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早知道這樣,我就不主動申請五十萬了。”
郝仁傑恨恨地罵了句時,敲門聲響起。
馬來城來了。
抱怨道:“郝書記,很多同志的報銷款,趙明秀都不給報啊。您得想個辦法,從李南征那邊,争取到更大的簽字權。我堂堂的一個鄉黨群辦主任,簽字權隻有二十塊錢!被外鄉鎮的同志知道後,大牙都笑下來了。”
啥叫簽字權?
就是某個鄉幹部公幹、或者幹脆說是公款吃喝時,拿回來單據要想去财務室報銷,得由領導簽字。
級别、職務不同的領導,有着不一樣的簽字權。
在鄉裏的權力越大,簽字權就越大。
李南征沒上來之前,馬來城的簽字權高達三百塊!
也就是說。
某幹部拿來了一張三百塊的單據,馬來城簽字後,就能去财務室領錢(當然,前提是鄉财政得有錢)。
現在呢?
馬來城的權限,隻有區區二十塊!
“更過分的是,就算是二十塊錢的單據。我在簽字後,趙明秀也得反複審核。”
馬來城憤憤地說:“上綱上線,哪怕是抽的煙貴個五毛錢,都不給報。”
郝仁傑的腮幫子,抽抽了下。
馬來城的簽字權,隻有可憐的二十塊。
他這個錦繡鄉第一的簽字權,是多少?
肯定比馬來城高!
是五十塊——
反正郝仁傑親筆簽字的單據,超過五十塊後,趙明秀第一反應就是審核。
如果數額超過三百塊,趙明秀就會呈獻到李南征那邊。
李南征确定無誤簽字後,趙明秀才會放款。
直白點來說就是,李南征把錦繡鄉的錢袋子,拴在了他自己的肋條上。
以往從不把三五百當回事的郝仁傑等人,是一萬個不适應啊。
“知道錢得标、周興道他們的簽字權,是多少嗎?”
郝仁傑陰陰地問。
“錢得标是五百,周興道是三百。”
馬來城張嘴就來:“就連孫磊這個副主任,都是一百塊!是您的兩倍,我的五倍啊!欺負人,李南征簡直是太欺負人了。”
副鄉長錢得标,簽字權是五百塊。
就連孫磊這個黨群辦副主任,簽字權都有一百塊。
郝仁傑這個錦繡鄉的鄉書記呢?
簽字權隻有五十塊!
大辱。
這對郝仁傑來說,絕對是個奇恥大辱!
他恨不得把李南征——
結果卻隻是腮幫子,接連鼓動了幾下後,淡然一笑:“忍忍,再忍忍吧。我相信,忍不了多久了。”
嗯?
馬來城的眼睛一亮,回頭看了眼房門。
湊到郝仁傑的面前,低聲說:“燕京那個小寡婦,會在近期對李南征下手?”
“其實那個小寡婦,忍的也很辛苦(對此,昨晚對着鏡子搖鈴铛的隋君瑤,用力點頭表示自己,忍的确實很辛苦)。昨晚,仁貴給她打過電話。在電話裏,小寡婦要求我們這邊,必須得在一周内,拿到證據。”
郝仁傑擡手,攏了下大背頭。
滿臉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裏之外的樣子:“今天晚上,我會直接告訴胡錦繡,她兒子已經落到了小寡婦的手裏。如果她還完不成任務的話,那就别怪狠心小寡婦,對她的兒子用手段了。”
哦。
馬來城點了點頭時,眼裏閃過了一抹不忍。
他覺得。
再怎麽說,胡錦繡也被郝仁傑睡了那麽久。
肯定會日久生情。
可郝仁傑爲了對付李南征,卻不顧胡錦繡的付出,毫不猶豫的傷害她。
這未免有些沒人滋味。
不過。
馬來城也知道,他是沒資格、也不敢給胡錦繡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