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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朱元璋的血脈傳承


第260章 朱元璋的血脈傳承

早朝的事情看似非常的繁瑣,實際上是有具體的秩序和規律的。

在朱元璋介紹完大孫,早朝便就開始了。

早朝主要分爲四個部分。

首先便是接見入京和離京的官員,鴻胪寺官員率先出班,對皇帝奏報入京謝恩,離京請恩的官員人數,這些人都是前一天在鴻胪寺報備過的。

這些人員,凡是在六品下,是沒有資格進入到奉天殿中,所以在這個時候,皇帝就會選擇召見或者不召見。

沒被點到名字召見的,由官宦通傳後,便在庭下或午門之外,遙行五拜三叩之禮,行禮之後便可以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其二,便是處理邊關要務。

像是草原上,沿海上,包括大明其他邊疆地區的軍務問題,随着兵部,都督府提出,一一進行商議和處理。

當然,能夠在早朝上讨論的,一般都是普通軍務,加急的邊關奏報,自然在第一時間,就到了皇帝手中。

這兩個處理完後,就是常規意義上的上奏換環節了,這基本上和朱英在後世影視上看得差不多。

按照慣例,每個官員在奏事之前,“皆預咳一聲”,這被稱爲“打掃”,這其實也有打招呼的意思在裏面,從而避免兩個人同時出班造成混亂和尴尬。

如果真的有兩個人搶着出班奏事,則通常由通政司或鴻胪寺官員負責引導。

官員出班之後,需要到禦前金銮殿下奏事,說完之後便重新回到班列。

奏事時需要大聲朗讀奏章。

通政司、鴻胪寺官員除了引導官員們奏事之外,有時還需要代讀奏疏,而爲了達到“美觀瞻”的效果,一般選取該衙門中符合“美姿容”和“大音聲”标準的官員。

針對這些政務,如果能夠立即處理的,皇帝便會提出問題或者做出答複,如果不能立即處理,皇帝通常會在早朝之後召見相關官員進行商議,除了緊急政務之外,一般不會當廷進行輕易決斷。

而之所以朱英覺得無語,就是在這個環節上。

朱元璋在這個環節上,有多麽的離譜,就是京城裏的大小案件,竟然都能在早朝上來說事。

在一定程度上,作爲皇帝的朱元璋,連京師裏一些盜匪之事,都在親自詢問審判。

朱英敏銳的發現,當一件稍微有些離奇的案件出現在朝堂上的時候,老爺子就會變得極爲興奮起來,然後自行根據現有的線索,推敲,分析,甚至是直接定案。

“原來你是這樣的老爺子。”

朱英心中腹诽道。

感情大明往後的皇帝,出現一堆奇葩這個事情,原來并非什麽基因突變,而是血脈真正意義上的血脈傳承。

隻是在老爺子這裏,表現得并非很明顯,所以才會不爲人知,畢竟在古代的時候,并沒有福爾摩斯推理這個概念。

尤其是在老爺子開國皇帝這個位置上,很多人都認爲是陛下對權力的把控,而不是個人的愛好。

唯有帶着前世記憶的朱英,一下子就察覺出來了。

深思之下,朱英這才發現,看似對權力很看重的老爺子,其實并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麽重。

“或許曾經的太子,就跟我現在情況上差不多吧,老爺子巴不得把所有的奏章全部推過來。”

須知,皇帝的權力體現,就是在于批閱奏章上。

不管是人事調動,還是案件處理,都是體現皇帝的至高權威。

朱英還沒入宮的時候,朱元璋就已經迫不及待的丢奏章過來了,哪怕是去河南處理瘟疫的事情,相隔幾百裏地。

朱元璋都不覺得麻煩,依舊是每天按時按點送過來。

在宮裏,更加不用多說了。

這樣的情況,不管是在哪個朝代,亦或是哪對父子之間,幾乎都是很難出現的。

曆代的皇帝,不防着太子就不錯了,廢太子這樣的事情,在各個朝代中,簡直不要太多,哪裏會像朱元璋這樣。

巴不得早點退休。

就在朱元璋激情推導案件的時候,他突然察覺到了大孫些許詭異目光。

“咱大孫不會發現咱的喜好了吧?”

