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鍾苓子和公孫瑾的演唱會
萬衆期待之中,鍾苓子乘着升降機登場,全場響起歡呼,熒光棒搖曳着,在黑暗的環境裏像是若隐若現的繁星。
“鍾苓子,我愛你!”
“啊啊啊啊!”
耳畔滿是熱烈的歡呼與尖叫,鍾姝兒耳朵被震得有些發麻。
“我姐現在這麽受歡迎了啊。”
她捂着耳朵,有些感慨。
“鍾苓子,我愛你。”
公孫瑾微微笑着,把手搭在嘴邊,也大聲呐喊起來。
人潮很大,也很擁擠,他即便竭盡全力去呐喊,也未必能讓她聽見自己的聲音。
但他很久之前就答應過,鍾苓子登台唱歌的時候,他要作爲歌迷在台下呐喊。
“哥哥真肉麻。”
莊小魚眯着眼,略顯嫌棄地笑了笑。
鍾姝兒也覺得肉麻,但是聽到他對姐姐說我愛你,就是很開心,會情不自禁地笑起來。
站在台上,鍾苓子微笑着揮手,和台下的觀衆打招呼。
巨大的多面液晶投屏将她的臉放大得很清楚。
不管哪個角落,都能看到她看着台下,目光不斷遊離,似乎是在尋找什麽。
“公孫瑾在這裏!”
台下有粉絲大喊,爲她指出了公孫瑾的位置。
“謝謝!”
鍾苓子眯着眼,輕輕笑了笑。
全世界都知道,她在演唱會上,會首先去找公孫瑾的位置。
她順着聲音看去,找到了公孫瑾坐在的位置。
攝影師的鏡頭也恰好移動到了這裏,兩人相視一笑。
“哦~”
兩個人的歌迷又開始歡呼。
還有些熱情的粉絲将寫着“鍾苓子,我愛伱”的燈牌遞了過來。
“謝謝!”
公孫瑾道了謝,将燈牌高高舉起。
和當初他參加《笙聲不息》時,在台下的動作一樣。
“謝謝!謝謝各位親愛的歌迷。”
鍾苓子揮了揮手。
“今天的第一首歌,起個溫柔一點的開頭。”
伴随着音樂響起,她淺淺唱了起來。
“書裏總愛寫到喜出望外的傍晚,騎的單車還有他和她的對談。”
“女孩的白色衣裳男孩愛看她穿。”
她在唱這首歌的時候,目光始終溫柔地注視着台下的公孫瑾。
台下的歌迷們搖着熒光棒,紛紛齊聲合唱。
“好多橋段,好多都浪漫,好多人心酸,好聚好散。”
“好多天都看不完。”
公孫瑾看着台上的女孩子,知道第一首歌,是她在唱給自己聽。
她今天穿的是一身黑色的晚禮服長裙,蓄了長發。
比起她剛出道時皮夾克,梨花燙波波頭和煙熏妝的打扮,氣質變得溫婉成熟了許多。
少了一絲叛逆,也沒有那麽桀骜。
總得來說,她變得乖了,溫婉且成熟。
以往因爲裝束讨厭她的人,也開始聽她的歌,慢慢喜歡上了她。
就像這首歌,《慢慢喜歡你》。
“慢慢喜歡你,慢慢的親密,慢慢聊自己,慢慢和你走在一起。”
“慢慢我想配合你,慢慢把我給你~”
“因爲慢慢是個最好的原因。”
第一首歌落下尾聲,歡呼聲又開始高漲。
緊接着響起的,是遼遼遠遠的鍾聲,還有寂寥的雨聲。
鍾苓子出道時唱的第一首歌,《約定》。
有人說,這首《約定》,有無數人翻唱過。
鍾苓子自己也唱過很多遍,live版本,一個比一個優秀,能看到唱功在不斷進步。
但喜歡的,還是她唱的初版。
初版的唱歌還略顯青澀,技巧沒有現在高深。
但就是聽着聽着,會很想哭。
仿佛看到了這個女孩子掙紮着的人生。
鍾苓子的過去和經曆,早就被人發掘得一清二楚。
她和公孫瑾的初識,也充滿了童話一般的故事感和宿命。
兩個人頂着滂沱大雨,在垃圾桶中翻找着給妹妹治病的藥,這一段經曆感動了無數人。
她和公孫瑾騎着電動車在學校裏送外賣的照片,在網上也廣爲流傳。
尤其是她坐在公孫瑾的後座上笑的樣子,真的很美。
這一張照片,讓很多不相信愛情的人,又開始相信了愛情。
不論何時何地,隻要這首歌的前奏響起,準會讓人想起那一句“剪影的你輪廓太好看,凝住眼淚才敢細看。”
很多人都是因爲這一句歌詞,喜歡了這首歌。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仍未忘相約看滿天黃葉遠飛。”
