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今年二十二,剛從牢裏出來不到半年。
高考考進清北大學,大一的時候,随手開發一個小程序遊戲“豬了個豬”
本來就是無聊打發時間用的,沒想到被富二代室友看見。
富二代上手玩了一下頓時感覺能賺錢,當時想拿十萬塊錢給小程序買斷。
但原主聰明啊,就這一個破程序,莫名其妙有人花十萬買,不就代表有利可圖,當即拒絕。
富二代無奈,隻能拉原主入夥一起整了一個公司,他出錢推廣,原主出技術。
果不其然,“豬了個豬”大獲成功。
短短一個月廣告盈利就到了五百萬!
名聲大噪,尤其在學校領導公開表揚的情況下,原主也算是從透明人站到大家面前。
之後就是富二代帶着他融進圈子,帶他一起嗨皮,甚至還給他介紹了一個家境不錯的女朋友。
原主說實在的還是挺感激的,兩個人也跟真兄弟一樣。
直到校花楚伊禾的出現,這一刻原主一見鍾情了。
但自知自己配不上人家,加上當時已經有女朋友了,女朋友還是楚伊禾的閨蜜,所以隻能把這份喜歡藏了下來。
誰能想到富二代竟然也對楚伊禾情有獨鍾,整天纏着人家不放,後來還動起了歪腦筋,弄了點藥回來。
邀請了原主和他女朋友,以及還有楚伊禾,畢竟隻邀請一個楚伊禾人家肯定不來嘛。
四個人住在民宿裏,三層樓,三樓住女生,二樓住兩個男生。
富二代就趁機給楚伊禾下藥,可誰知道,原主女朋友家裏突然來電話了。
因爲女朋友是富二代介紹的,所以富二代當然也認識原主對象的家人。
富二代被迫在電話那頭打招呼,就把時間給耽誤了。
而原主走到富二代房間的門口,意外聽到楚伊禾的聲音。
一開始還以爲她遇到什麽事了,連忙推門,就看見她全身泛紅,衣服也脫的差不多了。
原主即使喜歡人家,但也沒到這種程度。
再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問題,好心湊過去要幫她把衣服穿上。
沒想到她一直在往自己懷裏鑽,還動手動腳摸自己的褲腰帶。
原主拽着楚伊禾的時候,手上力氣大了一點,然後人家就清醒了一點,開始掙紮呼救。
然後就是樓下的兩個人跑上來,富二代看到這個情況心裏一涼。
事情是敗露了,但不能把藥捅出去啊,随即把所有事情推到原主身上,并且把剩的藥都藏在原主屋子裏。
原主女朋友也是不敢相信他居然是這種人,但人贓并獲,還有什麽好解釋的,直接分手。
因爲楚伊禾家裏也是有錢有勢,女兒被别人這麽欺負,哪能讓他好過?
壓根省去了一下無關緊要的環節,原主強奸未遂被判了五年。
也因爲這件事被清北大學開除,富二代也趁着楚伊禾心理受傷的時候,細心撫慰博得美人心。
……
原主爲了早一點脫離苦海,積極改造,在裏面勤加學習,坐了三年,提前出來了。
出來後回家,強奸犯這個罪名在他身上蓋着,父母隻嫌棄他丢人,讓他出去找工作。
然而人家一打聽,誰要坐過牢的?
找不到工作,每天回家都是父母的惡語相向。
人在沒錢的時候,父母都是看不起你的。
在家就待了半個月,喜提掃地出門。
找工作又找不到,兜兜轉轉來到破舊的開發區附近,花了兩百塊錢租了一個房。
這裏工地多,找工作也不會問那麽多,不過還有一些“好事者”扒出一些信息,弄的原主隻能做做日結。
有時候工作還要被别人欺負,可能因爲在監獄裏被打怕了,所以現在膽子也很小,被人欺負也不敢還手。
就默默的坐在工廠樓梯的角落啃着饅頭,從而意外認識了同是日結工,同是被欺負的周凝。
于是兩個人就跟有了默契一樣,經常在樓梯角落發呆。
這也是原主從牢裏出來遇到的第一個,知道自己是強奸犯,卻沒有遠離的人。
鼓足勇氣搭上第一句話,問她不怕自己嗎,自己是強奸犯。
周凝怕個鬼,她天天都能看見這個人慫的一批,就這膽子還敢強奸人?
就算真是的話,她天天和這個人在樓梯口,怎麽還沒事?立馬就回應了一句:
“不怕,因爲我覺得,你不可能是強奸犯。”
是的,當時她就這一句話,讓原主的心複蘇了。
三年了,終于有一個人站在自己這一邊。
随着接觸兩個人的關系也越來越好,加上又是鄰居什麽的,每天也能聽見隔壁周強軍的謾罵聲。
兩個人不禁惺惺相惜,産生了那麽一點感情。
周凝還是想逃離這個地方的,就問原主能不能帶她走,一起私奔。
原主因爲難得有這麽一個地方可以幹活,去别的地方人家一知道自己是個強奸犯,根本不會用自己。
就說等等,先賺一點錢,帶着她去上大學,到時候就可以離開了。
在兩個人攢夠五千塊錢,原主因爲第二天還有活,就讓周凝拿去第二天就給存到卡裏。
誰知道周凝拿回去,就上個廁所的功夫,錢就被周小寶翻了出來。
錢被沒收,通知書被撕,身份證被藏起來。
周凝不想等了,就想離開,她可以不上大學的。
然後就發生了剛剛的那一幕,周小寶想侵犯周凝,原主聽見砸窗戶的聲音跑出去。
隻不過周小寶是被兩個人一起推下去的,樓層高沒死,摔了一個半身不遂。
當時都以爲他死了,原主忙着收拾東西帶着周凝跑。
一路北下,聽說那裏工廠多公司也多。
可是剛到廣市,人生地不熟,外加囊中羞澀隻能花二十塊錢帶着周凝睡在網吧。
還好網吧不需要身份證證件,隻需要記住身份證号碼就行。
在網吧的時候,周凝看到有很多人找不到工作的人,都是帶着行李箱過夜,腦海中突然有了一個想法。
“如果有一個賓館可以拼房,隻要環境不是太髒,洗漱都有,是不是就能踏踏實實睡個好覺。”
是啊,賓館都知道,一間房都要七八十,那麽工廠高樓附近更貴都是三位數起,而且一個屋子最多隻能住兩個人。
對于這些來淘金打工的普通人來說太貴了,當即原主就茅塞頓開!如果住學校那種宿舍不就便宜。
随即贊同周凝的想法,兩個人先是在工地找搬磚的活,晚上睡在工地的。
(未遂: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
情節較輕且未造成嚴重後果,1-3年有期徒刑或更輕(如減輕處罰)。
情節惡劣(如暴力手段、針對未成年人等),2-5年。
加重情節(威逼脅迫人多)即使未遂,也是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