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我喜歡你的腳
和她在一個盆裏泡腳,公孫瑾不讨厭。
任由她枕在自己肩上,嬌小的白皙腳丫在腳背上細細磨蹭。
指甲蓋是很健康的粉色,非常漂亮。
偶爾側目的時候會看見她纖長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漂亮。
她的頭發很香,是淡淡的薄荷香氣。
挽着他胳膊的柔荑也很是溫軟。
公孫瑾心情惬意,他喜歡這種淡淡的安逸。
電視裏放着寶可夢的一部劇場版,《騎拉帝納與冰空的花束》。
莊曉夢很喜歡寶可夢,公孫瑾就陪她一起看。
“時間不早了,該睡覺了。”
公孫瑾看了看時間,準備回房間。
“嗯。”
莊曉夢站在原地沒有動。
“回房間吧,我給你整理好了。”
公孫瑾指了指另一邊的房間。
“我……”
莊曉夢欲言又止。
“什麽事?”
“給我講故事呗。”
莊曉夢伸手拉着他的胳膊,目光有些躲閃。
“我累了,我想睡覺。”
公孫瑾打了個呵欠,慢悠悠地進了門,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準備将門關上。
莊曉夢眼疾手快,趕忙快步跑過去,将門抵住,一隻腳踏進了房間,略顯得意地看着他。
“你想幹嘛?”
公孫瑾皺了皺眉。
“不幹嘛,你先讓我進去!”
莊曉夢笑吟吟地看着他。
“回自己房間去睡。”
公孫瑾略微有些不滿。
他晚上還要碼字更新《三國》,可不能被她攪和了。
但凡是個正常點的作者,在和漂亮女孩子睡覺和碼字之前,都會選擇前者。
公孫瑾不一樣,他是個敬業的作者,要爲可愛的讀者們負責。
女人隻會影響自己打字的速度。
“伱先讓我進去,我就回自己房間去睡。”
“你當我傻啊?”
公孫瑾翻了翻白眼。
雖然他很喜歡和莊曉夢相處,但睡一張床還是有些有些抵觸。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萬一自己把持不住,擦槍走火,豈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這是對她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啊!”
莊曉夢突然尖叫起來,一臉驚恐地看向公孫瑾的身後。
公孫瑾先是被吓了一下,然後下意識地回頭,立刻反應過來自己中招。
可還沒等他扭過頭,莊曉夢一溜煙就鑽了進來,活像是一隻靈巧的貓兒。
進門之後,她就一下子撲在了床上,開心地打了兩個滾。
“這床好軟啊!”
她開心地拍打着小腿,像是一隻上了岸,活蹦亂跳的魚。
公孫瑾一臉無奈地看着她。
“起來,别鬧。”
他走上前,一把揪住她的衣服後領,像是捏住一隻貓貓的後頸皮。
“唔~”
莊曉夢把頭搖得跟撥浪鼓似的,就是不肯動身。
“我去另一邊房間睡。”
他話音未落,莊曉夢一下子就從床上彈起,三兩下撲上來,挂在他的背上。
“别挂在我身上了,下來。”
公孫瑾沒好氣地道。
“我不!”
莊曉夢連連搖頭,一雙胳膊緊緊攬着他的脖頸,兩條腿也纏在了公孫瑾腰上。
“真是拿你沒辦法。”
公孫瑾長舒了一口氣,在床邊沿坐了下來。
“嘻嘻!”
莊曉夢蹬掉鞋子,鑽進了被窩,就露出一雙水靈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
“你先睡吧,我熬會夜。”
公孫瑾在莊曉夢腳的那一邊坐了下來,用被子蓋住了腿。
“幹嘛不睡到這邊?”
莊曉夢柔聲問道。
“因爲我喜歡你的腳啊。”
公孫瑾面無表情,伸手撓了撓她的腳丫。
“咦~死足控!”
莊曉夢嬉笑着,故作嫌棄地看了他一眼。
公孫瑾沒有反駁,打開作家助手開始碼字。
莊曉夢見她不理睬自己,就去看公孫瑾的腳,伸出一根手指,在他的腳底闆撓了撓。
公孫瑾覺得有些癢,就往後縮了縮。
“嘿嘿!”
