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疆,荒野,公路。
林奇已經走了一天一夜,沒有看到一丁點的村落和人煙,關鍵是連一輛來往的車輛都沒有!
大夏國的基建工作實在太好,十天半個月都未必能見到一輛車的荒蕪地帶都能修路。
林奇一開始還以爲胖使者是開玩笑的,估摸着不久以後就來接自己了,現在已經放棄了這個想法,天玑真是想讓他走出去。
早知道,還不如讓胖使者打一頓,鐵胡子雖然被打了個半死不活,起碼人家有車坐啊!
手機早沒電了,想和外界聯系都不可能,林奇走得又累又餓,兩條腿也直打顫,再這麽下去隻能啃野草了。
就在這時,他看到前方草叢閃動,一隻黑黝黝的野豬拱來拱去,單看體型少說也有二百來斤。
終于有吃的了!
林奇無比興奮,立刻摸出尖刀奔了過去。
與此同時,野豬也發現了他。
終于有吃的了!
野豬無比興奮,挺着獠牙朝他奔了過來。
公路上,一人一豬都很開心,都把對方當成了自己的獵物。
狹路相逢勇者勝!
野豬張大嘴巴,狠狠朝着林奇咬來,林奇一把抓住它的獠牙,另一隻手握刀削了下去,野豬的腦袋當場落地,炙熱的鮮血瞬間噴灑出來。
“哈哈,爽!”
林奇把野豬拖到旁邊的荒地裏,一邊開膛破肚,一邊生柴燒火。
……
花南省,花南城。
邬燈死的第二天晚上,楊健就有了雍虎的消息。
一個小兄弟告訴他,雍虎在七号會所喝酒。
七号會所在花南城算是很高端的場子了,雍虎殺了人後,竟然還敢大搖大擺地去喝酒,楊健實在驚歎于他的嚣張,又或者是愚蠢?
楊健沒有通知警方,而是自己帶人過去。
報仇這種事情,當然還是親力親爲!
二十分鍾後,六輛金杯車停在七号會所門口。
“那個家夥還在包間裏吧……好,我這就上去了。”楊健挂了電話,拎着一個帆布包下了車,那裏面藏着一把雙管獵槍。
知道雍虎有槍,他當然也要做好充足的準備。
三四十人跟着下了車,手裏拎着軍刺、鋼管,站在楊健身後。
這麽多人其實起不了多大用處,殺一個人一槍就夠,但楊健故意這麽做,是爲了震懾其他同樣不懷好意的家夥。
敢惹我家的人,就做好準備面對狂風驟雨吧!
“走!”楊健丢下煙頭,狠狠用腳碾滅,擡步就朝馬路牙子上走。
衆人也都齊刷刷地跟上。
就在這時,樓上一個窗戶突然打開,一個聲音清晰地傳下來:“楊健,費這事幹嘛,我下去不就完了?”
楊健一擡頭,正是崩了邬燈的那個家夥!
“好啊,你下來。”楊健笑着,手裏握緊了帆布包。
“嗯,等着我吧。”雍虎的身影消失。
過了一會兒,雍虎就從七号會所大門走了出來,他穿着一件衣領稍稍敞開的襯衫,下身則是一條普普通通的藍色牛仔褲。
“你是誰,爲什麽殺死邬燈?”楊健的手伸到帆布包裏,準備将獵槍抽出來。
“我叫雍虎,準備在這立棍,就拿你的兄弟下手了!”雍虎雙手插着口袋,笑嘻嘻地說着。
“呵呵,立棍?你也配?知道花南城的大哥是誰嗎?”
“你是說鐵胡子吧,他回不來了,以後這裏就是我的天下。”
鐵胡子被全國通緝,确實不可能回來了。
“你他媽算什麽東西,也有資格在花南城嘚瑟?我告訴你,花南城的地下世界永遠姓鐵!”楊健徹底被激怒了,猛地拽出雙管獵槍,朝着雍虎的腦袋轟了過去。
就在這電光火石的瞬間,雍虎也摸出一支手槍,“砰”的一聲打了過去。
“啊——”
慘叫聲響起,楊健的手腕中槍,鮮血嘩啦啦地往外淌着,雙管獵槍也“咣當”一聲落到地上。
“砰砰砰——”
雍虎又連續開了好幾槍,分别打在楊健的胳膊上、腿上。
楊健倒在地上,身體痛苦地縮成一團。
“咔咔咔——”
雍虎又開了幾槍,可惜都卡了殼。
“靠,什麽玩意兒,果然便宜沒好貨,回頭得找馬尼弄幾把好的……”雍虎嘟囔着,把槍丢到一邊去了。
“上……上……”楊健吃力地喊叫着。
身後的三四十人如夢初醒,立刻揮舞着刀棍沖上去。
“行了,輪到你們出場了!”雍虎沖着兩邊招手,大聲喝道。
街道兩邊的巷子裏、拐角處,突然湧出來密密麻麻的人,至少有幾百号,手持各種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