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竊竊私語着,“這也玩的太大了吧?會不會出人命?”
“誰知道呢?錢先生性格古怪,做事一向如此……”
我也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麽,扯了扯穆澤豪的衣袖問道,“是不是誰都能上去喝啊?”
他低頭看着我,沒說話,卻點了點頭。
“那赢了有什麽獎勵?是不是赢的人就能拿到那塊地皮?”我又追問了一句。
“你怎麽知道地皮的事?”問這句話的時候,他眼裏明顯閃過一絲危險的氣息。
我知道他誤會了,趕緊解釋,“是剛才王伯告訴我的。他說你來這裏就是爲了那塊地皮。”
聽到這話,他眼裏的暴戾才緩緩褪去,然後緊緊皺起了眉頭。
顯然,他也跟那些人一樣,沒料到那位錢先生竟然會想出這種“拍賣”的方式來。
我記着王伯的話,那塊地皮對他來說很重要,那麽,成敗與否,就在此一舉了。
“如果我幫你拿下那塊地皮,你能不能跟我結婚?”
他直勾勾的盯着我看,然後又看一眼那些滿到溢出來的酒杯,選擇了沉默。
我眼珠一轉,豪氣雲天道,“不說話就是默認!有我在,你就等着拿地皮吧!”
說罷,直接走到了主持人面前,“美女,我要挑戰!”
主持人愣了一下,馬上微笑開口,“好,這位美女要第一個挑戰!還有誰?該不會現場的男士們連一位美女都比不過吧?”
此話一出,馬上就有沉不住氣的也走了過來,“還有我!不就喝個酒麽?”
說話的時候,他還看了我一眼。
好像對我很不屑一樣。
我沒理他,反正我的對手是酒,又不是人。
主持人又說了一些鼓動的話,終究還是地皮的吸引力太大,總共有二十多個人站了出來。
其中有幾個男人是親自上場的,其餘的,全都是來陪同的那些明星。
個個身姿妩媚,沖着自己陪同的金主們抛着媚眼。
我聽到離我最近的一個在跟他的金主提要求,“李總,我盡力而爲,您可一定要記着我的好啊。”
“沒問題寶貝兒,隻要你能幫我拿下那塊地皮,不管别墅還是豪宅,盡管提!”
“李總,這可是你說的喲……”
我心裏忽然就平衡了,原來大家都是提了要求才上場的啊。
這麽說來,我讓穆澤豪跟我結婚就不算是爲難他了。
随着主持人的一句開始,我馬上拿起一杯來,仰頭咕咚咕咚灌了下去。
辛辣刺激的酒精頓時燒得我嗓子火辣辣的疼,我心裏暗叫上當了。
這特麽什麽酒?
又酸又苦還辣,最大的問題是燒嗓子啊。
隻是一杯下去,胃裏就像是倒進去一勺岩漿一般,咕嘟咕嘟的翻湧着。
我以前工作的時候爲了拿到單子也沒少喝酒,酒量也是那時候練出來的。
可是,那個時候喝的酒也沒這麽烈啊。
難道越貴的酒越烈?
正當我猶豫的時候,身邊的幾個明星已經是第三杯了。
我這才反應過來,怪不得今天這些富商們都特意花高價請了明星做女伴,感情都是爲了喝酒啊?
要知道這些女明星們平時也少不了這種應酬,那酒量絕對都練出來了。
而且帶出來又有面子。
所以今天才格外搶手的吧?
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心裏就有些發懵了。
看來上場的,都是個頂個能喝的,否則也不敢接這個茬。
如此看來,今天倒是一場苦戰……
因爲要速戰速決,所以五分鍾後,桌子上的酒就已經空了一大半。
原本的二十幾個人,現在也倒下的差不多了。
有的跌跌撞撞沖向了洗手間,有的,則直接倒在地上醉死過去了。
這個時候剩下的,都是精英。
其實我已經醉了,就連眼前的杯子都看不清楚了,全都是虛影。
但是一想到我不能輸,輸了,這些天所有的一切就都白費了。從此以後,再也見不到穆澤豪,也沒辦法報仇了。
所以,今天就算是喝到胃出血,也必須堅持到最後!
我回頭在圍觀的人群中找穆澤豪,恍惚間似乎看到一張冰封面的面孔在瞪着我。
可能他現在也是在緊張吧?畢竟我已經堅持了這麽久,在這個時候放棄的話,太可惜。
“穆澤豪!你就等着……跟我結婚吧!”
我意氣風發的沖着他喊了一嗓子,頓時,人群中傳來起哄的聲音。
我也來了勁,又端起一杯來仰頭倒進喉嚨裏。
爲了跟他結婚,拼了!
不就是一條賤命麽?
當初爲了供養向明陽的時候,這種豁出去不要命的場合,我都不知道扛下來多少回了!
記得那次李雪梅借了高利貸被上門逼債,全家拿不出一分錢來,隻能向我求助。還說要是不還錢,人家就砍了他們全家人的手!
我當時走投無路,找兼職的店家跟人預支了下個月的工資,身邊的朋友和同學全都借遍了,最後還是差一萬。
剛好醫院打來電話,說現在急需我這種熊貓血型的血,我就跑到醫院去賣血。
當我抽完血從醫院裏搖搖晃晃走出來的時候,坐在路邊哭了。
我哭不是因爲難受或者委屈,而是高興。
高興我體内流淌着這麽珍貴的鮮血,能讓我走投無路時再幫我一把。
現在想想,那個時候的我,簡直愚蠢到人神共憤!
或許是我陷入回憶太深,竟然一杯接着一杯的往下灌,完全就像是瘋了一樣。
那一天,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
隻知道最後是穆澤豪搶過我手裏的杯子,把我抱出了酒店。
我還記得臨出門的時候,聽到主持人優美而又興奮的聲音,“這位美女是今天的酒神!讓我們爲她鼓掌!!!”
酒神?
呵呵……
原來我除了擁有值錢的血液外,竟然還能得到這麽個稱号。值了!
*
第二天醒來時,我在一個陌生的房間裏。
四周的裝飾都很樸素,可是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價值不菲。可能這就是所謂的低調的奢華吧?
總之我這種人是不懂得欣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