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堂十二部官制——
總領一切治政理國事,統領所有朝堂行政體系部門司科房樓局。
政事堂設參知政事總理一員,總理政事堂;設參知政事數名,可列席政事堂内閣會議并議事;各部設部尚書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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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負責國家基礎兵備後勤的籌集、供應、庫藏,以及軍籍的管理、軍功計算、武選、兵源、募兵和征兵、基礎情報工作、關禁,等等。
還有,爲軍方争取軍事軍費預算。
【部務司】負責兵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起草兵務兵備管理的規章制度。
【本兵司】軍籍、兵源的管理,征兵和募兵的權力。
【武選司】士兵的擢遷谪黜,掌考武官的品級、選授、升調、功賞之事,考查各地之險要,分别建置營汛;管理少數民族聚居的土司武官承襲、封贈等事。
【武功司】軍功的核算,和勳業冊封。
【庫藏司】兵備的籌集、供應、儲藏、調度。
【職方司】軍事情報的搜集,爲政事堂的耳目(一個很有愛的部門)。
【政委司】政治宣講委任使司,是政治宣講委任使的管理衙門(一個很有愛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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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負責管理國家财政的收支和轉移、調度。
【部務司】負責戶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起草财政财務會計之規章制度。
【發改委】國家發展改革委任使司,負責草拟國家五年計劃。
【稅務司】制定并調節稅率、稅政、稅種。
【關稅司】制定并調節與外國的關稅稅率、關稅稅政。
【稅賦司】負責稅收,分爲國稅、地稅。
【度支司】負責國家預算開支。
【國庫司】負責國家金庫、國債的管理,以及政府采購的監管。
【經建司】負責國家的經濟建設,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并制定調控宏觀經濟政策。
【社保司】負責國民的社會保障,以及國民社會福利待遇。
【農經司】負責農業經濟的促進、發展和調控。
【工經司】負責工業經濟的促進、發展和調控。
【金融司】負責虛拟經濟的管理和調控。
【會計司】負責國家會計的管理工作。
【檢審司】監督檢查審視國家财政。
【稅警司】負責稅務警察。
【中央銀行】即是中華聯邦中央銀行,負責中華聯邦貨币的發行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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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負責國家工業體系的維護保養和推動進步,以及國家工程建設和管理。
【部務司】負責工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工業體系和工程建造的管理之規章制度。
【規劃司】負責國家工業與工程建造的宏觀規劃、發展戰略。
【工務司】負責拟定起草國家工業工程事務的管理、調整、創新。
【測評司】監測、分析、評估、統計國家工業工程的各類信息。
【安生司】負責國家工業工程的安全生産建造,各類安全評估和安全許可證。
【礦冶司】負責工業原材料的管理、調度、冶煉。
【裝備司】負責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制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及發展工作。
【民用司】負責民用消費品行業管理工作(鹽糖、煙酒、食品、紡織等等)。
【輕工司】負責輕工業的管理和發展。
【重工司】負責重工業的管理和發展。
【軍工司】負責軍事工業的管理和發展。
【通信司】負責通信工業的管理和發展。
【電信司】負責電子信息工業的管理和發展。
【網管司】負責互聯網的安全、管理和發展。
【将作監】國家工程建造總署(下設地方機構“基建團”,負責一些很有愛的工作)。
【度量衡監】負責定義各個學科的單位、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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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負責國家的禮儀和祭祀,及國家的文化與教育事業的推進,包括科舉(官吏錄取考試)與學校。
【部務司】負責禮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拟定禮部的規章制度。
【儀制司】負責國家的禮儀、祭祀方面的規章制度的制定、解讀、規範。
【祠祭司】負責國家祭祀典禮,冊封鬼神,宗教管理,鏟除淫祀,取締邪教,審議教義。
【訓诂司】負責漢語的定義、解釋、發展和推廣(負責漢化政策)。
【科舉司】負責國家的官員吏使的考試、審核、錄取。
【文教司】負責國家文化教育事業的管理、發展、推動,和草拟規章制度。
【太廟】負責管理太廟,拜天祭祖、敬天法祖,及天家宗室宗牒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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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執掌國家司法權,負責國家治安、執法、刑獄,鄉鎮巡檢、郡縣典史、省府同知及巡撫都隸屬于刑部。
【部務司】負責刑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草拟國家司法管理的規章制度。
【國安司】負責國家安全。
【公安司】負責公共安全。
【刑獄司】負責國家各地大牢監獄的管理。
【天牢司】負責國家秘密監獄的管理。
【消防司】原名司耀署、司煊署、防隅司、火憲司、安民巡檢司、太平司、禦災司,負責防火救災搶險。
【城管司】負責統領管理各地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使司。
【關禁司】負責海關的進出口的檢察、管理、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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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等事務。
【部務司】負責吏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草拟吏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文選司】負責考核官員吏使役的擢遷谪黜,掌考文職官之品級與其選補升調之事,以及月選之政令。
【驗封司】掌文職官員之封爵、議恤、褒贈、土官世職及任用吏員等事。
