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景榮看到陳喻洋的表情,就知道他沒有聽說,這也難怪,他沒有在政法口,又不去關注,不清楚也是正常,在陳喻洋問完之後,就用右手比了一個三字。
陳喻洋知道這個案子是有六個人,看到他比劃的三字,就猜到了有三個人判了死刑,随即就問道:“判了三個死刑?哪三個?”
“這個這個案子作案的罪犯有六人,加上兩個通風報信的,共八名罪犯,現場指揮和策劃者王偉,兩個開車撞擊的人判了死刑,兩個坐在副駕駛的參與者各判了十五年,李子龍因爲王偉把主要責任都攬了過去,撿了一條命,加上污染環境以及在經營中的其他罪行,被判了無期徒刑,王超因爲他還涉及到經濟問題,被判了十年,梁江華被判了五年,目前這些人都不服判,已經上訴了。”
陳喻洋聽了吳景榮的話,知道這是法院作出的公正裁決,上訴是他們的權利,雖然他知道這裏面最該死的是李子龍,可作爲知情者和參與者的王偉不願意讓他曾經的大哥和自己一起死,攬下了主要的責任,法院也不能随意判處李子龍死刑,因此,在吳景榮說完之後,說道:“法律是公正的,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饒過一個壞人,他們當時做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有這個結果,隻是,還是有人逃脫了最嚴厲的懲罰。”
吳景榮當然知道陳喻洋說的是誰,他知道結果的時候和陳喻洋的反應是一樣,罪魁禍首竟然逃脫了最嚴厲的懲罰,當然,法律就是這樣的。
想到這裏,也有感而發的說道:“是呀,這就是法律,隻講證據,雖然大家都知道沒有李子龍的明确指示,王偉是不可能來報複你的,他隻是一個聽從指揮的手下,他怎麽可能冒這麽大的險?可事情的結果就是這樣,他攬下了主要責任,因爲他知道就是不攬下這個主要責任,他也活不了,誰讓他是現場指揮和參與者。”
兩個人在這個問題上又是聊了一會,就在陳喻洋以爲吳景榮要告辭的時候,就見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後對陳喻洋說道:“陳書記,我今天來找你還有一事相請,不知道當講不當講。”
陳喻洋見他不走就知道肯定有事情和自己說,剛才說的無非就是一道開胃菜,如今聽到他這麽講,就知道要講正題了。
“吳書記,他們都是同事,有什麽話就明說,哪有什麽當講不當講的。”
吳景榮聽到陳喻洋的話之後,也就不客氣,反正今天來的主要目的就是這個事情,再難開口也得開口,于是,就對陳喻洋說道:“陳書記,縣公安局現在的刑偵大隊長聶強,在之前的時候準備讓他擔任縣公安局副局長……”
陳喻洋聽了吳景榮有關聶強的情況,才明白原來自己那天跟他們兩人吃飯的時候說的話,是把聶強的位置給頂掉了,換上了李永傑,如今,吳景榮爲了平衡聶強的關系,準備把他調到縣政法委擔任一個副科級的非領導職務,這就找到自己來了。
陳喻洋聽到他的話之後,想了想,爲了李永傑今後開展工作順利,也爲了給吳景榮一個面子,就準備答應下來,于是就問道:“你們政法委還有副科級的職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