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9第1329章應戰


距離上兩次金赟和跆拳道社挑戰秦楓并不算太久,秦楓還依稀記得當時挑戰的畫面,第一次是金赟,第二次是金赟的老師裴成國,不過,很遺憾,他們都失敗了,并且是慘白,最後在南華學院顔面掃地。

金赟這個名字已經許久沒有出現在他的腦海中,對于這個人他都已經忘在了腦後,對于秦楓來說,金赟不過是一個小人物,一個不起眼的小人物,這樣的人物,他不知道打發了多少個,一個金赟而已,他并未放在心上。

金赟,曾經南華學院的人氣王,在南華學院受到無數少女的追捧,在這些少女的眼中金赟就是他們的白馬王子,因爲這樣的追捧,因爲這些女生崇洋媚外,所以金赟還會在南華學院無法無天。

可因爲秦楓來到南華學院,金赟的日子就一天比一天不好過,先是會武大會被秦楓擊敗,挂着東亞病夫的牌子跪在操場上學狗叫,之後又叫來他的老師出手,可依舊敗給了秦楓。

兩次失敗,外加上諸多陰謀詭計曝光,金赟在南華學院的人氣一點點消失,直到最後蕩然無存,成爲一個人見人罵的過街老鼠,沒有臉面繼續待在南華學院,灰溜溜的回國了。

昨天秦楓剛回來,就聽蘇紫依說了,金赟回來了,甚至還放出風來,要挑戰他,要報當初之仇,聽到這些,他也隻是淡淡一笑,根本沒往心裏去。

隻是秦楓沒想到,這份挑戰書,來的如此之快。

“都過去這麽久了,金赟這家夥,還是那麽自大,狂妄,目中無人!”秦楓接過挑戰書,嘴角挑起一抹淡淡的笑容,眼中多出一抹玩味之色。

金赟?挑戰?

貌似玩玩也不錯。

玩玩?

的确是玩玩,金赟的挑戰,秦楓隻當作玩玩,以前的金赟不配成爲秦楓的對手,現在的金赟更加不配成爲金赟的對手,如果沒有南華學院,他們兩個人身處不同的地位,根本沒有交集之處。

“嘿嘿!”

山雞眼睛滴溜溜轉動,一隻手捏着下巴,他的樣子很猥瑣,輕聲道:“金赟這個家夥,當初被楓哥你揍的生活不能自理,居然這麽快就當初的痛苦抛到了腦後,他還真是一個受虐狂啊,一次兩次不夠,還想來第三次。”

陳浩楠大大咧咧的坐在座位上,沉聲道:“楓哥,現在的金赟根本不配你出手,你出手幹掉他,等于對你的侮辱,不如讓我來吧,我一定揍的他生活不能自理,讓他的記憶在深刻一點。”

“楓哥,我來我來!”王兵湊到秦楓身邊,興奮的道:“以前我就看這個家夥不順眼,隻是一直沒有機會教訓他,楓哥,讓我來,讓我好好教訓教訓他!”

一瞬間,陳浩楠、李楠、山雞和王兵,都是一副摩拳擦掌躍躍欲試的模樣,好像金赟是一個軟柿子,一個任由他們随便捏,毫無反抗之力的軟柿子。

以前陳浩楠和山雞雖然是南華學院的三大惡霸之一,可他們并不是金赟的對手,即便看金赟不順眼,他們也不可能去挑戰金赟,因爲打不過。

打不過,他們去挑戰,那是自取其辱。

李楠和王兵,他們兩個人沒認識秦楓之前更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大學生,看金赟不順眼又能怎麽樣?如果金赟對他們叫嚣,他們也隻能繞着走。

可,現在的狀況截然不同,他們不僅經曆死亡試煉,并且已然是超越世俗強者,對付一個小小的金赟自然不在話下,金赟在他們手中,自然是可以随便揉捏的軟柿子。

秦楓看着四人躍躍欲試的模樣,他拿起挑戰書在四人面前晃了晃,微笑道:“金赟是給我下的挑戰書,他要挑戰的也是我,如果你們想揍他,現在就可以去學院,揍他一頓。至于,這次挑戰,還是我親自來吧,我倒要看看這幾個月不見,金赟長進了多少。”

“……”

陳浩楠、山雞、李楠和王兵,他們鄙視的看着秦楓。山雞笑嘻嘻的道:“楓哥,金赟根本不配你出手,你對付他,有失楓哥你的身份,還是讓我來吧。這樣的小喽喽怎麽能用楓哥出手呢!”

“就是,就是!”陳浩楠鄭重道:“根本不配楓哥出手!”

“嗯!”

