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上的人都驚豔地看着他,他一戰成名。
我真羨慕他,想成爲他那樣的人。
我親耳聽見漠北的大宗師說,此子必然會成爲漠北劍壇新星,将漠北劍術引領至一個新的境界,不出十年,他的劍法必然達到登峰造極之境。
事實上,他隻用了五年,已然榮登漠北第一的位置。
許多大宗師都拜倒在他的劍下,他成了漠北唯一的劍神。他是個劍癡,也是個劍狂。
他接受所有的挑戰,一天接受挑戰,最有有幾十場。
成名十年間,所受挑戰将近萬次,别人說他是”萬人斬“呢!
他将比試當做練習,從容而對,從無敗績。
他沒有踏出漠北一步,除卻挑戰,不參加任何名利性質的集會。但他的聲名卻傳遍漠北,乃至于中原,他就是孤承碧。”
宋翎不答,隻是一杯一杯地喝着濁酒。
第一次被提及過去,他尚有些不高興,如今卻已然麻木。
不過,他說的是自己嗎?
年少成名,十九歲已然達到人生巅峰。
因爲刻意遺忘,過去的輝煌在他眼中,已然模糊了,饒是别人将自己誇上了天,他卻隻覺得陌生……
酒過三巡,天色大亮,尉遲狂歌已然微熏,宋翎卻蓦然站起身來,“走了!”
淡淡的言語是在提醒對方,尉遲狂歌晃了一下腦袋,眼神清醒幾分,擡頭看一下天色,“這麽快就天亮了啊!”
不知道爲什麽,和這人待在一起,時間似乎過得特别快。
雖然他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卻絲毫不能澆滅他對他的熱情。他尉遲狂歌不是喜歡拿熱臉貼人冷屁股,這個人卻是特殊的。也許,這就是“愛屋及烏”吧!因爲劍,他仰慕孤承碧,因爲孤承碧,他看眼前人十分順眼。
……
清晨,宋汐從睡夢中醒來,幾乎在她掀開被子,白團也醒了。
剛睜開的狐狸眼尚有些迷蒙,卻還是從被子裏跳出來,抖抖小身子,懶懶地打了個哈欠,這麽人性化的動作,由一隻狐狸做出來,真是萬分地可愛。
見宋汐在看它,白團眨了一下眼睛,對她對視兩秒,做出來一個讓人驚訝的舉動。
它一躍跳到了宋汐身邊,拿狐狸腦袋蹭了蹭她的衣袖。
它第一次這樣親密讨好,宋汐感覺還不錯,覺得它就這樣一直乖乖地當隻寵物也挺好。
早飯白團也是在她屋裏用的,将裝了食物的餐盤放在地上,它就吭哧吭哧地吃起來。
以前,她隻覺它吃東西的樣子難看,又吵鬧,如今竟也覺得沒什麽,習慣,真可怕。
吃完早飯,宋汐出屋子,就與迎面走來的池一打了個照面,宋汐微笑地打招呼,“早啊,池一!”
“嗯!”池一的臉上還是沒有太多表情,淡淡道:“主子請你去正廳。”
“好。”宋汐應道,“是什麽事兒?”
往常風宸見她,不是在他屋,就是在書房,比較私人又随意的地方,陡然在正廳,可是有什麽重要的事情?
“有人找你。”池一言盡于此。
宋汐詫異,誰回來宸王府找她,宋翎還是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