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二章:可是對不起,我不能喜歡你
楚漁冷冷的盯着萬蓉,隻字不言。
這時,在楚漁面前極盡卑微脆弱之态的沈巧巧氣勢一變,毅然決然的向萬蓉展開回擊道:“蓉姐!你根本不知道我想要什麽!又怎麽能确保楚漁給不了我想要的東西?”
萬蓉冷哼一聲,反問沈巧巧道:“你還記不記得自己的夢想?”
“記得!我從來沒有忘記過!”沈巧巧不打算再向萬蓉隐瞞什麽了。“和你相識的第一天我就說過,我要拼盡所有,努力去站在最大的舞台上,唱歌給全世界的人聽。”
萬蓉點點頭,臉色稍緩道:“既然你記得,爲什麽還要對一個毫無背景、毫無資本的人念念不忘?你知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豪門貴族的富少對你癡心一片?隻要你招招手,他們便會傾盡自己所能,在那條通往世界頂級舞台的旅途上,爲你撒花鋪路。”
言罷,萬蓉視線一轉,舉手指向渾身上下散發着“低劣纨绔氣息”的楚漁說道:“而他呢?他有什麽?一輛價值不菲的超跑?幾億華夏币的存款?我承認,如果他在毫無家庭背景的情況下,能夠掙到這些财富,的确能稱得上人中之龍了,可龍有九子,也分前後!明明可以挑選一顆璀璨鑽石,你幹嘛非得在一塊破銀錠上糾纏不休?”
楚漁面無表情的看着萬蓉,不回應,也不反駁。
而前一刻還情緒激動的沈巧巧,此時卻蓦然冷靜下來了。
少頃過後,她慢慢擡起頭來,綻放出一抹春日桃花般的唯美笑容。
“蓉姐,你跟了我這麽多年,可曾見過我花錢大手大腳?”
萬蓉一愣,不知沈巧巧爲何會突發此言。“你……你雖然掙得億萬家财,卻從來沒有因此而迷亂本心,這一點,也是我看好你的原因之一。”
沈巧巧笑容微斂,卻未斂盡。“所以,我自己掙的錢我都花不完,又何必再去追求更多呢?”
自以爲弄清沈巧巧心思的萬蓉雙手環胸,爲前者陳明現實道:“現在這個時代,錢很重要,但也有一些東西要比錢更加重要。”
語落,她回身望向幾米開外的潘霸道。“潘少的父親潘梓年先生,創辦廣金集團多年,但積累的财富,卻遠比不上國内那些真正的超級富豪,而作爲潘董的兒子,潘少最終所能取得的金錢數目,撐死了也不過百億而已。可是,你知道我爲什麽不反對你和潘少在一起麽?”
“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對于潘霸道這個差點毀掉自己愛情的男人,沈巧巧已是再提不起半點友善之意了。
萬蓉置若罔聞,仍自顧自道:“因爲他擁有足夠強大的人脈關系,也正是因爲這一點,你在走向全世界的旅途中,才沒有被那一片片帶刺荊棘刮的遍體鱗傷。”
參加過不少高級宴會的沈巧巧,當然不會不懂萬蓉口中的“帶刺荊棘”意味着什麽。
不過。
即便以後沒有潘霸道爲她披荊斬棘,即便以後楚漁無法給予她足夠的庇護,即便以後她再也不能登台唱歌。
她也不悔!
因爲……
“姐。”沈巧巧一臉認真,刻意去掉了“姐”前面的“蓉”字。“你一定猜不到我想去世界舞台上唱歌的原因。”
冥冥之中,萬蓉覺得沈巧巧好像對自己隐瞞了些什麽。
而她所隐瞞的事情,一旦說出來,必将驚天動地。
随之,沈巧巧蓮步微移,走到楚漁身邊,動作輕柔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有件事,我沒對你說過。”
“以前有一天晚上,我一個人跑到街上,遇到兩個想要對我圖謀不軌的男人,當時那條街上除了我們三個,根本就一個人影都看不到。”
“我害怕,特别害怕。”
“我本以爲自己在劫難逃,卻不成想這時有一個戴着面具的男人突然出現。”
“他救了我,打倒了那兩個壞人。”
“按照正常的情況來說,這個救了我的男人,怎麽也不該一走了之,起碼也得找我索取一些數目可觀的報酬,或者……”
“沒有,他什麽也沒要,也什麽都沒留下。”
“從那天起,我想站在世界最大舞台上唱歌的夢想變得更加堅定。”
“因爲我想找到他。”
“現在我找到他了,那麽其它所有的事,就再不重要,包括我的夢想。”
這一席話在沈巧巧口中說出,越聽越驚的萬蓉止不住睜大了雙眼。
她也終于明白,以前從未對某個富家子弟假以顔色的沈巧巧,爲什麽會突然對楚漁這個看起來毫無過人之處的“低等纨绔”念念不忘了。
原來。
一切早已注定。
有了這般前提在先,饒是萬蓉再怎麽有心拆散二人,此時也是不知道該說些什麽好了。
“啪!啪!啪!”
恰逢此時,站在卷簾門前方的潘霸道鼓起掌來,臉上挂着一抹充滿莫名意味的笑容,舉步走到萬蓉身旁站定。
“看樣子童話裏的故事也不全是騙人的。”
魁梧漢子緊随潘霸道左右,若有若無的煞氣于其身體四周時隐時現。
沈巧巧面朝潘霸道,悅耳動聽的嗓音中,不含丁點感情色彩道:“潘先生,謝謝你這麽多年來的照顧,我也知道你的心意,可是對不起,我不能喜歡你。”
楚漁、沈巧巧、潘霸道三人初見之時,是在廣金集團舉辦的一場商業交流會上。
那一次,楚漁用巅峰卓絕的琴技,狠狠擊碎了潘霸道的自尊。
也正因如此,潘霸道後來才會答應曹鵬、梁明奇二人,夥同曹氏集團、桦宇集團一起暗中發力,從各方面打壓楚漁以及嶽海、嶽靈婉父女二人的凱達集團。
令潘霸道頗爲滿意的是,借着方家大少方令群、雷家大少雷東這兩根利矛,再添以曹氏集團、桦宇集團、廣金集團等諸多天金市商界豪強共同出擊,總算将楚漁趕出了這片本就不屬于他的土地。
換言之,潘霸道自诩奪回了尊嚴!
然而,他千算萬算也沒有算到,自己鍾情多年的絕美少女,竟早已将身體裏那顆芳心傾于旁人。
好巧不巧,這個“旁人”就是那條被他趕出天金市的“喪家之犬”。
潘霸道啊潘霸道。
是不是你很久不霸道了,所以人們都快要忘記你的霸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