劉婷坐在台下微微笑着,聽着台上的女孩唱歌,也聽着身旁的男孩唱歌。
來聽一次演唱會不容易,門票也不便宜,但兩個人都專門請了假過來。
劉婷很喜歡鍾苓子的歌,一直心心念念地,總想要來聽一次。
歐陽瑞就想啊,一定要攢錢帶她來一趟。
劉婷說站在場館外面也可以聽得很清楚。
但他卻執拗地一定要帶她進來。
他可能現在買不起幾百萬的房子,但兩張演唱會的門票還是買得起的。
老同學公孫瑾也很歡迎,聽說兩人想來聽演唱會,沒有收他們錢,直接寄過去了門票。
但歐陽瑞卻堅持付了門票錢。
理由是,這幾年他白嫖了公孫瑾太多首歌。
沒什麽錢的時候,一直都在聽盜版。
現在出來賺錢了,自然要補票。
公孫瑾隻得欣然接受。
“真好啊。”
“回想起剛上大學的時候,再一對比現在,她的變化真大。”
看着台上的鍾苓子,劉婷有些感慨。
開學的時候,她在走廊裏碰見這個女孩子背着吉他,穿着皮夾克外套,拎着行李箱一個人走來的時候,就覺得她很神秘。
看人的眼神很淡漠,總是微微揚起臉,一臉桀骜,非常酷的一個女孩。
鍾苓子在學校裏不遭人喜歡,關于她的流言,她也有聽過,也曾誤解過她。
“嗯,她很幸運,能碰見公孫瑾。”
歐陽瑞微微颔首。
“接下來大家要聽哪一首呢?”
鍾苓子将麥克風對準了台下。
“開到荼靡!”
這是歡呼聲最高的一首歌。
“好的,我知道了。”
伴奏響起了輕快的架子鼓和失真電吉他音。
這首歌對鍾苓子來說意義非凡,是讓她真正爆紅起來的代表作。
在《笙聲不息》的舞台上,一戰成名。
很多人提起鍾苓子,第一反應就是“開到荼靡”。
而且有意思的地方是,《三國》的作者“開到荼靡”已經被人扒了出來,正是公孫瑾。
起因是《三國》的影視改編權出售給了白金,還是公孫瑾親自去談的。
然後,經由白金的“内鬼”爆料,徹底引爆了輿論。
不少公孫瑾的歌迷們,還有《三國》的書迷,下巴都掉了一地。
“哈?老賊竟然是公孫瑾?”
“可惡啊!虧我那麽喜歡他的歌,他竟然就是老賊!”
“本來很喜歡公孫瑾的,這下更喜歡公孫瑾了!”
“啊啊啊!最喜歡的小說作者和歌手竟然是同一個人!”
“當時周瑜出來的時候,字公瑾,我就想到了公孫瑾。”
“操,這麽一說還真是。”
不少讀者紛紛化身福爾摩斯,将很多細節前後聯系了起來。
“粉轉黑了,就沖他寫死關羽,我黑他一輩子。”
“我已經準備線下單殺老賊了!”
“我決定了,給公孫瑾寄刀片捏。”
之前一直想給他寄刀片,但是找不到地址的書迷們頓時來了精神。
總之,《開到荼靡》對鍾苓子和公孫瑾來說,也是一首意義非凡的歌。
聽到這首歌響起,就會讓人想起很多關于她和他的故事。
又連續唱了好幾首歌,《如果有來生》、《蝴蝶》、《紅豆》、《百年孤寂》。
氣氛不斷高漲,甚至有過于激動的歌迷因爲陷入暈厥,被安保人員擡出了館場救治。
鍾苓子有些累了,就将話筒對準了台下。
“呼~我有點累了,想休息一會兒,想找個人上來唱兩首歌。”
“你們說,該找誰呢?”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眼睛總是目不轉睛地看着台下的公孫瑾。
“公孫瑾!”
“公孫瑾!”
歌迷們齊聲呐喊起來,打着拍子。
盛情難卻,公孫瑾笑着站起身,朝着舞台走去。
“公孫瑾,我好喜歡你啊!”
從鍾姝兒那裏買了票的富家小姐任萱坐在前排,抱着花束跑了過來。
抵達舞台邊沿的時候,也有不少狂熱的粉絲想上來和他擁抱。
安保人員試圖阻攔,但是被公孫瑾攔下。
“别,當心傷到她們。”
出于禮貌,公孫瑾和她們一一擁抱,保持着應有的距離。
“謝謝你一直以來的支持。”
公孫瑾微笑着接過花束,接受了任萱的擁抱。
擁抱的時候,他的動作很紳士,搭在她背上的手很輕,也保持着适當的距離。
“啊!鍾姝兒這人能處,她的票太值了,我竟然和公孫瑾擁抱了!啊啊啊!”