李楠和王兵點頭,表示贊同。

秦楓微微一笑,沒有理會這四個家夥,他伸手拆開挑戰書,眼睛從上面掃過,這封挑戰書和之前的挑戰書并沒有什麽區别,都是一些挑釁的話。

不過,秦楓在這些場面話中,感受到一股惡狠狠的恨意。

恨,金赟豈能不恨秦楓,至從秦楓進了南華學院,他的好日子幾乎就到頭了,不管是人氣,還是風評,他都在減少,而秦楓一天天增多,他這個人氣王,也漸漸沒落了。

當初金赟在南華學院耀武揚威,無數少女圍在身邊,把他當作男神,那種日子宛如神仙般,因爲秦楓的出現,都是因爲秦楓,讓他顔面掃地,讓他身敗名裂,一下子從神壇墜入深淵。

挑戰書:秦楓,時隔幾個月,我金赟對你可是深深惦念,當初的事情就好像一把刀深深刺入我的心髒,我無時無刻不在向着你,這一次我回來,我要再次挑戰你,這一次我要把你踩在腳下,永世不得翻身,讓你知道我金赟,才是南華學院的人氣王,而你秦楓不過是一個不入流的過客。這一次我要擊敗你,後天,南華學院,不見不散。

整封挑戰書,字裏行間,每一次都充斥深深怨念和恨意,想來金赟從南華學院離開,回到h國,無時無刻不再記恨秦楓,心中發誓要将秦楓徹底踩在腳底下。

“呵呵!”

看完挑戰書,秦楓淡淡一笑,将信封扔在了桌面上,看向陳浩楠,道:“浩楠,給金赟回信,告訴他,這一次挑戰書我接了,後天,南華學院,與他不見不散。”

“楓哥,你真的要親自出手?”陳浩楠還有些不死心。

“嗯,我親自出手!”秦楓點點頭,嘴角玩味之色更加濃郁,道:“他不是要将我踩在腳底下,讓我永世不得翻身嗎?這一次,我會讓他知道,他與我之間的差距,他隻能被我踩在腳底下,永世不得翻身。而他的想法,隻是他的夢,一個永遠都無法實現的夢。”

對金赟,秦楓一點好感也沒有,并不是因爲金赟在南華學院的無法無天,而是因爲金赟始終在踐踏華夏的尊嚴,他在南華學院把自己當成王,受萬人追捧,好像他高人一等。

尤其是當初那封挑戰書中的東亞病夫,更讓秦楓一直不能忘懷,那是恥辱,屬于華夏每個人的恥辱,然而金赟就拿出這四個字,踐踏南華學院,踐踏華夏的尊嚴。

秦楓是一個軍人,并且是一個勇士,他無法忍受這樣的踐踏,當然更令他痛心的是,居然會有人甘願成爲金赟的追随者,在踐踏自己人的尊嚴。

因爲種種,秦楓自然不會對金赟有好感。

這一次金赟回來,要挑戰他,并且已經把挑戰書送到了他的面前,他怎麽有不去應戰的理由,一旦他選擇拒絕,恐怕金赟又會無法無天起來,至于南華學院内的崇洋風氣,也再度高漲。

所以秦楓應戰,并且這一次他要徹底的擊碎金赟的信心,讓金赟知道他永遠都不是自己的對手,他不過是一個跳梁小醜,始終無法登上大的台面。

“好吧!”聽到秦楓的話,陳浩楠四人也不再吵吵,他鄭重點點頭,道:“楓哥,我這就去恢複這封挑戰書,後天,你與他南華學院,不見不散。”

“嗯!”

秦楓點點頭。

……

此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半,不過南華學院依舊是燈火通明,很多南華學院的學生進進出出,每個寝室的燈光都亮着,很多社團中的燈也都亮着,裏面人影綽綽。

陳浩楠和山雞兩個人從校門進來,直奔南華學院的跆拳道社而去,他們兩個都是南華學院的老學生了,自然知道每個社團,這個點都有人,他要早金赟的話,直接去跆拳道社即可。

跆拳道社,燈光明亮,裏面身影綽綽,時不時還從裏面傳出吼叫聲。

“吼、吼……”

跆拳道社團場館,正中央,兩名身穿白色跆拳道服的男子正在對決,四周坐滿了人,其中很多都是女生,她們滿面笑容,眼睛猶如桃花一般盯着上面的一個身影。

花癡,這些少女都是花癡少女,當然也是金赟的腦殘粉,不管金赟在南華學院顔面掃地也好,還是身敗名裂也好,她們都義無反顧的支持金赟,她們在金赟離開南華學院的時候,很多人都掉下眼淚,表示舍不得金赟,當然,她們心中也狠秦楓。

都是因爲秦楓,一切都是因爲秦楓,他們的白馬王子,才離開的。

“啪……”

金赟一腳踢在另外一人的肚子處,當即那個人身體後退數步,跌倒在地,頓時,跆拳道社内充滿了歡呼聲和喝彩聲:“金赟,你好棒!”

“金赟,你太帥了!”

“金赟帥,金赟就是厲害,不愧是我心中的白馬王子!”

四周坐着的女生幾乎每個人都在歡呼,她們臉上充滿笑容,似乎金赟赢了比什麽都要高興,甚至很多女生的眼中都流露着愛意,如果金赟需要,她們就會主動獻身。

金赟站在人群中間,他眼睛掃過四周,眼中的陰霾被一掃而空,他很喜歡這種氛圍,很喜歡被人圍觀,被人崇拜,尤其是那些女生眼中的愛慕,更讓他心情一陣逾越。

這才是他想要的,他金赟才是南華學院的人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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