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走吧吃飯了。”她無奈宮晨煜的錯愕,催促的說道,“你今天做了好久的飯,我都要被餓死了。”
“又在說傻話。”宮晨煜無奈的敲了一下她的腦袋,對着她說道,“誰叫你不吃便當,專程給你做到你還嫌幼稚,活該餓肚子。”
安若瑾一聽,頓時一愣,旋即又綻放笑意,“我又不是小孩子,吃那些東西做什麽,而且你做的還難看,我吃不消。”
宮晨煜笑了笑,寵溺的捏了捏安若瑾的鼻子,這一刻,他似乎是忘了,即将面對的是一道别離的晚宴,他身邊的姑娘也是,笑的燦爛,完全沒有悲傷的痕迹。
但是要是細看的話,那藏匿于眼底的悲傷,還是能夠看出來的,隻要你用心靜心有耐心的去看。
很顯然,此刻的宮晨煜被歡喜沖昏了頭腦,要知道,那可是他的心上人啊,安若瑾好不容易不跟他鬧脾氣,着實讓他有了飛上天的歡喜勁兒。
“好好好,不吃就不吃,隻吃喜歡吃的。”他撇撇嘴,哪裏面有着我對你的心意,你竟然還不喜歡,不過隻要你不跟我鬧脾氣,你說什麽我都聽你的。
安若瑾也隻是笑,一時之間,兩人極爲和諧的下樓,竟然還有打打鬧鬧,似乎回到了從前,兩人心裏毫無芥蒂,坦誠相待的時候。
這不由的讓宮晨煜更加開心,想必也隻有他是真正開心的吧,不,應該說,相比較,他都還算是開心的。
畢竟是自己喜歡的人對自己溫柔的對待,那自然不同往日,但是宮晨煜也不傻,她越溫柔,就說明她越要堅定的離開,這一點,他西立面還是知道的。
既然事情無法改變,那麽隻能順從的看着它發展,畢竟打斷這種事情宮晨煜是千真萬确萬萬不敢的。
那可是他心愛的姑娘,光是皺一下眉頭,就夠他心疼的了,又怎麽忍心去拂了她的意願,他甯肯自己痛邊吃千次,也不願意讓自己的姑娘嘗到一絲一毫的痛楚。
宮晨煜笑着與安若瑾談笑風生,提起她要走的事情臉色也不再變色,隻是笑眯眯的問道,“吃完飯後打算去哪兒呢?”
安若瑾想了一番,然後再認真的想了又想,這才慢悠悠的說道,“我已經有了要去的住址,哪裏很安全,你不用擔心。”
宮晨煜皺眉,旋即又滿不在意的說道,“要不要我送你,以後日子也好有個照應。”
“不用那麽麻煩,我沒東西要帶走。”安若瑾臉不紅心不跳的說道,“你要是真的有心,就給我些個裝了錢的卡,我很樂意接受你的贍養費。”
宮晨煜皺眉問,“什麽贍養費?”
“孩子現在還在我肚子裏,當然叫贍養費。”安若瑾淡淡的看着他,“怎麽,堂堂的大總裁不樂意,不願意出這個錢?”
她故意激怒他,也成功發将他激怒,宮晨煜不傻,自然也能看清楚形式。
他宮晨煜閱人無數,自然知道安若瑾這個樣子是在故意在讓他生氣,這不由得讓宮晨煜心裏一緊,這還是第一次,他竟然不知道這個女人,心裏到底在想着什麽。
雖然他不知道她到底要怎樣,但是他已經被她迷惑的失去了骨氣,隻要是她想要的東西,他總能夠快速的捧在她面前。
宮晨煜憤怒的将筷子放在桌上,對着安若瑾生氣的說道,“什麽贍養費,這孩子是我們愛的結晶,不管你跟不跟我,他都是我宮晨煜的孩子。”
安若瑾頓時順着他的話冷笑,“這不是孩子,我也不知道這是誰的孩子,他是野種,你要認生下來給你養不就是了。”
“安若瑾!”宮晨煜是真的被她的話氣主了,他起身将她按在自己懷裏,憤憤道,“你到底想要什麽!你爲什麽要對自己這麽惡毒!”
“你明明知道你想要什麽東西我都會給你,隻要你開口,即便再難的東西,我都想盡辦法給你。”宮晨煜心疼道,“可是你爲什麽要作踐自己!”
她的孩子明明跟她一樣是單純善良愛的結晶,雖然高老頭不是什麽好東西,也不是個合格的情人與父親,但這終究是愛的結晶。
安若瑾不得不承認,在宮晨煜說自己對自己惡毒的時候,她很不争氣的掉下了眼淚,一觸即發,一滴接着一滴,完全沒有絲毫要停下的迹象。
安若瑾再也忍不住開始在宮晨煜的懷裏嚎啕大哭,她說,“晨煜,你别對我好,我不配,你别對我好,算我求你了,不要再對我好了。”
“我有不堪的過去,我不配得到你的好。”安若瑾毫無形象地将心裏的委屈哭訴的一幹二淨,“求求你,讓我自己自生自滅,别再關心我愛護我,徹徹底底的放我走吧。”
宮晨煜本想出聲安慰,卻發現自己喉嚨已經哽咽,并不比哭腔的安若瑾好多少,便自知之明的沉默的拍打着安若瑾的後背,以這種傻氣的方式告訴她他一直都在聽。
最後,這一頓飯自然不歡而散,安若瑾沒吃上幾口就離開了,她沒有帶城堡裏任何的衣物,宮晨煜成了她一張卡,便就這麽空手空腳的走了。
至于宮晨煜給她的卡,她第一時間取出來,借了路北辰的銀行卡将錢全存了進去,足足五千多萬,他的确從頭到尾都沒有虧待過她。
安若瑾苦笑,即便如此,又能如何呢,那件事情讓她永遠沒底氣站在他面前氣定神怡的說話聊天,這或許是跟她受過的家庭教育有關,但是一切跟如今比起來,都不重要了。
反正不管是因爲什麽,她與他再也不會有任何的可能,既然如此,又何必自尋煩惱讓自己黯然神傷悶悶不樂呢?
安若瑾坐在落地窗旁邊的椅子上,捧了一杯茶,拿了一本書,施施然放在圓玻璃桌上,時不時拿起杯子抿茶,其餘更多時間都還是在看書。
路北辰看着靜若處子動若脫兔的安若瑾,她對着自己的側臉恰好将耳發别在耳根後,露出了她小巧圓潤的耳朵,在大冬天第一縷陽光的照射下,曾托的格外好看。
安若瑾本來就是個美女,不然也不可能被宮晨煜念念不忘了那麽久,俗話說的好,美救英雄,這裏面還得有個美子,要是安若瑾姿色不怎麽樣,估計也不會讓宮晨煜記那麽久。
至少,相處過日子這樣子類似的想法是不可能有的,人都是視覺動物,這恰好是人對自己美觀的一種看法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