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是個年輕人,正全神貫注的在玩着電腦遊戲。并沒有注意到推門而入的林海。
他略微思忖片刻,走上前去,輕輕敲了下櫃台,然後繃着臉說道:“我是分局的,剛剛有人來賣手機嘛?”
店主擡起頭,怔怔的看着他,似乎有點沒回過神來。
“我是分局反扒大隊的,你剛才收蘋果的二手機了嘛?”他加重語氣問道。
店主被他的氣勢所懾,居然沒對身份表示懷疑。遲疑着探頭往外看了眼,然後小心翼翼的說道:“确實有個賣蘋果手機的,但一看就來路不正,我沒敢收。”
“賣手機的人呢?”他立刻追問道。
“走了呀。”
“往哪走了?”
店主不住的苦笑:“警察大哥,我也不知道他往哪走了呀,這麽多人,我真沒注意啊。”
他想了想,又問:“是個戴棒球帽的年輕小夥子嘛?”
“不是,是個黃毛,頭發焦黃焦黃的。”店主小心翼翼的說道:“大哥,咱們說得可能不是一個人。”
話音未落,林海已經轉身沖出了小店。
果然不出所料,這小子換裝還挺快!他心裏想着,眼睛卻一刻不停的四處搜索着。可惜找半天,别說黃毛,連雜毛都沒有,眼看商業區就要走到頭了,林海的心裏愈發焦急起來。
就在他幾乎要絕望的時候,一個身影突然映入了眼簾。
那人正站在一塊巨大的廣告牌下面,金黃色的頭發在燈光下顯得有幾分詭異,他看上去很小心,見有人過來,便立刻轉過身去,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像是個好人。
林海汲取了上次的教訓,并沒有冒然沖上前去,而是穿過馬路,兜了個大圈,迂回到黃毛的身後,然後一點點靠近,動作之輕,如同一隻正在抓老鼠的貓。
黃毛就是剛剛的小偷,他綽号老七,是扁頭的拜把子兄弟。
别看他瘦小枯幹的,卻也是個殺人不眨眼的狠角色,不僅盜竊技術高超,而且還是個擺弄炸藥的行家。
他是連山本地人,五年前因報複殺人逃出國境,在境外與扁頭相識,由于臭味相投,很快便結成莫逆之交,一起幹起了黑道殺手的買賣。
此番潛回國内,是要處理一些私事,所以,在黃嶺就與扁頭等人分手了。
由于是在逃人員,他非常小心,從來不使用手機和銀行卡,爲得就是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迹。即便是互相聯絡,也都是事先約定好時間,然後使用公用電話。
他離開黃嶺的時候,身上并沒有帶很多現金。至于原因嘛,其實也很簡單,首先,攜帶大量現金既麻煩又不安全。其次,按照計劃,處理完私事之後,他很快就與扁頭等人彙合出境了,根本不用帶那麽多錢。
然而,計劃沒有變化快,辦完了事情,跟扁頭一聯系才知道,黃嶺暫時回不去了,這等于給他出了個不大不小的難題。
老七随身帶有一張假身份證,但由于連山市舉辦海洋文化節,警方加大了治安整頓力度,對賓館旅店等住宿場所查得非常嚴,他不敢輕易使用,隻能在過街的地下通道裏,跟流浪漢混在一起,即便如此,也經常遭遇驅離,盡管他對連山非常熟悉,成功的避開了多次盤查,但也被吓得夠嗆,白天隻好躲在藏身之地,連門都不敢出了。
他曾經想過離開連山,去别的城市暫避,但思來想去,最後還是放棄了這個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