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爲劫氣的影響,人族血肉祭煉出來的神兵可以克制巫族肉身,帝俊包括所有的妖族高層都沒有懷疑,畢竟經過一名妖聖的親自試驗沒有那個會去懷疑。
可萬一這隻是一個巧合呢!
不過現在帝俊恢複一絲清明後,便直接攝來人族血肉,親自煉制一柄神兵,再去試驗一番。
或許這個行爲有些多此一舉了,但人族這次的表現值得他在這樣做一次。
星辰精金、太陽神金、太陰神金等用來足以煉制後天至寶的材料後,帝俊親自煉制了七七四十九天。
一道血煞之氣彌漫着個太陽神宮當中,一柄七尺長劍。
劍身上似乎流動着微弱的紅光,猶如鮮血在劍上流淌。劍身纖薄而修長,觸手所及,充斥着濃烈的殺意。劍鋒如同秋水,冷冽而鋒芒畢露,仿佛能劃破寒風,撕裂黑暗。逸散而出的劍氣好似一道道隐約可見的紅影,猶如血色的狂龍,咆哮着向前撲去。
後天至寶層次的殺劍,能夠感受其濃濃的殺氣。
帝俊拿着殺劍,獨自偷偷的下了界,來到了一處巫族部落。
普通的巫族部落自然無法施展,因此帝俊找了一處中小型的巫族部落。
這個巫族部落當中最強者是一名太乙巅峰的小巫。
手握殺劍,每一次揮劍,似有劍氣龍騰雲湧,殺意四溢。劍氣凝聚成一道道隐約可見的紅影,猶如血色的狂龍,咆哮着向前撲去。
落在巫族部落當中宛如是死神的呼喚,在這一刻巫族那引以爲傲的強大肉身宛如紙糊一般,輕易劃開,鮮血四溢。
帝俊的身影行走在部落之間,如同閃電般迅疾,将巫族族人的喉嚨劃開,讓鮮血如泉湧般噴湧而出。随着斬殺的敵人越來越多,它的殺氣浸透了戰場,每一次斬殺都帶來恐怖的氛圍。劍鋒之下,生死之間,帝俊手持殺劍恍如死神降臨,縱橫無敵。
殺戮結束,這個巫族部落無一生還,血流成河,屍山血海。
帝俊輕輕的擦拭劍鋒上的未幹的血液,露出了很是滿意的笑容。
在剛才他帝俊隻動用了太乙層次的法力,大羅境界的速度,除此之外再無其他,切菜砍瓜在極快的速度收割了這個幾千巫族族人的部落,中途中除了那個最強的小巫稍微用了點力。
此時帝俊對于人族血肉祭煉出來的神兵可以輕松克制巫族肉身深信不疑。
回到天庭後,帝俊利用剩餘的人族血肉煉制了上千柄殺劍,不過相比于第一把殺劍,這些隻是次品,他們可沒有輕易克制巫族肉身的能力,還需要祭煉無數的人族血肉。
将這上千柄殺劍包括帝俊親自試驗過的殺劍統一交給了九嬰。
“在解決掉人族剩餘的強者後,派兵屠殺人族,讓這上千柄殺劍充分吸收人族血肉,直至殺劍血煞之氣凝聚成實體!”
吩咐過後,接下來帝俊就需要派遣強者,對人族剩餘的幾名大羅進行屠殺了。
派出的強者,必須要以碾壓的實力在短時間内解決掉人族的剩餘強者。
妖族這方面的強者有十幾人,但卻要避開巫族的卻一個也沒有。
盤古殿,十二祖巫再次齊聚。
此時一個巫族部落被屠殺的一名族人不剩已經被巫族所發現。
祝融祖巫這暴脾氣直接暴怒的開口,“大哥,這事不用去推測了,絕對是妖族那群家夥幹的。”
“我們壞了他們的好事,他們便報複我們!”
“我現在就去召集戰士,殺上九重天,拔光那兩隻雜毛鳥的毛。”
共工:“此事,我看、有疑點重重,必須要嚴查!”
祝融:“共工你什麽意思啊!”
“這種事一看就是妖族的報複,查殺查,随我殺去九重天,爲族人們報仇!”
“五哥,這事,得聽六哥的,這次族人的突然死亡太過詭異了。”此時後土出聲。
“此次族人被殺死的屍體像是被某種利器,直接破了肉身防禦,因而被殺的。”
“還是後土妹子觀察的夠仔細,我差點壞了大事!”祝融憨憨的說道。
相比于祝融與共工兩其餘祖巫都是沉默并沒有開口說話,對于此次的部落族人被人屠殺,他們也很忿怒,可是憤怒沒有用,他們并沒有推演天機,從天機中找到兇手的能力。
隻能壓制怒火,等待答案!
“是帝俊幹的!”燭九陰說道。
聽到這話的祝融再次被點燃,怒氣沖沖的抽出大刀。
“我就知道,是雜毛鳥幹的,随我去殺上九重天幹他丫的!”
帝江一個眼神,讓其餘兄弟姐妹将祝融按住,不要讓其一時沖動就真的跑去九重天妖族大本營送人頭去了。
随後問道:“二弟可看清楚,帝俊使用的是何等武器!”
燭九陰:“不會錯的,在時空長河中看到的那個背影,就是帝俊,錯不了。”
“帝俊手持的是一柄暗紅色長劍,這柄劍讓我感受到遇見了天敵般,肉身在那一刻隐隐産生顫抖的害怕本能!”
帝俊恐怕萬萬沒有想到燭九陰聯合帝江空間大道融合成時空之道進入時空長河中已經能夠清晰的看見過去所發生的事情。
燭九陰将自己的猜測說出,衆祖巫紛紛陷入沉思。
這時,玄冥祖巫開口道:“如果真的是人族真的與這柄讓二哥都感到畏懼的劍有關聯,那人族之事,我等就不得不管了!”
“一來人族是生存與洪荒大地上的族群,我等巫族身爲大地之主絕不能運行妖族屠殺滅人都失去發生;二來這件事情必須調查清楚,巫妖決戰不久了,妖族突然獲得了這樣一種克制我等肉身的兵器,又與人族有關,要麽将人族保護起來,要麽就讓人族徹底的……”
玄冥沒有說下去,但意思很明顯了。
“那就保下人族吧!”
祝融那粗狂的聲音傳來,“那日與飛誕對戰的那個人族小子與我有緣,我這就去将其召來,沒準他自己已經知道了妖族對他們人族出手居于何種目的。”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