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傳統緻富路
冬天的積雪在春天到來之前無法消融,大部分生物都困在洞穴裏不肯出去。
除了少數人。
在普米修鎮子外的積雪路上,勞倫斯牽着多姆羊,在三十厘米高的積雪上艱難前行。
勞倫斯拿着木棍防止跌倒,小腿和手腕上也套上了一圈獸皮作爲防護。
薩麗爾和索菲亞坐在後面的雪橇上,由多姆羊和勞倫斯在前面開路。
盡管身強體壯有一身蠻力,但是薩麗爾很高興的和索菲亞坐在放着木凳子的雪橇上,看着勞倫斯牽着羊在前面開路。
勞倫斯呼吸着凍鼻子的冷空氣,心中雖有怨言但也都忍了下去。
誰讓是自己非要大冬天的出來呢?
在屋子裏又憋了許多天後,勞倫斯想要弄點鐵做的工具當刀口,順便也從鎮子裏買點陶罐。
自己做陶罐太慢了,而且做的陶罐很容易裂開,不如鎮子裏那些罐子好用。
封閉性的容器是剛需,能用的地方非常多。
如果有現成的東西,勞倫斯也不想去挖土燒土,浪費大量的時間和體力做這些東西。
在雪地裏不知道走了多久,終于在刺眼的陽光和雪原下,看到了被髒污的積雪覆蓋的小鎮。
鎮子裏的積雪被人和牲畜踩出來幾條道路,站在山坡上往下看,就能看到許多被清理出來的地面。
有了目标之後,前進的時間就不再難熬了,就算是十幾分鍾的時間也感覺很快就到了。
腳下的積雪少了很多,殘存的積雪并沒有被全部清除幹淨,依舊留了一層被凍僵的堅固冰雪層。
壓實了的雪地很适合雪橇移動,勞倫斯牽着多姆羊進入鎮子裏的時候發現鎮子裏的人也在準備雪橇。
正在忙碌的普米修人站直身子看向這邊,在看到薩麗爾和勞倫斯後就走過來打招呼。
“薩麗爾,還有勞倫斯先生。”
勞倫斯不認識眼前這個肥胖的男人。
這個肥胖的男人有着蓬松的棕色大胡子,頭發稀疏并且戴着羊皮帽子。
他稱得上是前凸後翹,肚子比十個月的孕婦都要肥大,大屁股也往後翹着,身材比一般野蠻人略微矮一些,一米七多一些。
看起來不像是壞人,但他就像是一個身前抱着大石頭的力士一樣,正常人都不想招惹這種人。
勞倫斯詢問道:“抱歉,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是弗裏森。”弗裏森非常好說話,驕傲的說道:“我有三個妻子,二十隻羊,五隻狗,兩個奴隸,還有孩子和土地!”
勞倫斯對别人家的資産沒興趣,倒是對奴隸的事情比較在意。
“我記得這裏不是沒有奴隸嗎?爲什麽你會有奴隸?”
弗裏森驕傲的挺着大肚子,看了一眼身邊兩個正在搬運箱子和木頭燃料的男人女人。
“他們就是我的奴隸。”
薩麗爾走過來看着那兩人,“這不是賽拉文嗎?”
名爲賽拉文的男人低着頭,和身邊的女人一起繼續沉悶的幹活,沒有回應薩麗爾的詢問。
弗裏森挺着大肚子說道:“這個軟弱的男人逃避了神聖的戰鬥,所以他和他的家人以及土地房屋都不是他的了,現在這一切都歸我所有!這是神聖的決定!”
薩麗爾不想插手這種事情,直接走了出去,“勞倫斯,我們走。”
勞倫斯對這種事情也不奇怪,在野蠻人王國,怯懦者就是這種下場。
文明社會還隻是排擠和限制,這個時代像是這種村子被搶後不肯參與反擊戰的,一家老小都要被殺!
