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傳進宮中,南孝帝大發了一頓雷霆,但考慮到三诏西遷在即,隻好忍下了怒火,可一想到,三诏西遷之後,姜景璜就會持着先帝遺诏,去西南就藩,更是怒火中燒。
因盛利隆倒戈,站到了南朝的立場上,三诏對西遷一事已經有了心理準備,胳膊擰不過大腿,與其得罪南朝,成爲下一個雲中國,倒不如想想如何從西遷一事上,獲得能使部族壯大的利益。
他們堅信,長公主是心向西南的,絕不會讓西南部民們吃虧。
雙方經過長達十多天的拉鋸,誰也是不肯讓步,使臣們叫嚣着要讓長公主主持公道,否則西遷一事免談,中立派無法,隻好将西遷的各項條款送到長公主府。
經長公主修改過後,雙方就西遷的各項條款,漸漸達成了共識。
待西遷條款簽定,波留多一行人拜别長公主,已經到了五月,這時北朝傳來消息。
春三月,北朝皇帝率大臣于北嶺春搜,廢太子姬如玄,發動政變,率俞家舊部圍攻獵場,禁衛慘敗。
廢太子姬如玄逼北帝寫下罪已诏,宣告天下,後斬帝頭顱,率軍直抵安京,守城将領毫無抵抗,大開城門。
姬軍入主皇城,大肆屠戮姬氏子弟,及朝中大臣,聽說滿朝文武被屠戮了大半,安京城中不少勳貴、世家、豪紳都受到了牽連,被抄家滅族。
姜扶光大吃一驚,算一算時間,姬如玄受到餘毒反噬,身體很虛弱,路上要耽擱不少時間,至少要在一月下旬才能抵達北朝,他三月起事,前後不布署,竟不到二個月。
這樣看來,姬如玄對北朝的掌控,已經達到了十分可怕的地步。
姜扶光靠在榻上:“當年,北朝俞家獲罪之後,當時的兵部柳尚書,踩着俞家滿門的血淚,晉了太尉一職,柳太尉權傾朝野,宮中的柳貴妃,更是盛寵不衰。”
柳太尉和柳貴妃,是“倒俞”的主要推手。
前年,姬如玄挑起了南北兩朝的争端,使休戰十五年的兩朝再起戰事,北朝領兵的将領,正是柳太尉。
姬如玄以北朝俞氏舊黨的名義,暗中勾結南朝方,還是承恩公的承安侯,北朝戰敗,爲了防止羌族入侵,北朝請求議和,答應割讓三座城池,送質子,以及賠償巨額款項。
北朝柳太尉吃了敗仗,讓北朝尊嚴盡失,蒙受了巨大的損失,朝中許多不滿柳家的大臣們,紛紛跳出來,要求北帝嚴懲柳家,一場轟轟烈烈的“倒柳”,在朝中上演。
柳家失勢,太尉府一職,因北帝疑心甚重,始終空懸,原柳太尉手中的兵權,被朝中一些武将瓜分,這些人中,有些是隐在暗處的俞氏舊部。
姬如玄順利控制了三大營,整座安京盡在掌控之中,他沒有急着奪位,而是借着“質子”之名,來到南朝,試圖在南朝進行一些布署,爲他将來統一南北做準備。
大勢不可逆。
不管姬如玄願不願意,南朝的局勢仍然按照他的設想在發展,死了一個姜景璋,另一個比姜景璋還要更糟糕的姜令榮上位,姬如玄仍然踏上了既定的天命。
璎珞繼續道:“廢太子姬如玄,于月前登基爲帝,定國号“大姜”,改年号爲“光和”,且始建宗廟,廟号“姜太祖”,外面有傳言,都說光和帝弑父屠親,篡位稱帝,慘無人道,滅絕人性……”
姜扶光蹙眉,據她觀察,姬如玄體内的餘毒,受到血腥的刺激,或内力消耗過大,更容易反噬,每次受餘毒反噬,他多多少少會喪失理智,變得嗜殺殘暴。
接下來,姜扶光吃睡都待在香房裏,總算把龜令膏做出來了,她将膏子搓成了藥丸,效果不如玉衡子做的好,卻也有七八分藥性。
姜扶光很滿意,反正做了許多,藥性不夠,數量湊,有了成功的經驗,很快就能做出更好的龜令膏。
至于藥材問題,就交給姜令榮去頭疼。
姜扶光命羽林衛,聯絡了姬如玄在南朝的商隊,通過商隊将龜令膏送到姬如玄手中。
……
時至六月,姬如玄登基也有兩個月之久。
身處冷宮這些年,他隐在幕後,收羅了不少大臣的罪證,借着這些罪名,他把朝野内外徹底清理了一個遍,其中包括了不少世家。
當年因“倒俞案”受到牽連,流放素葉城的罪臣,在先帝的罪己诏,召告天下之後,他們身上的罪名,已經名存實亡。
姬如玄派人前去素葉城,将他們迎回京中,請了醫術高明的太醫,爲他們調理身體,還從中挑選了合适的人選,填補新朝初立後,朝中的一應空缺,并委以重任,朝廷這才得已運作。
他們原本都是國之棟梁,因爲站錯了隊,淪爲政治的犧牲品,熬過了艱苦的流放生涯,無疑都是心性堅韌之輩。
當初在北雁關逃過一劫的張成顯,在光和帝登基之後,被欽點六部之首的吏部尚書。
張成顯站到堂中:“陛下,任家世代爲相,是北朝第一文豪世家,前朝丞相任松下獄之後,先後查出不少罪名,不光任氏一族受到了牽連,許多與任氏往來密切的世家及朝臣,也都牽連其中,該當如何處置?”
任相下獄之後,朝廷從任氏各處産業,查抄了一批巨财,純金器六萬多件,總計二十餘萬兩,白銀五千多萬兩,玉器二萬餘件,布緞绫羅紗絨十餘萬段,全國第宅房店五千餘間。
除此之外,古籍、字畫、古董等,以及各處庫房中的錢貨,零零總總加起來,更是令人咂舌。
其中隐田,竟高達一百六十多萬畝。
而任家實際上報的田畝,隻有五萬畝,任氏瞞報田畝,有一百一十多萬畝田地,沒有按律繳稅,這是一筆龐大的稅收。
上報的五萬田畝是通過朝廷賞賜,或買賣交易等合法途徑獲取,是沒辦法瞞報,那麽另外一百一十多萬畝的隐田,沒有通過合法途徑獲得,必然是非法兼并。(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