朱元璋心裏叮咚一下,有些懷疑的看向朱英。

随着朱元璋的沉默,本來有些熱鬧的朝堂,也就變得安靜下來。

“大孫,對于目前的這個案件,你可有什麽看法。”

朱元璋微微沉吟,直接将問題推到了大孫這裏。

這個案件能夠放到朝堂上來讨論,自然也是官員們感到非常棘手的。

京師裏一個姓徐的商人,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妻子,李氏。

這讓他身邊的朋友,對其都非常的羨慕,若是妾室的話,怕早就出大價錢買走了。

在洪武二十年的時候,徐姓商人和好友趙某一同出去跑商。

在回來的時候,卻隻有趙某一人回來。

趙某對李氏說,你的丈夫在一同坐船的時候,不幸掉入河中淹死,且有人證,還有官府的公文,這件事便就是如此定性了。

看到公文的李氏,雖然很是傷心,但也隻能接受事實。

沒了丈夫的李氏,便就是個寡婦,雖然家中還有些錢财,但李氏活得也很辛苦。

寡婦門前是非多,更别說是像李氏這麽漂亮的女人。

而在這個階段,趙某在很多方面,都會給李氏幫忙,平時也會不斷的獻殷勤。

李氏和丈夫并沒有誕下子嗣,而丈夫的雙親,也很早就過世了,李氏的情況基本上也差不多。

雖然知道趙某的目的,李氏作爲一個孤身女子,最終還是答應了趙某,改嫁給了趙某,還生了兩個孩子。

直到今年,也就是在上月底的時候,南京城下了一場大雨。

趙某和李氏的兩個孩子,就在門廊下面玩水,這個時候就有一隻青蛙出現,從門廊下的積水跳到了台階上。

年紀較大的孩子,拿着一根小木棍,将青蛙重新捅到了積水之中。

此時,趙某正和李氏在旁邊看着。

或許是觸景生情,或許是其他緣故,趙某突然感歎道:“當時他落水的時候,也是這般模樣。”

這話剛出口,趙某就後悔了。

雖然聲音很輕,但就在旁邊的李氏,卻是聽得清楚。

李氏立即意識到,當初自己的丈夫徐姓商人落水被淹死,絕對不是那般的簡單,其中另有緣由。

于是就不斷追問趙某,當年自己丈夫的死,到底是怎麽回事。

趙某在多天的追問後,終于還是沒忍住,将事情的來龍去脈,全部告訴了李氏。

原來當初趙某見李氏漂亮,嘴上沒說,心裏時常惦記着。

甚至在私底下多次找徐某談過,想要花費大價錢,希望徐某能夠把妻子讓給自己,不過被徐某斷然拒絕。

而後趙某假惺惺的道歉,取得了徐某的原諒,并且再次共同出去做生意。

在那次船上,碰上水浪最大的時候,趙某邀徐某觀賞,趁其不備,将其推下水中。

那般洶湧的水浪,精通水性的船夫在趙某付出全部身家,百兩貫鈔求其救人的時候,也不敢下水。

這般水勢,再精通水性也沒用,基本上下去就是十死無生。

而船上的乘客,包括認識徐,趙二人的商人,也被趙某這等慷慨所感動。

畢竟一百貫鈔,可不是個小數目,足夠普通家庭數年的基本所需。

在官府斷案的時候,這些人證自然就比較傾向趙某。

而趙某之所以把事情交代得這般詳細,是他認爲這件事都已經過去了五年。

現在李氏跟自己還有了兩個孩子,生活上也還算不錯,至少吃喝不愁。

就算是知道了當年的事情,也不會去官府報案。

李氏聽完後,并沒有大怒或者呵斥之類的,也讓趙某放下心來,甚至當晚還親熱了一番。

然而在第二天,趙某出門後。

李氏直接将兩個孩子殺了。

然後帶着孩子的屍首,去官府自首,并且狀告趙某當年殺夫的案情。

當官府問她爲何要殺子的時候,李氏解釋道:“這兩個孩子,是我丈夫仇人的後代,她要替自己的丈夫報仇。”

這個案件頓時就引起了京師的轟動,而辦案的官員,對于這件事也不知道如此處理,畢竟大明律法中并沒有相關的條款。

趙某自然是死刑沒得跑,李氏這邊就很爲難了。

尤其這件事,還發生在京師城裏,受到的關注自然不同。

于是這個案子,就在今天由官員呈報了上來。

朱英聽到老爺子的詢問後,良久沒有開口,他心中知道該如何,但這個判決,卻不能由他的口說出。

最後才歎息着說道:“爺爺,這個案子,孫兒并不懂得如何判定。”

