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晚上七點一眨眼就到了。
厲皓軒坐在車裏,車旁放着那束包紮的十分精緻粉色薔薇花。
紅色的沒有了,找遍了全城的花店都沒有,隻有粉色的。
如果說造型裝扮都是完美的,那唯一的不完美就是這“街頭暗号”。
厲皓軒頭疼了一路,找那個曾經賣薔薇花的小女孩子卻是來不及的。
隔着老遠就看到一輛複古綠色的玩具車以不太快的速度往這邊開,他甚至可以看到車子内的童詩正在東張西望着。
不是視力驚人,而是這個小笨蛋車裏的頂燈是開着的!
最後一次對着後視鏡撥了撥新發型,厲皓軒左右看了看,滿意地拿着花,下了車。
那一端。
童詩停好車,下了車。
厲皓軒看了看兩個人隔着的距離,不過也就五十米。
童詩穿着白體恤和牛仔短褲,一雙白色的帆布鞋,背着個雙肩包。
長發紮成了馬尾,十足的學生妹,青春稚嫩。
厲皓軒一邊走,一邊心道,小丫頭真的好嫩!
“怎麽沒花呢?”童詩是個一根筋的南方姑娘,一根筋到什麽程度呢?
不分男女,就往人家的手上看。
一直到厲皓軒抱着粉色薔薇站到她面前時,她才驚覺眼前擋住了個人。
童詩一擡眼,先看到的花。
“咦,不應該是紅色嗎?”再擡眼,才看到是個長得特别帥的男生。
童詩愣了一會兒,心道,雖然不太記得人家當時的長相,可也不至于差這麽多吧!
厲皓軒淡笑着看着眼前迷迷糊糊的小丫頭,不禁黯然神傷。
他心裏是肯定的,童詩沒認出他來,不然不會隻是這麽平靜的樣子。
果然。
“厲皓軒?怎麽是你!”童詩驚的跳了一下,竟直直往後跳了一大步。
眼前的男!生!居然是老魂淡!吃什麽靈丹妙藥了?
“紅色薔薇花沒有買到,因爲太趕,沒有找到上次賣給我花的那個小女孩。”厲皓軒撥了撥剛換的發型,唇角勾起一抹滿意的笑來。
看來,造型很成功。
賣花小女孩?童詩自認不是個一驚一乍的人,可是厲皓軒這個男人好像總是有那種吓死她的本事。
她的腦子有些亂,甚至有些卡殼。
“不是說要請我吃飯?反悔了?”厲皓軒見她也不準備收下花,幹脆就當幫她捧着。
“你……怎麽會有我的微信?冷笑話是你?”童詩的心再度重重一震。
“不可以是我嗎?”厲皓軒笑問。
童詩目光躲閃,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
她現在要羞死了,虧得她以爲對方是個暗戀她的男生,還想着通過一頓飯接觸接觸人怎麽樣,要是不錯可以交往的話,也不妨試試看,這樣還可以徹底擺脫厲皓軒的糾纏。
有男朋友了,他總不能再死纏爛打了吧。
然而,此刻的童詩發覺,自己真的是太傻太天真了。
有路過的女生偷偷看過來,雀躍贊歎。
“好帥!”
“大一的新生嗎?好嫩啊!”
童詩看着從自己身邊走過去的一個有一個的花癡,沒好氣地說。“厲皓軒,你這個卑鄙的小人,居然誤導我!”
“我怎麽誤導你了?”厲皓軒不置可否地問。
“你冒充我的救命恩人?”童詩氣急。
“救命恩人?”厲皓軒似笑非笑。“丫頭,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是誰在你第一次開車上路出了車禍時挺身而出,見義勇爲,又英雄救美的救了你?”
雖然童詩明知道厲皓軒說的一切都是事實,可她仍在心中爲他打上了“不要臉”的标簽。
哪有自誇誇得那麽狠的!
一個成語還不夠,非得三個!
“所以呢?”童詩翻了個白眼,就差扭頭嘟嘴巴甩馬尾了。
“所以我覺得,你不應該厚此薄彼。”厲皓軒想笑,這丫頭的傲嬌模樣真是百看不厭。
童詩小臉氣鼓鼓的,那雙亮晶晶的眼睛裏面閃動着粼粼波光,煞是好看。
她覺得這話也挑不出毛病,什麽都沒說,一轉身直接走了。
“生氣了?”厲皓軒跟了上去,眼神中往日的沉穩多了一絲慌亂。
童詩不說話。
“花不要了?”
“你煩不煩?吃個飯話也這麽多!”
厲皓軒:“……”
眼前的女孩走路的時候,馬尾會左右的擺動,顯得她格外青春靓麗,再加上雙肩包的點綴,更顯活力。
剛剛被人誇是大一新生,這讓厲皓軒三十五歲的高齡實在沒羞沒臊的自豪了一把,看來駱峻笙的建議果然中用。
所以,他下午說的,女孩子都喜歡……包!
包治百病!包你滿意!包你開心!包你全過不挂科?
厲皓軒心裏有了一番“追求”的新打算,跟着她進了一家小飯館。
小飯館裏。
童詩幹巴巴地坐着,這會兒她就算再傻,也知道自己跟條魚似的,被人給釣了!
