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市長,您是不知道啊,這個所謂股份制改造,根本就是扯淡。用的是虛錢實契這一招……”
一位年近六旬的老職工代表氣憤憤地說道。
衛江南腦海裏立即浮現出《水浒傳》裏,魯提轄拳打鎮關西那一出。金翠蓮向魯達哭訴,鎮關西“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子,實不曾見他一文錢。
所謂“虛錢實契”,是從古到今一直都存在的套路。
簡言之,就是亦真亦假的合同。
這類合同一般有三個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合同條文是真的,完全合理合法,在官面上挑不出任何毛病來。比如鎮關西買金翠蓮做妾,是合法的,宋朝認可這種人身買賣關系。隻要雙方自願就行。買賣雙方在賣身契上簽了字,契約便即成立,受當時法律和官府的保護。
第二個特點則是,給錢是假的。
金翠蓮的賣身契上,寫着賣身價格是三千貫。實際上,鎮關西并沒有支付這筆錢。
第三個特點就是,價格明顯虛高。
金翠蓮一個賣唱的民間女子,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值得三千貫那麽多。
要知道,黑旋風李逵和打虎英雄武松,被朝廷通緝,人頭也就值三千貫。金翠蓮的身價憑什麽能和李逵武松相提并論?
閻婆惜之所以成爲宋江的妾室,不過是因爲宋江花十兩銀子幫她料理了父親的後事。閻婆惜的母親便決定将閻婆惜送給宋江做妾。加上後來買房子,生活用品等,花費也不到一百兩銀子。一兩銀子等于一貫銅錢,也就是說,普通民間女子賣給人做妾,身價就是幾十貫到一百貫之間。
金翠蓮的賣身價高達三千貫,根本就是個陷阱。
後來鎮關西的大老婆使潑,将金翠蓮趕了出去,反過來向她索要三千貫錢,金翠蓮拿不出,隻能和父親一起賣唱還債。如果不是她遇到魯達打抱不平,父女倆賣唱一輩子也是還不清這筆巨款的。
爲什麽金翠蓮沒有拿到錢,還是在賣身契上簽字畫押呢?
原因很簡單:她根本反抗不了鎮關西那樣的地頭蛇。鎮關西不但有錢,是當地一霸,和官府也是有關系的(爲什麽要寫這個例子,各位懂的都懂啊)。
根據軋鋼廠這個改制的時間線,完成第二次改制之後沒多久,那個震驚全國的大窩案就發生了。
有多達十幾位各級負責人落馬。
問題是,腐敗分子落馬歸落馬,已經變成私人企業的軋鋼廠,卻變不回去了。
仍然是金翠蓮那個故事,倘若魯達沒給她銀子,讓她和父親逃走,那麽,就算魯提轄三拳打死了鎮關西,金翠蓮欠的三千貫,依舊還是要還的。鎮關西的正房老婆,不會放過她。
虛錢實契,契可是實的,受法律和官府的保護。
軋鋼廠改制之後,管理團隊早就換了人,各種債務關系和所有權關系,複雜得一批。就算有領導想要徹底清理,恐怕也是阻力重重。
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軋鋼廠重新變成國有企業,就得重新組建管理團隊,往裏投入大筆資金,維持軋鋼廠的運轉。
一句話說完了,這事辦好了沒啥功勞,反倒全是麻煩事。一不小心辦砸了,責任都得自己去扛。
試問有哪位領導會主動跳這樣的“火坑”?
哪怕是《水浒傳》那樣純粹虛構的小說,魯達三拳打死鎮關西,也得立馬跑路。軍官當不成了,隻能去當花和尚,最終上梁山落草爲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