不過就算是在文明社會,這種逃兵的做法也是死罪,而這個時期并沒有那麽文明,殺了正常,被處罰成爲奴隸已經是很仁慈的做法了。
多半還是因爲現在村子裏缺少勞動力,不然換成平常時候絕對會殺掉,也包括這個人的孩子。
弗裏森對勞倫斯非常友好,“勞倫斯先生,我最近頭有點疼,您能摸一摸我的腦袋,讓我的腦袋不要那麽疼了嗎?”
勞倫斯知道多半是艾瑪家把自己能治病的事情告訴了别人,這些人完全沒有保密意識。
上次是用手看艾瑪家的人腦袋熱不熱,熱了就多休息,多喝水。
也不知道艾瑪那嘴巴怎麽說的,按照這些野蠻人的理解能力,多半是被當成了巫術。
勞倫斯哪裏會看病,直接說道:“我很忙,祝你好運。”
弗裏森不相信好運氣,看到智慧的勞倫斯先生要走,就迅速說道:“勞倫斯先生,我願意拿出一隻雞,一罐黃油,一桶羊奶作爲禮物。”
勞倫斯都已經轉身離開了,這個時候又轉身回來了。
雞湯,黃油,羊奶……
勞倫斯露出思索的神色,看着這個大胖子。
身體胖了自然容易生病,不管是野蠻人還是别的地方的人,胖子确實是壓力比較大的。
想到這裏,勞倫斯說道:“伱是不是睡覺的時候很難受?”
弗裏森激動的看着勞倫斯,“是的!我經常難以入眠,每次醒來都會覺得很累!”
野蠻人隻要是成年之後,晚上基本上都能發出雷聲般的轟鳴。
打呼噜是因爲呼吸不暢,或者鼻子有問題。
“你今天睡覺的時候,身體朝着右手的位置睡覺就行了,不要面對着屋頂,也不要面對着左手的方向。”
弗裏森不明白這是爲什麽,甚至是有些懷疑,“隻是這樣?”
勞倫斯爲了感謝費,胡說道:“怯懦的人才會經常頭疼,勇猛作戰,有着無數疤痕的勇士就不會經常頭疼,你要經常去打獵,這樣神才會賜予你健康的身軀。”
弗裏森頓時就信了,“智慧的勞倫斯先生,請您到我家裏,我要好好招待您!”
勞倫斯禮貌的拒絕,“我還有事情,下次吧。”
很快勞倫斯告别了弗裏森。
因爲奴隸的事情,勞倫斯看了看附近的房屋,發現有些房屋确實是沒有修補的痕迹。
要麽是沒人住了,要麽就是去了完好的屋子居住,而那些屋子原本的主人,多半都是一些提前跑路的人。
人其實可以一個人生存下去,但是大部分在集體環境下的人都不想那樣做,一旦離開集體就會悶悶不樂,心如死灰。
很多跑掉的人還會回到這裏,然後就被那些奮勇作戰的人抓住,狠狠教訓。
要麽是被殺了,要麽就是作爲最下等的奴隸對待。
對于那些臨陣脫逃,不肯拿起武器戰鬥的人,同族同村的人都會瞧不起他們,甚至是主動虐待他們。
爲了生存,野蠻王國的規矩就是如此,就算是有些人很自然的産生了私心和畏懼心理,也會在殘酷的環境下被狠狠淘汰掉。
除非大部分野蠻人都過上了不需要戰鬥就能好好活下去的生活,不然逃避戰鬥的野蠻人男性,必定會受到來自族群的極端虐待。
勞倫斯發現普米修人在加入瓦基裏人部落後,已經開始轉變了,從農業生産氛圍轉化爲了劫掠氛圍。
種地養豬可交不起重稅,發家緻富隻能依靠暴富手段。
在這種氛圍下,今年鎮子裏的大部分男性都會外出劫掠,走上野蠻人王國的傳統緻富路。
勞倫斯歎了口氣,更加憂郁了。
“唉,我還是老老實實的躲在山裏吧,不然這些人出去打劫喊上我,我可不想背井離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