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閉環?什麽意思?”周媚道。
林小蘇道:“我的判斷跟你完全不一樣!戚宏忠,不是鬼眼老七,而且他此番出走之前留下的那些破綻,其實也不是破綻,而是刻意留下的煙幕彈!”
“說說你的理由!”周媚心頭大跳……
她剛才一番靈機觸動,自認爲觸發了多年積累的靈感,說完自己都激動了。
但激動不過三秒,就被林小蘇潑了一盆涼水。
林小蘇伸出手指:“我說兩點!其一,作爲一個能将鳳城地下集團掌控于掌中的大佬,要想除掉一個對他們有威脅的人,有一百種辦法讓自己置身事外,決不可能僅僅爲了我這麽一個無名小卒,而逼得自己此生再也不能入大夏!”
周媚眉頭微皺,一句話,她就感覺無言以對。
是啊,這次操作本質上是交換,以林小蘇之死,換他此生不能入大夏。
如果他真是鬼眼老七,就這氣魄?
跟一個無名小卒一換一?
“其二,毒品行業天然就是敏感行業,能夠在這行業做下去的人,沒有一個不是人精,他們若想隐藏自己,也絕對不是我們兩個警察,花兩個小時就能找出這麽多破綻的。”
兩個理由,很有說服力。
然而,沒有人知道,這其實不是真正的理由。
真正的理由是,林小蘇通過唇語術,聽到的那句話,在這裏邏輯閉環。
他在汽車裏通過逆溯時空,追到的那個眼鏡男,就是戚宏忠,他告訴那個殺手一句匪夷所思的話:如果被抓,供出我!
這句話,他一開始有點懵。
現在他完全明白。
這就是刻意的!
他有意露出破綻,有意形成誤導,有意将警方視線引到他身上,讓他背着“鬼眼老七”的名頭遠潛國外,給鳳城毒品組織解困。
張大隊眼睛亮了……
他也想到了另一個疑點,他們審訊兩個嫌疑人,幾乎沒費什麽手腳,就從他們口中掏出了“鬼眼老七”,順利得有點出人意料。
如果這是對方刻意所爲,才說得通。
周媚道:“那你說,他爲什麽要這樣做?”
“很簡單,以他自己吸引我們的視線,換取鳳城地下集團的暫時安全,這就是象棋中的‘棄車保帥’!”
張大隊心頭怦怦跳……
他讀懂了林小蘇剛才第二個問題。
如果警方将鬼眼老七鎖定爲戚宏忠,在戚宏忠出境的前提下,所有針對鳳城的收網都必須停下來。
他們要的就是警方停下來。
他們也許已經感覺到了危險,所以,用一個戚宏忠,來給他們争取轉移的時間。
如果沒有林小蘇的提醒,他還真的會中這個計。
哪怕上級,也同樣會中計。
因爲這是辦案子最基本的規則。
張大隊目光閃動:“把你想說的話,全部說出來!”
林小蘇道:“如果将破案視爲一場戰争的話,就必須跳出對方預設的軌道,我們自己來把控戰争的節奏與方向!我建議你們從另一個點上下點功夫。”
“哪個點?”
“資金流向!”
資金流向?
世間所有的罪惡交易,最終都會落腳在資金上,因爲他們的目标就是資金,所以,資金流向就是一條最真實的鏈條……
“資金流向,我們當然有關注!”周媚道:“以前擺在台面上的資金流向,是這五虎上将,他們的财富增長速度太快,才引發了我們的警覺。但自從我們意識到,這五虎上将并不是這個組織真正的負責人之後,我們也就相信一定有另一條更隐秘,也更龐大的資金鏈條,可惜,我們找了很久,沒有找到這樣一根資金鏈。”
這就是犯罪集團的常識了。
犯罪集團不是爲了“博愛”而成立的。
它們是爲了利益!
五虎上将如果是集團的實際控制人,資金鏈最終到他們這裏,也就完成了閉環。
然而,他們不是!
還有一個真正的掌控人!
那個人才應該得到更大的利益。
這利益如何拿到,又是誰拿到?
是警方最頭疼的問題……
林小蘇托起了茶杯,目光微微閃動:“我們先順着看得見的線條追上一追,五虎上将的資金也是有流動的,這些資金又流向了何處?”
“揮霍!”孫揚開口了:“這五人全都是窮奢極欲的代表人物,他們靠着不知是正是邪取得的巨額财富,大肆揮霍。”
“怎麽揮霍的?”
孫揚道:“這個……細說起來三天三夜都說不完,反正是你能想到的所有揮霍方式他們都有,包養女人,花天酒地,購置豪車,裝修豪宅等等……”
“籠統一說可不行!”林小蘇道:“或許你可以列一個清單,誰誰誰,做了什麽,花了多少錢,花在什麽地方,具體買了什麽,包養了誰?包養過程中給了多少錢,這個被包養者,錢是怎麽花的……全部整理成一張表格。”
孫揚懵了:“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與犯罪集團鬥智鬥勇,孫警官覺得簡單?”林小蘇道。
“那當然不簡單,但這件事情本身不是案件的主體方向……有這必要嗎?”
“有必要!”
會議室裏安靜了。
周媚和孫揚面面相觑,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無奈。
這小子有點恃寵而驕了。
仗着張大隊信任,開始給下邊的人安排任務了。
而且這任務你以爲那麽簡單?
五個人,天天都在揮霍,你讓我列他揮霍的具體清單?這五個人身份敏感,警方靠近都很難,你讓我上哪兒找這些明細?
甚至還要找出包養的人,天地良心,不管誰包養誰,本身就是很隐秘的事,這位被包養者從他那裏拿到多少錢,用這錢做什麽你也要查,你知不知道,這一查起來,将是多大的工作量?
張大隊慢慢擡頭:“小蘇,你爲什麽覺得有必要做這件事情?”
“因爲我曾經看過一個案例,跟這起案子有相似之處,太陽底下沒什麽新鮮事,很多犯罪其實都是重複。”
這是真話,他看到的案例,記載于101案例錄中。
那本案例錄,不是紙質書,是電子版,說個文件大小你就知道它有多麽恐怖,總計8000G,幾乎收納了有一定代表性的所有犯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