殺人者償命,這是大明律法。

但現在的大明,對于女子貞節這塊,也是高度的重視和提倡。

李氏雖然殺了人,但是卻很符合大明現在的國情。

現如今,大明推行的思想,是以儒家思想爲主流。

儒家經典《禮記》說,“父之仇,弗與共戴天”,這就是“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由來。

《禮記·檀弓》還記載:子夏問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幹,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

孔子的意思就是說:如果身負父母的血海深仇,誓不與仇人共處蒼天之下。不要做官,睡草墊枕盾牌,等着報仇。

如果在公共場所遇見仇人,也不用回家拿兵器了,直接沖上去開幹就是。

而現在李氏的爲夫報仇,顯然也是符合儒家的主流思想。

這樣類似的案例,在唐朝武則天時期,曾經出現過一次,武則天的定奪,先是赦免了當事人,而後又因爲其他官員的上奏,說其觸犯了王法,便又将其賜死。

同樣的難題,放在了朱元璋的身上。

大明可沒有後世勞改的概念,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罰。

像是那種牢獄之災,坐牢數年,甚至是數十年,那并不叫刑罰,而是叫作待審。

也就是目前這個案子,暫時不好判,當事人就在牢裏等着吧。

至于等多久,這就看案子的案情什麽時候清晰了,真相大白了,再來決定是判怎樣的刑罰。

古代刑律對于蹲牢房的時間并沒有一個嚴格的規定,有些得罪人的倒黴蛋,可能就會在牢裏蹲一輩子,而他們坐牢的理由其實就是待審,不審不判就永遠是待審狀态。

對于李氏這樣的婦人,判案确實很棘手。

符合她的刑罰,要麽就是無罪釋放,要麽就是流放或賜死。

各中的重點就在于情和法之間的分寸把握。

李氏殺子,是因爲對丈夫的深愛,已經淩駕到了母愛之上。

這樣堅貞的情感,顯然引起了朱元璋的共鳴,當初的大妹子爲了他,何嘗不是連自身都不顧了。

在聽到這個案子的時候,朱元璋就不由想起了曾經,那個最關鍵的時候。

是朱元璋在加入起義軍後,遇到的生死危機。

那是朱元璋受到猜忌被關押,連吃食都是問題的時候,是馬皇後忍受饑餓,節食給朱元璋吃,得以存活。

而後更是爲了一口吃的,去廚房幫忙,趁人不備她将一張剛剛出鍋的烙餅貼在胸口,用衣襟掩飾起來,并帶給了朱元璋。

當她從胸前取下這塊烙餅的時候,已經是被燙出了一個焦疤。

彼時李氏的情感,雖有些扭曲,但對丈夫的這種愛,得到了朱元璋認同。

最後,朱元璋赦免了李氏的罪過。

早朝過後,華蓋殿中。

朱元璋對朱英問道:“大孫,是否認爲剛才的案子,咱的定奪,有些使得大明律法的威嚴,受到了侵犯。”

在這個問題上,朱英确實不知道,該是如何回答。

朱元璋顯然也沒有追根問底的意思,而是說道。

“前唐時期,武則天碰到這樣的案子,于官員勸說下,最後還是将其賜死,而今日早朝,咱将其無罪釋放,卻無官員上奏。”

“大孫莫非以爲,朝中的大臣們,是不知道前唐時期,武則天定案的典故嗎。”

“不,恰恰相反,朝中的大臣們,至少有過半都讀過,然而在今日,卻無人提起這個事情。”

“大孫,你可知道是爲什麽嘛?”

朱英輕輕搖頭。

朱元璋緩緩說道:“因爲咱是皇帝,是至高無上的存在,大明的律法,是咱定下的,是爲了體現咱的意志。”

“大臣們知道這個典故,卻不敢提,是因爲他們知道,咱也讀過這個典故。卻還是将其赦免了。”

“咱赦免了李氏,看似大明的律法受到了侵犯,然而終其緣故,終究是咱的定奪。”

“能夠赦免李氏者,也唯有咱,除了咱以外,任何人都沒有這個權力。”

“大孫可是明白了咱的意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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