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能力“加速再生”。
這是“肉.體再生”能力在融合了“狼人血統”與“妖魔血統”後所産生的特殊異變。
王勝胸口的深度創痕也是通過這個能力自行治愈的。
這裏就不得不提一下他目前所擁有的兩種血統——狼人與妖魔。
狼人血統本身自帶自愈能力,妖魔血統亦是如此,不過兩者在自愈方面有着明顯的區别。
狼人血統更注重自愈速度,一些輕微的傷口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内愈合,即“快速愈合”。但因爲這種方式非常地消耗細胞,所以在治愈大傷口時,通常是以折壽爲代價的。
而妖魔血統就沒有這種弊端,因爲妖魔的壽命都很漫長,但妖魔的自愈速度要較狼人的慢很多,而且對自身的實力有要求,比如斷肢再生這種,至少也要普莉西亞這種級别的強者才能做到……
當然,妖魔血統也有缺點——你必須要先學會吃人類的内髒。
再來說說“肉.體再生”這個能力,這個超能力非常厲害,愈合的速度簡直快到肉眼可見,而且當等級提升到最高之後,哪怕你的心髒被人炸掉,你都有辦法将其“再生”回來。
這在理論上已經屬于“不死之軀”了……
很厲害對嗎,但缺陷也很緻命:首先,發動這個能力将會耗費你大量的腦力與精神,這使得王勝很難在戰鬥中發揮這個能力的效果。
其次,你的頭部不能被打爆了,甚至意識都不能陷入昏迷,否則大腦一旦失去了計算能力,你等于失去了超能力。
……
王勝在最初擁有這些血統和能力時,這三種自愈能力本來是相互影響并且共存的,就像是三角形的三個角,處于一種平衡狀态。
所以他可以在意識清醒的時候動用超能力修複傷口,也可以不依賴超能力,隻憑借自身的血統愈合,隻不過速度稍微慢一點而已。
但當他反複融合“妖魔”的血統之後,這種平衡便被打破了。
從最初的妖魔到後來的大劍,再到最終的“覺醒者”,王勝每一次吸收融合她們的能力時,都在不斷加強着屬于妖魔的血統。
結果以妖魔血統爲主導的再生能力迅速整合了其他的兩種能力,最終進化成爲“加速再生”這個特殊的超能力。
不,或許說這是一種特殊的體質更爲妥當,因爲它根本不需要計算。
理論上,隻要王勝的身體受創面積不超過50%,他就有重生的可能性。
什麽叫“身體受創面積不超過50%”?
斷手斷腳算不算?
算!
丢了心髒,少了腎髒什麽的算不算?
也算!
隻要連着腦袋的那部分身體體積超過自身總體積的一半,就都有複原的希望……
總之,好消息是他現在身上已經沒有了緻命要害,而壞消息是他得要爲自己準備一副足夠耐操的頭盔了。
————
王勝見迪妮莎面帶笑意地盯着自己,驚訝道:“你什麽時候醒的?”
“有一會兒了,”迪妮莎忽然用食指挑起他的下巴,驚訝地問:“你的眼睛……”
王勝見她一臉詫異之色,忙問:“我的眼睛怎麽了?”
“你自己看吧。”迪妮莎将大劍平舉到他的面前,用劍做鏡子。
王勝隻看了一眼便震驚不已,因爲他的虹膜竟變成了琥珀般的金色。
“看起來很像是大劍釋放妖力以後的眼睛,但仔細一看又有很大的區别……怎麽樣,有什麽地方感覺不舒服嗎?”
王勝仔細感受了一下,并未察覺體内有什麽不适,于是他搖搖頭說:“或許隻是單純的變異罷了,畢竟我并非那個世界土生土長的。”
迪妮莎點點頭,思考道:“也許跟你的融合方式也有關系,因爲你是第一個隻通過血液就融合了妖魔的力量的人……其實有機會的話,你可以去‘大劍’組織看一看,組織對于人體和妖魔的研究已經有了數百年的曆史,在那裏,你或許能找到異變的原因。”
“再說吧……現在先不提這個,”王勝笑了笑,從床上起來,對她說:“趁時間還早,我帶你轉轉。”
“嗯。”迪妮莎也站起身,将大劍背負于身後。
王勝連忙說:“在這之前,你需要換一身衣服,而且還要放下你的劍……”
……
當王勝帶着迪妮莎離開别墅時,她已經換了一身純白的連衣裙。
這裙子是穆子涵的,王勝很沒節操地做了一回偷衣賊。
對于穿裙子這件事,迪妮莎一開始還有點抗拒,但因爲沒有找到合适的褲子,隻能換做了穆子涵的長裙。
結果長裙到了她的身上,連小腿肚子都遮不住,不過就總體效果而言,還是蠻不錯的。
不得不說,這是個看臉的社會,就連衣服都要看人來穿。
王勝開車到别墅門口,迪妮莎如臨大敵一般,若不是透過車窗看到了王勝,她恐怕會直接動手跟眼前的“鐵皮怪物”相搏。
等到王勝邀請她上車,她才好氣地打量着周圍的一切。
迪妮莎摸着車子,驚訝地說:“真是神奇的地方,爲什麽連鐵塊也能行走?”
“呃,你沒看到下面是四個輪子嗎,在你們那裏也有馬車的吧,我們這東西跟你們的馬車差不多,這叫汽車。動力裝置在車子内部,相當于馬匹。”
他這麽解釋,迪妮莎就頓時明白了,當然,隻是明白了汽車的用途。
王勝載着她繞着城區兜了一圈,迪妮莎就像是好奇寶寶般問個沒完,王勝一一耐心替她解釋。最後,兩人走進了購物中心,開始替迪妮莎置辦衣物。
迪妮莎的金發銀眼替她博得了不少眼球,但大多數男人隻看了一眼便羞愧得不敢再看。
由于沒有合适的鞋子,她隻能穿着穆子涵的高跟鞋,結果原本就一米八的她顯得越發鶴立雞群了,就連王勝都感覺壓力巨大。
當她進入各種服裝店開始選購衣服時,更是驚呆了不少女人。
精緻的容貌與出衆的身材,使得她不論走到哪裏都成爲最閃耀的那個女人。
這讓王勝也是暗爽不已:果然,找女人就該找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