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市,華夏國最繁華的城市之一,号稱魔都,别名:龍興之地。
它曾經是沿海最開放的城市之一,吸引了來自全世界的目光,是一座突然崛起濱海的奇迹之城。
複旦大學,華夏國三大高等學府之一,是神州大地萬千學子的目标,彙聚四方英才。
正值夏日炎炎,酷熱的天氣讓人一陣難受,才走幾步路汗水就濕透了身後,一對對校園情侶在陰涼處幽會,談情說愛。
一處人工湖,一聲噗通的落水聲,還帶着幾個年輕人的尖叫。
“救命,有人落水了。”
一聲聲急促的呼救聲驚醒了一對對野鴛鴦,他們全部圍了過來,這是大部分國人的天性,喜歡圍觀,愛看熱鬧。
一對俊男靓女,站在人群中,冷笑的看着落水的人。
“我被暗算了。”這是落水的那個學生在昏迷前,最後的一個念頭。
十分鍾過去了,陸續有人過來了。
這時,一些水性極好的年輕人開始跳進去救人。
一個一臉慘白的學生被救了上來,一張臉泡的腫大起來,依稀隻能聽到他微弱的心跳聲。
“秦聖,秦聖,你在哪裏。”一個十分焦急的聲音傳來。
那是一個紮着馬尾辮,帶着白色帽子,一身白色運動裝的女孩,雖然隻是幾十元的地攤貨,但是穿在女孩的身上,顯得十分耐看,這就是氣質的好處。
林雅柔,校友公認的十大校花之一,三大平民女神之首。
女孩見到昏迷在地的男孩的面容的時候,猛地撲過去,抱着他道:“秦聖,都是我不好,要是我答應你,你也不會自尋短見了。”
天啊!要知道林雅柔可是萬千人夢寐以求的女神級人物,生活簡單,作風純樸,什麽時候冒出一個這麽奇葩的男友。
一些男生開始妒忌那個倒在地上的男生,恨不得那個可以一親芳澤的人是他。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林雅柔已經名花有主了。
複旦大學附屬醫院,華夏國十大著名醫院——複旦醫院的三大分院之一,師資雄厚,貴爲SH市三甲醫院。
一個頭部謝頂,大腹便便的中年人走了過來,一步一顫。
“我們的英雄現在怎麽樣了。”
急救室内,病人的起伏線很微弱,生機渺茫。
一個剛解開口罩的醫生搖着頭,有些疲倦的走出了急救室,他的神情和動作說明了病人已經回天乏力。
室内,一個和躺在床上一模一樣的年輕人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人,隻是,他不知道自己的身體是透明的。
“我不是死了嗎?難道我真的解開了永生之謎,超脫了生死。”少年若有所思。
“醫生,他真的沒救了嗎?”
一陣劇烈的痛楚傳遍身體,少年的身體飄向了躺在病床上的人,本來蒼白的臉上多出了一絲紅潤。
沒有人發現,躺在病床的主人手指微微顫動。
“他的生命指數低于六十,意識很微弱,能不能醒來就看他的造化了。”醫生道。
“不管用什麽辦法,一定要救活他,他是我們整個學校的英雄。”賈仁義慷慨激昂的說道。
這是神魂離體,少年剛想興奮的大喊出來,永生的奧秘就在眼前,眼前的黑暗讓他一陣措手不及,潮水般的記憶向他湧來,撕裂了他的認知。
“原來他也叫做秦聖,我會替你好好的活下去,守護你真正愛的人。”
他叫秦聖,來自未來,是一個以濟世救人的醫者。
他在十八歲的時候,攻克了威脅人類的三大絕症,開發出意義上的永生藥劑,成爲人類史最年輕的十星神醫。
可是,他多年的研究成果被家族長老卑鄙的竊取了,鼎盛集團橫空出世,成爲當世的三大巨頭。
他在醫學領域取得的榮耀,他的摯愛,都離他而去。
他的一次次無果的申訴成爲了人們的笑料,世人眼中的瘋子,一代神醫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三年後,因爲永生藥劑沒有了他的支持,慢慢的失去了藥效。
一場突如其來的瘟疫席卷全世界,永生藥劑再也無法發揮它的神秘。
市值八千萬億的鼎盛集團一下子蒸發了百分之九十的資産,昔日縱橫天下的巨無霸,商業航母成爲了人人喊打的企業。
他的光輝事迹再次被提起,人們紛紛爲他正名。
可是,此時的秦聖再也不願意相信那些人,正是因爲他們的縱容和默許讓自己蒙受不白之冤,讓自己失去了一切。
永生藥劑的創造者和發現者再次被世人颠覆,人們終于發現了隐藏在幕後的黑手和埋沒的現實,秦聖成爲了世人眼中的“神醫”。
原來這是一個高等文明對低等文明的戰争,秦聖力挽狂瀾,拯救了他們世界,成爲了救世主。
在追求永生的道路上,迷失了自我,神魂寄托虛空,成爲了一團渾渾噩噩的精神體。
“他的生命之火快要熄滅了,怪不得我能這麽順利融合他的記憶和身體。”
“還有人在他的身上下了暗手,即使他沒有溺水而亡,但是過幾天還是會突然暴斃,看來這次落水絕對不是意外,而且人爲的謀殺。”
“幸好我的藥王心法達到了第十重,可以無形化有形,可以治療自己的内傷,要不然麻煩大了。”
要不是秦聖發現藥王心法還可以使用,那麽真的悲劇了。
在他治療體内的傷勢的時候,耳邊傳來了一陣輕呼聲。
“你不要過來,你要是再過來我就喊人了。”
一陣急促的腳步,一個柔美的聲音道。
“小美,你是屬于我的,誰都搶不走。”一個陰冷男子的聲音傳來。
我靠,真的當我是死人嗎。
要是可以的話,秦聖一定朝着他們翻一個大白眼。
可是,他的身體根本不受支配,強大的意識根本無法快速融入這具身體,要不是一定要争分奪秒的治療這具身體潛在的傷勢,他早就蘇醒了。
這關乎他的未來,不能掉以輕心,隻能默默忍受着那個男子在一旁行那禽獸之事。
要是他醒來,絕對會制止這荒唐的一幕,身爲一個男人怎麽能夠強迫女孩做不願意的事情呢,這不是他的一貫作風。
要知道,前世的他可是一名情聖,沒有他泡不到的女人。
男人要風流,不是要下流。
男人要紳士,不是要下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