莊曉夢傻笑着,時不時伸手去撓他。
公孫瑾正忙着碼字,也沒心思搭理她。
見他不理自己,莊曉夢就繼續鬧騰。
“别鬧了!乖一點。”
公孫瑾沒好氣地看向她,莊曉夢卻歪着頭,始終都是笑吟吟的,水靈的眼睛快速眨了眨,很是可愛。
公孫瑾本來闆着臉很是生氣,但看着她的眼睛,就是發不出火,還忍不住笑了起來。
“乖,真的别鬧,我現在有正事要忙。”
公孫瑾開始哄她。
“好的,你忙完了跟我說一聲。”
莊曉夢很乖巧地點了點頭,沒再繼續撓他。
公孫瑾靜下來開始碼字,莊曉夢的腳丫在他身上蹭來蹭去,似乎很喜歡他身上的溫度。
關于甘露寺這一段,公孫瑾也是很喜歡的。
孫權邀劉備賞風景,比馬并肩,盡顯意氣風發。
這正是三國的浪漫之處,雖然視對方爲敵人,但英雄之間仍是惺惺相惜,互相欣賞的。
至于後面的三氣周瑜和卧龍吊孝,這兩段劇情,喜歡周瑜的書迷們應該很不喜歡。
到時候應該也會引起粉絲們的一陣口誅筆伐。
趕在淩晨前的最後兩分鍾上傳新章節,保住了全勤,公孫瑾就躺下睡覺。
剛剛鑽進被子裏,莊曉夢的腳就蹭到了他臉上。
公孫瑾伸手摸了摸,總感覺有些冷。
“你的腳好冷啊。”
“噫~果然是死足控,就喜歡摸我的腳。”
莊曉夢的聲音從被子裏甕聲甕氣地傳來。
“你都這麽說了,我就當一回死足控吧。”
公孫瑾說完,就将她的腳抱到了懷裏,緊緊捂住。
兩人抵足而眠。
莊曉夢感受着腳掌處傳來的溫暖,先是愣了一會兒,然後開始傻笑。
一個人睡的時候,她總是覺得腳很冷。
但今晚是不一樣的,被他抱着腳的時候,她總是舒适地擺動着腳趾,在他的懷裏輕輕磨蹭。
“晚安。”
公孫瑾的聲音很輕。
“嗯,晚安。”
莊曉夢輕輕應了一聲。
當天夜裏,她睡得很安穩。
等第二天清晨醒來的時候,廚房裏已經傳來了鐵鍋翻炒的聲音。
她穿好衣服下床,發現公孫瑾已經洗漱完,正在廚房忙碌。
“去洗臉刷牙,早餐快要做好了。”
公孫瑾頭也不回,将炒好的榨菜和肉絲盛盤,再下鍋開始煮面條。
“你在做什麽?”
“榨菜肉絲面啊。”
“還有這種面嗎?”
莊曉夢眨了眨眼,一臉懵懂。
公孫瑾稍稍愣了一會兒,猛然想到,可能這個世界沒有榨菜肉絲面這種小吃。
這種小吃流行于江南地區,做法也挺簡單。
至于味道,其實算不上很驚豔,就是很開胃。
“哦,我自己發明的面。”
公孫瑾面無改色,往面裏加了一些紅油和蔥花。
“你怎麽會這麽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莊曉夢愈發覺得公孫瑾這個人神秘。
之前在家的時候,公孫瑾用了幾個雞蛋和黃油,在鍋裏炒了半天。
最後做出來一道叫做“桂花蛋”的小吃。
這讓莊曉夢感到很稀奇,這種東西,她從來沒見過。
更讓她驚訝的,是這桂花蛋還特别好吃。
她和魚魚都特别喜歡。
“自己摸索出來的。”
公孫瑾淡淡地道。
“我覺得,以你的手藝,要是出去擺攤肯定能賺大錢。”
“我們校門口擺攤買土豆的一天能掙9000塊錢呢!人家日子過得可甜了!”