任萱漲紅了臉,激動得幾乎快要暈厥。
鍾姝兒覺得這人很有錢,也是能處的,大家都赢麻了。
看着台下和歌迷們擁抱的公孫瑾,鍾苓子微微嘟着嘴,有些吃醋。
這一幕被液晶投屏播映着,攝影師也恰好将鍾苓子吃醋的表情錄了下來。
“好了,我不能再抱了。”
“她會吃醋的。”
公孫瑾婉言謝絕了後續想過來擁抱的歌迷,場内頓時響起陣陣哄笑。
臨近舞台邊沿的時候,鍾苓子朝他伸出了手。
公孫瑾牽着她的手,翻上舞台。
兩人牽手的這一幕,正好處在鏡頭錄制的中央,還給了個特寫。
“呐~花,送給你。”
公孫瑾将懷裏抱着的花束遞給了鍾苓子。
“你把花送給我,你的粉絲不會生氣吧?”
鍾苓子挑了挑眉,俏皮地笑了笑。
台下又是一陣哄笑聲。
“我是你們兩個人的粉絲!”
任萱激動地揮手呐喊。
“哈哈,那我就收下了。”
“謝謝你的花!”
鍾苓子也笑着回應。
從鍾苓子手中接過麥克風,公孫瑾下意識地問道:“你想聽什麽歌?”
“你别問我,問歌迷們啊。”
鍾苓子略顯無奈。
“你不也是我的歌迷嗎?”
公孫瑾笑着回應。
“那就《紅豆》吧。”
鍾苓子說完,又轉而看向台下的聽衆。
“紅豆,你們聽嗎?”
“聽!”
看着親密互動的兩人,歌迷們臉上又是姨母笑。
公孫瑾的歌迷和鍾苓子的歌迷基本上是重合的。
隻要喜歡其中一個人的歌,那另一個人也一定會喜歡。
就是這麽奇妙。
而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公孫瑾至今爲止都還沒有開過一次演唱會。
歌迷日盼夜盼,就等着他開演唱會,甚至在他的工作室賬号下面留言“求求你開一場演唱會吧,我等着給你送錢(流淚)”
但這條鹹魚好像沒有一點上進心,還回複了一句“把錢拿去買吃的不香嗎?看什麽演唱會”。
但是,隻要鍾苓子開演唱會,公孫瑾一定會到場,而且一定會上台獻唱。
所以,鍾苓子演唱會也有了名梗“買到公孫瑾演唱會的門票了”。
讀作公孫瑾,寫作鍾苓子。
甚至就連鍾苓子自己也會玩這個梗,開演唱會之前,還在直播裏對粉絲說:“公孫瑾演唱會,到時候大家一定要來啊,免費的。”
“一張票能聽兩場演唱會,絕對值。”
唱完了《紅豆》,公孫瑾就把點歌的權利交給了現場觀衆。
有人點《月亮惹的禍》,有人點《月亮代表我的心》,還有人點《似是故人來》和《喜歡你》。
公孫瑾雖然是條鹹魚,一點也不上進。
但是歌迷們想聽什麽,他都會唱,而且會全身心投入,争取唱得最好。
有張雅娜的教導,他的唱功和鍾苓子比起來,并不遜色。
而且無論音色還是天賦,他都堪稱完美。
唱歌給人的第一感受就是,很好聽,就是所有人都會發自内心地覺得好聽,像是在給耳朵做按摩,非常舒适。
不像某些歌手,被誇得天花亂墜,唱歌卻是鬼哭狼嚎,讓人耳朵産生本能的厭惡。
有一些人用看似專業的點評,說他的唱法和技巧有多麽高深,有屬于自己的思想,風格也很前衛。
不喜歡他的歌就是不懂音樂。
懂不懂音樂,耳朵還不明白嗎?
聽歌是爲了讓耳朵舒服,這就是音樂的本質。
公孫瑾唱歌一直秉承着這個理念,從不故作高深。
唱完幾首歌之後,他将麥克風交還給了鍾苓子,聽衆們都有些不舍。
“公孫瑾,你什麽時候開演唱會啊?我等了好久!”
“開演唱會你們要多花錢的,你們賺錢也不容易,就在她這裏聽免費的不好嗎?”
公孫瑾打趣道。
“哈哈哈哈!”
“再來兩首!”
“再唱一首吧!”
“這是苓子的演唱會哦,你們一直想聽我唱歌,她會吃醋的。”
“我才不會吃醋。”
鍾苓子立刻接過,台下又是一陣哄笑。
“我也想聽你唱,你再唱兩首呗。”
她托着腮,在舞台邊沿坐了下來,眯着眼,溫柔地看着他微笑。
“好好好,再唱兩首。”
公孫瑾看似無奈,實則寵溺。
每次去聽苓子的演唱會,比自己開演唱會還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