【稽勳司】掌文職官之勳級、名籍、守制、終養等事。
【考功司】主要執掌文官的處分及議叙,即官員的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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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部,總管民間事務,負責官辦社會救濟、體育文化和慈善等事業,發展社會、維護法制、移風易俗、培育道德等等。
【部務司】負責民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制定民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民政司】主管地方人民政權建設,地方行政機關的設置,行政區域的劃分調整、名稱和治所的厘定、圖志的收集編印,疆界的測量勘查,水陸地圖的審查,戶籍、國籍的管理等。
【社會司】主管社會福利,遊民改造,社團和宗教團體的登記,公葬公墓,人民褒揚獎勵,移民,社會救濟等。
【地政司】主管農村土地改革,土地的清丈、登記和頒發土地證,城市房地産政策,城市營建的計劃考核,公共房地産的保護,其他地政事項。
【厚生司】負責社會的孤兒遺老、殘疾瘋臆的照料看護。
【戶籍司】負責國民戶籍、身份、婚姻、房産等社會關系的管理。
【救濟司】負責災民的救濟、管理。
【英靈殿】爲國捐軀者、爲國貢獻者,均可列入英靈殿,配于太廟之旁,共享國家祭祀。(原本叫做優撫司的,不過被李丞相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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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部,負責國家郵政驿遞行業以及國家交通運輸業的管理。
【部務司】負責驿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制定驿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郵政司】負責國家郵政的管理。
【物流司】負責國家物流的管理。
【公路司】負責國家公路網絡的建設、維修、管理。
【軌路司】負責國家軌路網絡的建設、維修、管理。
【水路司】負責國家水路網絡的建設、維修、管理。
【空路司】負責國家空中飛行航路網絡的建設、維修、管理。
【天路司】提前預設,留待日後管理宇宙航線,目前沒人,挂個牌子而已。
【安檢司】負責國家驿傳、郵遞、物流、交通網絡的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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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部,負責農業事務,及土地、田産、山林、礦産、土木、水利、農牧漁樵。
【部務司】負責農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制定農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國土司】負責國土資源的管理。
【礦藏司】負責國家礦藏的管理。
【土木司】負責國家土木工程的建造。
【水利司】負責國家水利工程的建造。
【農業司】負責國家農業的管理。
【牧業司】負責國家牧業的管理。
【漁業司】負責國家漁業的管理(裏面有個“漁政執法局”,負責一些很有愛的工作)。
【林業司】負責國家林業的管理。
【種子司】負責種子及農作物、畜牧業動物的品種的優化、改良(裏面有個“物種優化改良科”,負責一些很有愛的工作)。
【飼料司】負責國家畜牧業所需的飼料的供應、改良、篩選。
【農具司】負責農業機器及機器人。
【環保司】負責環境保護工作(裏面有個“環境調查局”,負責一些很有愛的工作)。
【農檢司】負責農業事務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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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部,負責商法的執行、管理,以及國稅收取,并推動、發展、管理國家商業。
【部務司】負責商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制定商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商法司】負責草拟商業法規。
【商業司】負責國家商業的宏觀建設、管理、調控。
【市場司】負責國家的市場建設、管理、調控。
【外貿司】負責與外國的貿易往來。
【禁榷司】負責反壟斷。
【外援司】負責對外援助。
【商情司】負責國内外的商業情報調查(一個很有愛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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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部,負責國家立法權,審議、制定、修改、廢止國家的一切律義、法規、條例、決議、命令,包括國律憲法。
【部務司】負責律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制定律部的規章制度。
【國律司】國律大義,就是憲法。負責律義憲法的管理,包括審議、制定、修改、廢止。
【國法司】負責各項具體法規的管理,包括審議、制定、修改、廢止。
【檢察院】負責律法行使時的監督,即對于司法權和釋法權的監督,審議其是否違背了國律大義(憲法)。
【訟師司】負責國家訟師行業的規範和管理。
【憲兵司】負責在必要時刻以武力維護國家國律憲法大義的暴力部門(一個很有愛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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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部,負責國家醫療事業和社會公共衛生管理。
【部務司】負責醫部事務的管理。
【條法司】負責醫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衛生司】負責公共衛生管理,草拟衛生法案。
【太醫院】負責醫學研究,兼職醫生。
【獸醫司】負責國家動物疫病的預防、應急和救治工作。
【瘟疫司】負責大規模傳染病的防範、救治、應急和管理。
【襁褓司】負責國家嬰幼兒的保健工作。
【耄耋司】負責國家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婦康司】負責國家婦女性的保健工作。
【疫苗司】負責疫苗的研制。
【質檢司】負責國家食品藥品質量檢測。
【生化司】負責研究、管理、利用生化科技(裏面有個“特種樣本搜集局”和“特種生化實驗室”,負責一些很有愛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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