莊曉夢一臉認真。
“是啊,真是太甜了。”
公孫瑾淡淡笑着。
早餐做得很簡單,兩碗榨菜肉絲面,熱好的純牛奶。
去超市買了全麥面包,昨晚食材裏還有沒用完的培根。
培根下鍋煎好,很香。
再加上煎蛋和烤腸,一起夾進全麥面包裏。
都是些不上檔次的小吃,但養尊處優的莊曉夢,卻吃得津津有味。
“這個面,味道不錯。”
她喜歡吃酸辣的東西,覺得這個面确實還挺開胃。
“讓我挺意外的,我還以爲你看不上這種食物。”
她在家日常吃的黃油熟成牛排,都是幾千塊一份。
公孫瑾還挺擔心,她吃不慣這些廉價的東西。
“食物是沒有高低貴賤的。”
莊曉夢吃着面,很是認真地看着公孫瑾的眼睛。
“嗯。”
公孫瑾深以爲然地點頭。
吃完早餐,回學校上課。
莊曉夢身份曝光後,身邊的同學态度一個個都變得無比熱情,就連平時和她很不對付的王雪彤也變得客氣了很多。
試圖加她好友的人不勝枚舉,進宿舍的時候還會有人跟拍,這讓她覺得很不習慣。
以往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倒是沒人會格外關注她。
但現在不一樣了。
“夢夢,我和輝輝去看了演唱會,看到……”
剛一回宿舍,易凱蒂就興奮地大喊起來。
“知道,不用說了。”
莊曉夢的回應一如既往地淡漠。
她已經在考慮,要不要從宿舍裏搬出去了。
公孫瑾在紅莓苑的住處就挺好的。
最關鍵的是,鍾苓子也住在那裏。
如果她不看緊一點,鍾苓子肯定會趁她不注意偷跑。
下午,結束了課程之後,公孫瑾就和鍾苓子上了車,準備前往劇組。
今天是正式錄制《笙聲不息》的時候。
“昨晚的演唱會很成功呢,我又多了好多粉絲。”
鍾苓子托着腮,很是欣喜。
公孫瑾縮在羽絨服裏,不怎麽說話,像是慵懶的企鵝。
聽到鍾苓子叽叽喳喳說個不停,隻是把手伸到她的兜帽後面,那裏特别溫暖。
下了車,公孫瑾走在後面,又将手揣進她衣服兩側的口袋,然後去摸她的小肚子。
特别柔軟,特别暖和。
至于有多柔軟多暖和,算了,沒必要說,單身狗們是不會明白的。
“幹嘛鴨?等會有攝影師過來跟拍哦。”
鍾苓子左右看了看,略微有些臉紅。
“手有些冷,讓我暖會兒。”
公孫瑾說完,看到攝影團隊即将過來了,這才将手從她的口袋裏抽出。
“今天是挺冷的。”
鍾苓子舒了一口氣,臉頰凍得略微泛紅。
她抓緊了公孫瑾的手,放進了自己的圍巾裏。
天色将晚又未晚,隻有零星的雪花。
雪落的時候是沒有聲音的,連帶着城市車流的汽笛聲都小了很多。
面前的女孩小心翼翼地用圍巾包着他的手。
一分與一秒之間,仿佛隔着永恒。
她的發間沾染着些許雪花,秀美的容顔幹淨無暇,像是枝頭純白的梨花。
琥珀色的眼睛很是清澈,讓公孫瑾聯想到了《藝伎回憶錄》裏的小千代。
但她的氣質又和小千代是迥然不同的,少了柔弱與令人憐惜,多了些冷冽和桀骜。
唯有在他面前的時候,她才會不經意間展露些許溫柔的神态。
“快點,這一幕趕緊拍下來啊!”
“這絕對是能讓收視率暴漲的一幕!”
導演一臉姨母笑,也開始磕這對CP。
“攝影師已經開拍了。”
公孫瑾側目看了一眼,小聲說道。
“嗯嗯。”
鍾苓子松開手,跟着公孫瑾走進了場館。
上一期她唱的迷幻搖滾大獲成功,這一期的歌手們也開始動了搖滾的心思。
唱歌時飙的高音一個比一個厲害。
連一直唱抒情民謠的陳寶钰也唱的是搖滾樂,用的是煙嗓,别有一番韻味。
搖滾節奏炸裂,旋律激昂,能在最短時間内抓住聽衆的耳朵。
爲了征服這一期聽衆的耳朵,歌手們使出了渾身解數。
從伴舞到編曲,到舞台效果,都别出心裁。
“這一期大家也很厲害呢。”
“緊不緊張?”
公孫瑾看向鍾苓子。
鍾苓子隻是輕輕搖頭,神色淡然。
搖滾聽多了之後,難免會有些審美疲勞。
耳朵被高音轟炸久了,就想來點輕柔點的按摩。
“我還挺喜歡陳寶钰的民謠的,這一期他也唱的搖滾,有點可惜。”
“是啊,雖然大家都唱得挺好,但是聽多了有點膩。”
“楊榆的情歌我很喜歡的,嗓音很甜,但是她今天這首流行搖滾感覺不是很搭。”
第六名出場的是曹休,他的搖滾樂質量非常的高,編曲很是精妙。
由搖滾純吉他主導的幻聽,讓公孫瑾聯想到了窦唯。
而且曹休今天的表現,出人意料的好,引得觀衆一緻好評。
“今天老曹估計能拿第一。”
“那可不一定,還有人沒唱呢。”
辛霖笑着看向鍾苓子。
“嗯,保守前二吧。”
陳寶钰笑了笑,連忙改口。
除非公孫瑾再拿出一首不亞于《開到荼靡》的作品,但這個可能微乎其乎。
如果《開到荼靡》放在這一期,那也是毫無争議的絕殺。
但質量這麽高的歌,又不是大白菜。
“第七位歌手準備!”
