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德,這個後喬丹時代最好的得分後衛之一,綽号“閃電俠”,他的知名度或許不如科比,不如詹姆斯,但是實力卻絕對是聯盟前5的。這樣的人,居然隻拿三年120萬美元的代言費,實在太少太少了。不符合其身價。在林風看來,最少也要是7年8000萬美元的價格。
可是,讓林風意料不到的是,韋德居然拒絕。在姚明和詹姆斯都肯答應成爲自己旗下簽約代言人的情況下,韋德居然會拒絕自己這7年8000萬美元的合同,選擇繼續執行匡威的合同。這是絕對讓林風意想不到的。
“老闆,當初我名不見經傳,匡威選擇了我,所以我願意履行完和它的合同。到時,我會考慮老闆的公司。”韋德起身微微鞠躬說。
林風無奈,擺擺手,示意讓三人離去。
過道上。
“德懷恩,你瘋了,居然拒絕老闆這麽優厚的合同,7年8000萬,是你那之前的廣告合同50倍。這可是8000萬美元呀!”詹姆斯哇哇大叫。
在詹姆斯看來,如果是他,他是肯定會選擇簽約的。畢竟3年120萬美元和7年8000萬美元,實在是天壤之别,有如雲泥之分。他覺得自己這個好友實在腦筋有點秀逗了。
姚明在一旁也是一臉同色。在他看來,老闆這合同已經夠豐厚了,雖然不如開給詹姆斯的7年1億美元(之前耐克簽約7年9000萬美元),也不如自己的7年1億美元(之前銳步簽約7年5000萬美元),但是7年8000萬美元絕對符合韋德的身價。畢竟詹姆斯頂着史上最強高中生的稱号,而自己背後的中國市場那更是無需質疑的,因此倆人的代言合同比韋德高那麽一點,非常正常。
韋德搖搖頭。
“對我而言,錢未來可以再賺。但是信譽和忠誠卻是無價的。”韋德沉默說。
詹姆斯搖搖頭,姚明卻一臉贊賞。兩國文化不同差異,此刻顯現無疑。
此刻休斯敦火箭辦公室内。
“老闆,你真的要成立一家體育用品公司?”道森問。
林風點點頭。
“當然,道森,你看我旗下有休斯敦火箭隊,還有托特納姆熱刺隊,還有劉翔,現在還有薩拉波娃,你說我如果不成立一家體育用品公司,豈不是很虧!”林風說。
道森點點頭。能夠擁有這麽多資源,的确應該成立一家體育用品公司。畢竟這個領域的利潤也是相當大的。你說說,一雙鞋子,成本就幾十美元,但是要賣卻要賣到上百美元,甚至數百美元,利潤之高令人發指。林風不去賺,可就真沒天理了。隻是這其中有一個問題。
“老闆,似乎你的球隊的球員都已經簽約了。”道森爲林風糾結說。
“我知道啊!不過這對我來說,不是問題。很簡單,我直接付違約金不就行了。”林風毫不在乎說。
“那如果再碰見韋德這種情況呢?”道森又問。
畢竟不是每個球員都會被金錢所打動的,總有些人不是那麽看重金錢的。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這種人很少,但不是沒有。萬一林風運氣不好,心儀的一些代言人都是這種人,怎麽辦?
“嘿嘿,道森,這個更不用擔心了。很簡單,我直接把他簽約的公司買下來就行。”林風嘿嘿一笑。
什麽!直接收購公司?!——道森整個人呆住。爲林風這看似瘋狂,實則明智的決定而傾倒。
是啊,如果球員不同意,那就直接收購其公司不就行了。這對其他公司來說,是個很大的難題。畢竟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合并,牽扯到很多方面,如果一個處理不好,甚至會出現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