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已經聽出來,張俊和孟衛東讨論的,正是自己哥哥高海出車禍的事情。
孟衛東眼裏精光一閃,說道:“張市長,這麽說來,這個家夥是個慣犯,說不定還是個職業殺手!”
張俊想了想,說道:“慣犯是肯定的,職業殺手也有可能,但我懷疑,他更有可能是什麽人養的瘋狗!讓他咬誰就咬誰。你也可以理解爲死士。死士,在古代是指那些爲王侯貴族效命、從事突擊或暗殺等特殊任務的敢死勇士。”
高原忍不住,不解的問道:“張市長,難道現代還有死士的存在?這種人放着好日子不過,爲什麽要去幹這種事?”
張俊搖了搖頭:“要說原因,我也不知道。我想去會會他!衛東,你安排一下。”
孟衛東說道:“張市長,那個家夥油鹽不進,打死也不開口的那種。還真有一點你所說的死士那種感覺。”
“嗯,我就是想見見這種人。”
“好的,張市長,我這就安排。”
那個人早就被關進看守所裏。
之所以還沒法轉進監獄,是因爲還沒有判刑。
看守所和監獄都是關人的地方,但又有所不同。如果把司法系統比作一條生産線,看守所是臨時倉庫,監獄才是終極加工廠。看守所像是司法臨時旅館,裏面關的是還沒判刑的嫌疑人或者被判拘役或短刑的人。
另外,看守所歸公安局管理,而監獄歸司法機關管理。
孟衛東是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因爲局長是由副市長馮漢章兼任,所以局裏的日常事務,其實都是由孟衛東處理。
他要從看守所提審一個犯人,隻是發句話的事情。
看守所的條件,那就不用多說了,一個房間能塞下十幾個人,大家像沙丁魚罐頭一樣擠在一起。每天除了放風5分鍾曬太陽,其他時間隻能坐在鋪闆上學習法律條文。夥食也簡單到哭,白粥配鹹菜是常态,想喝口熱水都得排隊。
看守所最折磨人的是不确定性。今天可能還在等律師會見,明天突然就被提審,甚至半夜被戴上手铐轉移。很多人進來時穿便服,出來時已經換了囚服,這種落差足以讓人崩潰。有個案例,某嫌疑人在看守所關了8個月,最後被判緩刑當庭釋放,結果出來時連路都不會走了。
所以做人一定要珍惜自由,珍愛生命,遵紀守法,遇事三思而行,切勿沖動犯罪。
張俊在看守所的提審室,見到了嫌疑人。
嫌疑人被帶進來的時候,低垂着腦袋,表情憔悴,比起張俊上次見他時,起碼瘦了十幾斤。
他似乎早就習慣忽然被提審了,一點也沒有慌張淩亂的樣子,安安穩穩的坐在審訊椅上,開口便說:“給我一支煙。”
一個警察冷笑道:“你還想抽煙呢?想得挺美!”
張俊起身,走到嫌疑人面前,掏出自己的煙盒,抽出一支煙,放在嫌疑人嘴裏。
嫌疑人愣了愣,擡頭看向張俊,眼神裏閃過一抹驚訝的神色。
張俊神色如常,坐回椅子上,微微靠在椅背上,就這麽淡定的看着對方。
“給我點個火!”嫌疑人叼着煙頭,愣愣的看着張俊。
張俊淡然的說道:“我已經滿足了你的第一個要求,我也可以滿足你的第二個要求——給你點火。不過你得先如實回答我一個問題。我的問題很簡單,你是誰?我問的是你身份證上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