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4章 超體42
律師繼續發問:“你是不是非常讨厭……”
希甯直接打斷:“是!”
律師終于抓住這個機會:“所以你要誣陷他。”
希甯:“不是。”
“你說謊!”走進了一步,面容帶着嚴肅和殺氣。
希甯平靜似水:“不是。”
律師繼續緊逼:“不,你說謊。”
希甯語調依舊:“不是。”
“你說謊!”律師沖着大吼着。
按照這個節奏,很多人都會被帶着一起提高聲調,看上去象有點情緒激動,讓陪審團感覺對方失控或者可能說謊被拆穿後惱羞成怒。
可希甯卻沒有跟着一起吼,而是靜靜地看着他, 就這樣看着他。
法庭裏安靜得連針掉在地上都能聽得到。
對方律師被看得心裏越來越發毛,她才輕緩地吐出:“不是!”
這下律師的汗下來了,果然是難搞的主,谙熟這類手法。
既然繞不進去,那就再換一種吧。律師來回走了一圈,算是過場,也能緩解剛才尴尬的氣氛,随後停下,和眉悅色地問:“奧斯丁小姐,好似你曾經的智商分數并不高。”
希甯:“是!”
律師:“記憶力也是智商的一部分,這會不會導緻你記憶力和認知的偏差?”
如果有律師一定會提出抗議,這顯然是錯誤的提示。
希甯淡淡地回答:“不是!”
律師:“那你承認記憶力和認知力是智商的一部分?”
希甯:“是。”這是國際上都認可的,不能說不。
律師頓了頓,嘴角勾了勾:“我問完了。”
希甯站了起來,也回到了原位。
當法官問原告是否還有要召喚的證人和提供證據時,希甯站起,要求再次詢問被告。
“現在我問你一些問題,請你隻需要回答‘是’與‘不是’!”一上來,希甯直接就将剛才律師的要求扔了回去。
被告内心忐忑不安,詳裝鎮定地坐在那裏:“是!”
希甯:“你是不是燒了艾薇兒·奧斯丁家的房子,把她父母給燒死了?”
被告回答:“不是!”
希甯:“你小時候是不是因爲覺得智商較低的人比較好欺負,所以才經常欺負她?”
被告:“不是!”
希甯:“直到現在你還是擁有暴力傾向, 欺負着比你弱的人?”
被告開始随着陪審團投來鄙視的目光,而變得有點煩躁了:“不是!”這明顯的就是睜着眼說瞎話。
希甯:“剛才提供的證據顯示,你确實這樣做了,而且覺得很自豪。”
“不是!”被告越來越煩躁,這話他都不信,陪審團更是不會相信。
希甯:“你在說謊!”
被告:“不是!”
希甯加大聲音,開始施壓:“你在說謊,就跟十年前一樣,你在說謊。你心跳在加速,你在流汗,因爲你在說謊,你發過誓,不說謊。神靈在天上看着,看着你的所作所爲,你在說謊。你敢現在摸着你的良心,發誓說,你沒說謊, 你說呀,你到底有沒有說謊,有沒有……”
随着一聲聲緊逼着、猶如拷打靈魂的斥責,被告心态慢慢變壞,跟着一句話,反反複複說着“不是……不是……不是……”
最後崩了,站起臉白目赤地吼着:“不是,不是,不是!”
完蛋了!律師差點沒捂額,用同樣辦法來對付,真是絕了。可人和人之間是不同的,被告可沒有那麽好的心理素質,在逼問下很有可能失控。
希甯看了看陪審團後,對着法官,聲音又恢複到了平靜得好似柔和:“我問完了。”走回了自己的位置。
而被告就象用去全身的力氣,一下跌坐在椅子上,目光呆滞,嘴裏反複叨叨:“不是……不是……不是……”
在觀衆席上,有着被告的父母。此時被告的父親拿出手機,開始在上面點擊,顯然是發送什麽。
希甯當然看得到……“遇到麻煩了,過來!”
而聊天的賬号,是一個當地,算是不錯的大律師,也是被告父親公司長期聘用的律師顧問。
要知道有名的律師收費貴得驚人,原本以爲律師能搞定,現在不得不砸錢出動大佬了。
隻二分鍾後,這個大律師就手裏拎着黑色公文包,帶着男助理,推開法庭的門,走路帶風的進來了。
當場更換律師,原來的律師坐到觀衆席上去了。看到這個大律師,就矮了半分,哪裏敢再去堅持繼續下去。反正律師費肯定會拿到的,索性就坐着看熱鬧。
大律師站了起來,直接振振有詞,氣勢雄厚:“法官大人,我覺得這個官司根本就沒必要打。民事訴訟有效期是一年,最多四年。現在都過去十年了,早就過了有效期。”
希甯站了起來,緩緩地說:“法官大人,家園被毀,父母被燒死,我從小成了孤兒,在孤兒院長大,這種創傷會伴随我一輩子,時時刻刻有新的痛苦伴随着我。訴訟時效是按照起算點計算的,所以剛才的言論不能成立。”
起算點,是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後,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
最重要是時時刻刻有新的痛苦伴随,那麽随時可以按照當時的痛苦要求賠償。
法官想了想,回答:“訴訟有效,繼續審理。”
其實這場官司必輸無疑,有視頻證據,因爲保安室内的監控發生故障,将調解中被告發飙辱罵原告的監控發到公衆區,已經讓被告失去人心。
于是大律師再次要求庭外調解。
這次直接讓原告在外面,别進去了。
大律師開門見山:“奧斯丁小姐,你應該知道,我的當事人名下并沒有資産,哪怕你出示了他的跑車、遊輪還有聚會、前女友。他可以宣布無力承擔責任,最多宣布破産。”
這樣才對,少點廢話。
希甯回應:“畢竟十年前他隻是個孩子。我原本就是拿他試試手,律師執照剛考出來,需要一些實戰經驗。”
“你是打算讓他父母出!”大律師立即會意。
“他們是這孩子的法律監護人,不是嗎?”希甯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無的淺笑。
這才是目的!官司赢了再去告被告父母,被告沒錢,被告父母是開公司的,有錢。當時被告隻有十來歲,搞出來的事情,當然應該是法律監護人擔責。
大律師深吸了口氣:“可能他們沒你想象的那麽有錢,給不了那麽多。”言下之意,就是談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