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然走進闵傑的辦公室後關上門,在沙發上做好,兩個人默默的對視着,誰都沒有說一句話。
良久,裴然歎口氣道:“你變化好大。“
闵傑的眉毛一挑:“是嗎?何以見得?“
“以前你看到我會緊張,可是你現在的眼神裏都是淡定和從容,發生了什麽?”
“幾年前,那個時候,我剛剛出獄,家庭遭遇巨大變故,又被女朋友抛棄,那個時候很痛苦,也很低落。而你,恰巧出現了。”闵傑淡淡的說道。
“其實……剛開始,是我先喜歡你的……那個時候我們是好朋友,你遇到了許多困難,我幫助了你,我想,你對我的,隻有朋友之間的感激吧。以後因爲我态度的轉變,才影響到了你。”
闵傑歎了口氣說道:“是的,那時我很困惑,對生活幾乎沒有了信心,我把你當做了精神支柱,才接受了你的感情。”
“算是陰差陽錯吧,反正後來就變成了這個樣子,半年前,你提出要離開中國,去美國一段時間。那個時候,你就跟我撇清關系了,我不想放棄,所以也去了美國。我原本以爲,你是想逃避我,後來去了美國才知道,原來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你的心裏根本不喜歡男人,那隻是你絕望後的自暴自棄。“裴然靜靜的說道。
“是的,自從和小夏同居以後,她的大大咧咧,沒心沒肺,一點一點的融化了我,我開始喜歡她,也發現自己真正需要的還是女人。“闵傑的口氣還是淡淡的。
“那我算什麽?我爲了你做了這麽多,我得到了什麽?“裴然的語氣充滿了憤怒。
闵傑平靜的看着裴然:”對不起,我辜負了你的心意,如果能做些什麽補償你,我盡力去做,除了回到你身邊。“
裴然冷笑:“不必了,我們後會有期吧。“
在裴然準備離開的時候闵傑忽然說道:“等等。“
裴然轉回頭看着闵傑:“還想說什麽?“
“你到這裏來,究竟是爲了什麽?“
“我隻是想再看你一眼,确定你到底變沒變,變了多少。“
“是嗎?你認識一個叫做沈楊的人嗎?“闵傑看着裴然的眼睛。
裴然一怔,口中說道:“聽說過,什麽意思?“
闵傑微笑道:“随口問問而已,我做錯的事我會承擔,你如果心裏不甘,想要報複,我都會接受的。“
裴然冷冷的看了闵傑一會兒,什麽話也沒說就離開了,留下眉頭緊鎖的闵傑:“裴然的神态已經證明了他認識沈楊,可是他并沒有正面承認,難道這裏面有什麽陰謀?“随即闵傑又釋然一笑,陰謀怕什麽,淩夏不是說過,兵來将擋,水來土掩嗎?
中午的時候淩夏風風火火的跑進闵傑的辦公室,喝了口水說道:“報告老闆,新家的搬家方案已經确定,隻差房子了,需要大量資金支持。“
闵傑微笑的看着淩夏紅撲撲的臉蛋,從錢包裏拿出一張卡,扮作土豪的大方樣子說道:“拿去,随便刷。“
“好嘞。“淩夏笑嘻嘻的接過卡片。
闵傑起身關上房門,轉回身一把抱住還在研究卡片花色的淩夏。
淩夏吓了一跳,看見門被關着才放下心,任由闵傑緊緊的抱着,他用的力氣太大,讓淩夏覺得有些呼吸緊張,但她還是老老實實的不動,慢慢的伸出手緩緩抱住闵傑,柔聲道:“你怎麽了?“
闵傑說道:”就是感動的,有你真好。“
“哦,誰讓我是你老婆呢?”
闵傑松開淩夏,握起她的手,那手上的戒指還在閃閃發亮。
淩夏急着去交房款,不管闵傑還想再溫存一下的心情,轉身要走,被闵傑一把拉住。
“等我一下,我交待一下工作,我陪你一起去。”
淩夏大喜:“老公你真好。”
秘書進來後先瞟了眼坐在沙發上淩夏,對她露出一個會心的微笑,把淩夏弄的臉紅紅的。闵傑交待秘書把企劃案送回策劃部門強化細節後,才拉起淩夏出了門。
有錢能使鬼推磨,買房子是件大事,手續繁雜,但是如果你的錢足夠,就會有人主動幫你辦好一切手續,而你隻需要帶着證件簽幾個字就好了,畢竟這是商業社會。
闵傑拿着屬于已經屬于自己的房子鑰匙開了門,雖然昨天已經看過了,但是今天這房子是自己的了,讓淩夏不由得興奮的在屋子裏跑來跑去,開心的笑着。
房子已經基本裝修過,牆面上塗的乳膠漆,地闆也鋪好了,他們住進來之前隻要裝飾成自己喜歡的風格就好了,不用擔心殘留污染的問題。淩夏拉着闵傑看這看那的,說這裏放什麽,那裏放什麽,窗簾用什麽花色,而闵傑隻負責微笑的看着自己的小女人幸福的樣子。
看完了房子,淩夏和闵傑又來到商場給李奧和李雪買手機,選來選去,淩夏看中了一款兒童智能手表,能打電話又有定位功能,當下給李雪選了一隻粉色的,給李奧選了一隻藍色的,戴在手上顯得時尚又不張揚,細心的闵傑還買了兩個小型的定位工具,準備不告訴兩個孩子,偷偷的放在書包的隐蔽角落裏,這樣即使孩子被壞人拐走,手表被扔掉,也能及時定位位置。
接了放學的兩個孩子回家,李奧和李雪果然很喜歡那手表,一個勁兒的說謝謝舅舅,謝謝舅媽,把淩夏笑的合不攏嘴。
到了闵父的家,闵傑又下廚做了一頓大餐,因爲開車,他不能喝酒,但是淩夏卻躍躍欲試的想要陪老爺子喝點,被闵傑嚴厲制止了,自從兩個人成了真正的夫妻以後,除了上次淩夏一個人跑出去喝多了,再後來闵傑一直堅決不允許淩夏喝酒吸煙,傻乎乎的淩夏還怪他管的太嚴,哪裏知道闵傑是怕萬一淩夏懷孕了,對孩子不好。
回家的路上,淩夏還在開心的和闵傑說着新家的布置,闵傑忽然開口說道:“小夏。”
“嗯?”淩夏轉頭看着闵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