厲皓軒看着簡陋的菜單,不動聲色間卻已經皺了眉頭。
童詩撇嘴,這家店的酸菜魚非常不錯,以前她和盛慈總是會過來吃,但是環境肯定沒辦法跟帶星級的比,但也沒到髒亂差的地步,表面看起來還是過得去的。
對于學生來說,無論是價位還是口感,都是性價比非常高的。
“愛吃不吃。”
“你想吃什麽?”厲皓軒的話和她的,撞到了一起。
“酸菜魚。”對好吃的,童詩向來都是和顔悅色的。
“還想吃什麽?”
“櫻桃肉。”
“還有呢?”厲皓軒又問。
“你吃什麽?”童詩反應到,好像是她請他吃飯!
“隻要和你一樣就行。”厲皓軒看着菜單,仿佛在欣賞,又仿佛在考究。
一時間,童詩拿着筆,心底莫名的被觸動。
從小,她就是一個比較敏感的孩子,就是傳說中的“玻璃心”,一句話一個小小的舉動一個眼神,都會觸動到她。
那天晚上在夜市去買飲料喝的時候,他也是這樣的回答。
想到幾天前在咖啡館裏,他說出的那句“因爲心動,喜歡”……童詩覺得心熱熱的,癢癢的。
腦子裏突然插播了無數聲音:在一起,童詩跟他在一起!
她開始重新打量眼前的男人,客觀的說,真的看不出厲皓軒已經三十五歲了。
他發型清爽帥氣,五官精緻俊美,氣質凜澈……從頭到腳,舉手投足都是萬裏挑一的男神。
人人都說歲月是把殺豬刀,童詩卻覺得,放在厲皓軒身上,卻成了美容刀。
“這幾天好嗎?”厲皓軒突然問。
童詩點點頭。
“除了躲着我,不接我電話,都做了什麽?”厲皓軒看似無意的問着,仿佛他不準備追究她的罪責。
霸道總裁還挺仁慈的!
“沒什麽,寫些東西,追追劇。”童詩想着,臉上一熱。
厲皓軒聽着她閑散的生活,倒是有些羨慕。“少了我的打擾,每天都過的開心嗎?”
“還……行吧。”童詩幹笑。
心道,這問題都好尴尬啊!
他自己就不嫌尴尬的慌嗎?說好了霸道總裁都好面子的呢?
“你不問問我過的怎麽樣?”厲皓軒那雙黑漆漆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童詩有意回避他的目光,将臉微微轉向旁處。“那你過的怎麽樣呢?”
“不好。”
童詩:“……”
“不問我爲什麽不好?”厲皓軒有意提點她。
童詩咳了咳,卻很聽話地問道。“那你爲什麽不好?”
“因爲總想你。”
童詩:“……”
她垂下頭,臉上的熱度再也沒辦法忽略掉。
要是之前就用這麽柔和的方式撩她的話,估計孟姜女就不會哭長城了,還矜持個屁,别扭個屁,分分鍾變成迷妹了好嗎!
雖說撩妹講究方式和技巧,但沒有顔值一切都是空談!童詩有這樣的深刻覺悟。
“你呢,有沒有想過我?”厲皓軒看着她粉嫩的小臉,喉結下意識地動了一下。
“沒有。”童詩想都沒想,直接搖頭。
“想過我多少次?”
童詩倒吸一口氣,一句“你怎麽知道?”差點脫口而出。
她都快忘記了,厲皓軒那雙銳利的雙眼,什麽東西都别想迷惑住它們。
她抿着唇,沉默不語。
厲皓軒今天似乎十分柔和,這一刻看來,厲皓軒除了年齡,表現出來的這些表象和面面俱到,倒與她的喜好不謀而合。
何況,他居然看懂了那句【我愛薔薇,而你卻是玫瑰】。
如果說“冷笑話”就是厲皓軒,那他說的話,自然是厲皓軒說的!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了!
在童詩眼中,她自己創作的《原來你也在這裏》中,最經典的一句話就是這句,沒有之一。
可惜的是,讀者在全文金句大賞中,沒有一個人提過這一句,害得童詩爲這句話鳴了好久的不平。
她恨不得自己披個馬甲,鼎力支持這句話。
厲皓軒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樣子,漆黑的眼眸深了一分,眼角的餘光掃過别桌的酒瓶子,痞痞地勾起唇角。“要不要喝點酒?”
童詩“啊”了一聲,然後直搖頭。
喝酒,不要命了啊!
上回喝了就差點就被告了強女幹,這回兒在喝酒說不成能告成先女幹後殺了!
厲皓軒忍不住笑。
童詩發現,雖然帥氣又顯得年輕,但他笑起來的時候,眼角還是有細紋。
細小的皮膚紋路仿佛藏着厲皓軒這些年走過的路,見過的人,讀過的書,喝過的酒……那麽的有質感。
童詩忍不住想笑,格外多看他眼角處好幾眼。
“在笑什麽?”厲皓軒凝着她,閃亮的目光看過來,卻正好避開他的視線,也不知道看到何處。
“沒什麽,我在自嗨。”
“自嗨是會沒朋友的。”厲皓軒輕勾着唇角,似乎心情不錯。
“你懂自嗨的意思?”童詩掩着唇,語氣有點嫌棄。
“你覺得八二年的拉菲是古董嗎?”
寶寶萌,給我留個言吱一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