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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末世之潑出去的狗血,收也收不回來(4)
沒多久,那被咬的女人就因脖子氣管被咬破後不動彈了。目睹這一切的幾人神情都不太好。
那喪屍啃了一會,看着不遠處幾個美味的食物,緩緩站起身來,朝着萬怡他們走來。
萬怡忍不住脫口而出:“竟然還挑食!”引來邵文的一記白眼。
“趕緊找個安全的地方。”沈岩還算是個靠譜的人,率先反應過來,對着邵文說道,然後拉着萬怡就向蛋糕店裏跑去。
萬怡心裏正在問系統有沒有抑制喪屍病毒的解藥,被沈岩猛地拉住,就隻好跟着跑起來。
鞋子不給力,一瘸一拐的,作死的節奏。就這裝備,沒有把男女主坑到,先把自己坑死妥妥的。
蛋糕店裏,一個中年男人正要關門,三人就趕緊擠了進來。那男人冷冷看了幾眼,也沒有說什麽。
喪屍沒有聞到氣味,就在店門口轉悠了一會,就起來了。店裏的衆人都一口氣。
萬怡打量了一下,店裏除了蛋糕就沒有什麽了。對了,那邊有一個員工休息室,萬怡去看看有沒有衣服和鞋子,先換上再說。
剛要推開休息室的門,就被一隻手攔着,萬怡一看,原來是這裏的女員工:“你要幹嘛?”
萬怡有些不好意思,“我衣服不太方便,鞋跟也斷了,能方便借我一件衣服和一雙鞋嗎?”
那女員工上下打量了萬怡幾眼,眼珠一轉,說道:“警察說不定時啥時候才趕來,你要是穿着這鞋子,萬一被那怪物咬了……我也很想借給你,但是,這衣服和鞋子也不是随便能借的。”
對目前的境況看的很明白啊,萬怡點點頭表示認同,“是啊是啊。所以謝謝美女了。”
看着一點也不上道的萬怡,女員工癟嘴,說道:“我的衣服和鞋子買的時候都很貴的,你穿了之後我還怎麽穿啊。”
好吧,這下萬怡明白了。不就是要報酬嗎,萬怡想了想,偷偷掏出一盒巧克力,正打算遞給女員工,沒想到那員工看到巧克力就冷笑了一聲,“還以爲是多大款呢。一個幾十塊錢的巧克力,誰愛吃似的。”
你不樂意要,姐還不樂意給。有你後悔的時候。萬怡又把巧克力裝回去,拿出錢包,從中掏出好幾張大團結遞給女店員。
看着那大團結,女店員心裏一喜,趕緊伸手接着。幫萬怡推開門,說道:“裏面有好幾套衣服和鞋子,你随意挑。”
“婷婷,我幫你看着門。”沈岩剛開始一直在打量蛋糕店裏的人,打量完之後才看見萬怡掏出幾張大團結給女店員,所以對着萬怡說。
萬怡在裏面應了一聲。休息間很小,隻有兩個櫃子一個桌子幾個凳子。萬怡找了一身休閑服、一雙闆鞋,匆匆忙忙換上。雖然穿上别人的衣服有些别扭,但是這時候就不能那麽講究了。突然發現是牆角竟然有一個安全斧,意外驚喜啊。把安全斧藏在衣服裏,才推開門出去。
萬怡一出來,直接緊緊抱住沈岩的胳膊:“岩岩,我好怕。”
系統:“請宿主不要過分狗血。”女主會受不了的,讀者也會受不了的。
萬怡心裏反駁:“人生何處不狗血,不狗血算是人生嘛?”
系統嘿嘿嘿笑了幾聲,讓萬怡感覺到不妙。果然,就聽見系統聲音再次響起來,“此次任務附加升級,在特定環境下,成功潑到任務對象身上狗血,獲取的經驗值将會翻倍,要求宿主至少成功兩次,否則将會受到處罰。”
萬怡大罵,“你這樣太不人道了吧,在末世潑人狗血,堪比殺人啊。”
系統一本正經的聲音響起來:“宿主無權講價還價。”
萬怡懇求,“你這樣要求潑狗血,這末世哪來的那麽多狗血要潑?”
系統:“爲保證任務順利完成,系統可提供純正狗血。價格優惠,量大從優。”
萬怡:“系統提供?講不講狗道主義啊!狗會受不了的。”
是你受不了吧。系統:“提供的狗血均爲人工合成,并非動物身上攝取,但是絕對和真正狗血一模一樣,請宿主放心。”
萬怡咬牙,不再說話。
系統松了一口氣。真怕萬怡不依不饒的糾纏辯論下去。這次的潑狗血條件并非是必選的,是系統私自選擇這個難度等級,隻是爲了能盡快活得更高的經驗值,盡快升級。v.2.5.0版本這個版本已經用了很久了,再不升級都趕不上目前的系統平均水平了。
爲了督促萬怡,系統又補充了一句:“若無法成功潑到任務對象兩次狗血,處罰爲:将對宿主進行狗血洗禮,洗禮時間地點随機。”
“宿主你要相信你自己。最好的豬隊友,加油!”
聽到這,萬怡臉色黑的可以。完全忽視系統鼓勵的話。
蛋糕店裏,衆人開始試着撥打報警電話,已經無法打通。但是大部分人還是等待着救援。
“網上說,末世要來了。”
“警察會過來救援的。”
随着時間的流逝,人們越來越焦急。有幾人已經盯上了蛋糕店裏的蛋糕,朝着裝袋的面包走過去。那店員剛要阻止,那臉上一道傷疤的帶頭男人,狠狠的一瞪眼,女店員吓得捂住嘴巴,隻好裝作沒有看見。
傷疤男人和身後的兩人,每人找了一個背包,搜刮了滿滿一大背包的袋裝面包之後,就去拿櫃台前展示的蛋糕,一片地方去吃。
店裏的其他人,一看這情況,心思就開始轉了起來。慢慢的有人去搜刮剩下的面包。不一會,整個店裏的面包都沒了,蛋糕也被人端走完了。店員敢怒不敢言,後來也忍不住搶了幾袋面包和一個小蛋糕。
當然,萬怡幾人也每人拿了幾袋面包。
“媽媽,我還要吃。”一個八九歲小男孩向他媽媽說道。
中年女人摸了摸抱在懷裏的包,包裏有幾袋面包,是之前在蛋糕店裏買的。剛才抱着孩子,隻搶到了幾個泡芙,已經和兒子分着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