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多次勸說自己,程遠不值得自己這麽做。
可是,每次做完心理建設之後,身體卻很誠實,不知不覺就走進了大學食堂。
李芊墨來到酒店大廳,在休息區坐下,點了一杯咖啡。
然後才給程遠發了個信息。
“我到了,在大堂休息區,下來吧。”
程遠趕緊下樓。
明明漢東大廈大堂休息區有很多人,其中不乏一些顔值非常高的美女。
程遠卻在那麽多人之中,一眼就鎖定住了李芊墨!
這麽久不見,李芊墨一點變化都沒有。
身上還是充滿着書卷氣,充滿着大學生的青春荷爾蒙!
她的五官精緻絕倫,找不到一丁點瑕疵。
程遠的紅顔知己之中,隻有沈曼文可以跟她一較高下。
不過,李芊墨和沈曼文風格完全不一樣。
她紮着一個高馬尾,整個人特别的清爽,給人一種非常陽光,非常有活力的感覺。
她的穿搭也非常學院風。
上面是一件運動小衫,外面套着一件米色的防曬衣。
洗的有些泛白的牛仔褲,搭配着一雙小白鞋。
整個人看起來,别提有多清純了。
程遠看的口水都差點流了出來!
他真的很難以置信,上一世的他是瞎了眼嗎?
有這麽一位極品美女在他的身邊,他怎麽就看不到呢?
程遠走上前去,笑吟吟的打招呼:“學姐,好久不見,你還是這麽漂亮。”
李芊墨擡頭看到程遠,臉上露出燦爛無比的笑容,那雙明媚的大眼睛眯成了月牙。
确實很久呢!
程遠是四年,而她是三個月。
“程遠,好久不見。”
李芊墨主動伸出了非常好看的小手。
她的膚質雪白,手指修長,沒有做美甲。
但是,白裏透紅的指甲卻給人一種非常健康,非常精緻的感覺。
絕對是可以當手模的一隻手。
唯一有點瑕疵,就是手背上似乎有一個淺淺的疤痕,看起來像是牙印。
程遠輕輕和李芊墨握了握,腦海中浮現出一個詞——‘柔弱無骨’。
程遠有些不舍的松開了李芊墨的小手,然後從口袋裏将那瓶祛疤美顔膏掏了出來。
“學姐,省台能調轉輿論,這都是你的功勞。”
“我深表感激,無以爲報,給你帶了點小禮物,希望你不要嫌棄。”
李芊墨接過小瓶,打開聞了聞。
“好香呀!這是什麽?”
“祛疤美顔膏,可以祛除你手背上的疤痕。”
李芊墨一怔。
“你怎麽知道我手背上有個疤?我從來也沒有跟你說過呀!”
程遠和聲道:“就是大學入學那一天,你幫我拎行李的時候,我看見的。”
“對此,我一直耿耿于懷,如此唯美的一隻手,怎麽可以被一個疤痕破壞了美感?”
“當時,我對此無能爲力。”
“最近,我認識了一位神醫。”
“我聽說他手裏有一款祛疤美顔膏,是祛疤的聖品,于是我想辦法跟他結交。”
“我幫這位神醫的家族翻案,拿下了一個鎮黨委書記,這才得到了這位神醫的友誼,最終,拿到了他珍之又重的‘祛疤美顔膏’。”
“拿到‘祛疤美顔膏’之後,我第一時間趕來了省城,我想盡快治好你的手。”
不得不說,程遠是個會邀功的。
将得到祛疤美顔膏這個過程說的這麽曲折。
仿佛他用出了洪荒之力一般。
其實李芊墨也是個邀功的好手,但是,程遠的目光和語氣太真誠了,李芊墨沒有看出一點演的成分。
再加上,李芊墨心目中的程遠,是個非常耿直,非常實誠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