面包車,去着前往吉喜村的路上。
車向前行進了一段路程,整個村子仿佛都被煙火所籠罩,猶如一個火場。
“這,這個村子裏面到底是怎麽了?着火了?”姜超看着遠方的村莊,皺了皺眉,驚詫道。
“好像是着火了,季霸快點開!”大叔也看了向遠方吉喜村,點了點頭,然後對着駕駛座上的季霸催促道。
“好勒!大家坐穩了。”季霸點了點頭,然後手挂上最高檔,把車速開到最大,對着吉喜村奔去…
“青大哥,你去北京找到那位曾經也參與此調查計劃的的教授了麽?”我對着從上車開始就一言不發的青大哥道。
因爲我對這件事有很大的好奇心。當時在吉林我去餐廳吃飯時看見一個報紙,上面曾寫道:“北京一位高齡教授神秘死亡。”我不知道青大哥是否在那些人之前找到了那位教授,并且有沒有從那個教授手裏得到什麽有價值的情報。
此時青大哥正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麽,聽到我說的話之後就轉過了頭,苦澀地笑道:“還是晚了一步,當時我到了北京就拿着曾經提供我情報的老人給我的路線,到達了那個教授的家,可是在我到那之前他就神秘失蹤了!而且失蹤時間就在我去前的一個小時之内。
警察在現場有找不到任何線索,就認爲我是主要嫌疑人。就讓我過去錄筆錄。這不,我昨天下午剛從警察局出來,坐往四川的高鐵,剛到甘肅,你就給我打的電話,然後我就來到了這。”
“看來還是晚了一步啊!”我聽完之後,同樣感歎道。
“不過還是有收獲的。“青大哥連忙補充道。
“收獲?什麽收獲?”我連忙追問道。
“警方在那教授小區的監控中捕捉到了一個神秘黑衣人,警察就把我從嫌疑人的身份取消了,要不然我還回不來。”青大哥一邊說着,一邊從兜裏把手機拿出來,把手機中的圖片打開給我看。
在照片中,有一個全身穿着神秘黑衣人蹲在那教授的樓前的床下,而兩手各是拿着一把金斧。斧子上還有這深深地黑色刻紋。那神秘的黑衣人
處于在照片上顯示透明狀态,顯然是快要隐身的時候捕捉到的,而且那神秘人無法看清是一個男還是女。
“這刻紋怎麽這麽熟悉?…”我看着斧子上面的刻紋喃喃道。
“我想起來了,這好像是宋代的蓮瓣紋!”我馬上反應了過來,大驚道。因爲前幾天我在翻譯那個黃金書的時候,黃金書的最後一面同樣有這個刻紋!
同時,我剛才的大喊聲也驚到了大叔,姜超,季霸三人。都問我怎麽了、
因爲剛才他們三人在讨論别的事,沒有聽見我和青大哥兩人說話。之後我就把我剛才和青大哥所談論的内容全部都和大叔三人毫無保留的說了出來。說完之後我又把那張神秘黑衣人的照片那給三人看。并說明了金斧上刻紋的年代。
“這,這不可能吧?如果那神秘人所用金斧的年代與他的生活的年代相符,那麽它至少活了800多年!”姜超聽完,深吸一口氣,然後大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