聽到節目組的通知,鍾苓子這才起身。
“需要我加油嗎?”
公孫瑾問道。
“嗯!”
她笑着點頭。
“好!”
公孫瑾去了場下,和往常那樣大聲爲她呐喊。
鍾苓子看着他,眼裏的溫柔像是要溢出來。
“接下來請欣賞,如果有來生。”
看到鍾苓子登台後,觀衆們也在議論,猜想她今天會唱什麽類型的歌。
“應該還是搖滾吧,上一期,她唱的那首迷幻搖滾很好。”
“是的,我也覺得。”
“但是,我想換一個類型啊。”
鍾苓子拿起麥克風,站在了舞台中央,調整了下氣息。
咚!咚!咚!
鼓聲似心跳一般,令人緊張,又令人充滿期待。
出人意料的,前奏是很簡單的撥弦吉他聲。
溫暖而詩意的曲風,一下子将躁動不安的人群們變得安靜,仿佛遠離了世俗的喧嚣。
“以前,人們在四月開始收獲。”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我穿過金黃的麥田,去給稻草人唱歌,等着落山風吹過。”
鍾苓子的聲調不像上一期那麽慵懶躁動,變得很溫柔輕靈。
現場的聽衆們都愣住了,直播間的觀衆也始料未及。
就連休息室裏的歌手們也都沒有想到,她選擇的,是截然不同的一種風格。
“這個歌詞和曲子,都好清新啊。”
“是啊,聽起來好幹淨。”
辛霖摸着下巴,神情專注。
“你從一座叫我的小鎮經過,剛好屋頂的雪化成雨飄落。”
“你穿着透明的衣服,給我一個人唱歌,全都是我喜歡的歌。”
“我們去大草原的湖邊,等候鳥飛回來,等我們都長大了就生一個娃娃。”
唱到這一段的時候,鍾苓子目不轉睛地看着台下的公孫瑾。
公孫瑾沒有避開她的視線,很是認真地和她對視着。
“他會自己長大遠去,我們也各自遠去。”
“我給你寫信,你不會回信,就這樣吧。”
輕輕柔柔的聲線不急不緩得跟着進場,牽引着聽衆的情緒帶進了溫暖的稻田世界。
到了間奏的部分,便是華麗輕快的管弦樂演奏。
每個音階的樂器都層次分明,濃濃的表現草原上的飛鳥以及風吹的聲音。
柔中帶力的歌聲與音樂旋律完美地融合,提升了整首歌的音樂氛圍。
簡單而純粹,純淨卻充滿力量。
“真好聽!”
“這個歌詞,好美啊。”
“爲什麽小瑾寫的歌詞都那麽美。”
“像一首散文詩。”
“苓子也唱的好好聽。”
聽慣了躁動的搖滾樂後,突然聽到這樣一首輕柔靜谧的歌,仿佛心靈都被淨化了一般。
演出結束,休息室裏的歌手們面面相觑。
“好吧,我收回自己說的話。”
陳寶钰一臉無奈。
“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啊。”
辛霖也不禁感慨。
這一期,鍾苓子又奇迹般的拿下了第一。
随後,便是賽後采訪環節。
“你今天表現得很好,有什麽感受呢?”
“感受嗎?大家都很厲害,都是非常優秀的音樂人。”
“我能拿下第一,有運氣成分啦。當然了,主要還是小瑾厲害。”
這一次面對采訪,鍾苓子謙虛了很多。
“能問一下,這首歌爲什麽叫如果有來生嗎?”
“這一期的主題是如果,可是這首歌裏沒有提到一個如果。”
面對劇組的提問,公孫瑾從容不迫。
“因爲,歌裏提到的生活都是不可能實現的啊,都隻存在于美好的想象中。”
“今生無法實現的夢,就隻能托付給來生。所以,這首歌叫如果有來生。”
公孫瑾淡淡地道。
歌寫得美到了極點,他說的這番話卻又殘忍至極。
劇組的人聞言,一臉錯愕。
直播間更是飄過無數的問号。
“小瑾,你沒有心!”
“好殘忍啊!”
“爲什麽要刀我?”
歌詞詩意的修辭背後,字字句句都關乎着那些人生中不可能被實現的美好愛情,關乎着那些歲月裏無法被磨滅的遙遠憧憬。
穿着透明的衣服,去給稻草人唱歌。
等我們都長大了,就生一個娃娃。
如此種種,都是遐想。
他會逐漸長大遠去,我們也各自遠去。
我給你寫信,你不會回信。
這才是真實人生的寫照。
鍾苓子聽着他的話,也愣了好一會兒,後知後覺。
“原來這首歌,是這樣的意思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