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日,朱由檢在禦書房召見洪承疇、楊嗣昌和孫傳庭,一臉凝重地說道:“諸位愛卿,朕近日翻閱各地奏章,發現諸多治安問題處理拖沓,究其根源,乃是州府與縣衙在治安管理上職責混淆。朕意改革州府制度,設立專門的治安司,與縣衙職責清晰劃分,諸位意下如何?”
洪承疇低頭沉思片刻,緩緩說道:“陛下,此想法甚妙。如今州府與縣衙在治安事務上相互推诿之事時有發生,設立治安司,職責明确,可提高治安管理效率。但需謹慎規劃治安司的架構、職能與人員配置,确保其能有效運作。”
楊嗣昌微微皺眉,接着說道:“陛下,洪大人所言極是。另外,新設立治安司,必然涉及到與縣衙的權力交接與協作。若處理不當,恐引發矛盾沖突,影響地方治理。還需制定詳細的協調機制,保障兩者協同維護地方治安。”
孫傳庭表情嚴肅,補充道:“陛下,治安司的人員選拔至關重要。需挑選忠誠可靠、熟悉治安管理且有能力的人任職。同時,治安司作爲維護地方治安的重要力量,應配備相應的裝備與資源,以應對各類治安事件。”
朱由檢微微點頭,目光堅定地說:“諸位愛卿所慮周全。洪愛卿,你負責規劃治安司的架構、職能與人員配置标準,拿出詳細方案。楊愛卿,制定治安司與縣衙的協調機制,确保兩者既能各司其職,又能相互配合。孫愛卿,負責治安司人員的初步選拔與培訓規劃,務必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治安隊伍。”
三人齊聲應道:“臣等領命!”
洪承疇領命後,立刻召集六部相關官員,日夜商讨治安司的架構設計。他對衆人說道:“陛下對治安司寄予厚望,我們要設計出合理的架構,讓治安司高效運作。從管理層次到具體職能部門,都要精心規劃。”
經過數天的激烈讨論,洪承疇初步拟定了治安司架構,設立指揮使、副指揮使統領治安司,下設巡邏隊、偵緝隊、案件審理隊等職能部門。他進宮向朱由檢奏報:“陛下,治安司架構已初步規劃完成。指揮使負責整體管理,副指揮使協助工作,各職能隊分别負責巡邏、偵查案件、審理治安案件等事務。”
朱由檢仔細審閱後說道:“洪愛卿所拟架構條理清晰,可先按此試行。但要注意在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完善。”
楊嗣昌則深入地方,與各州府官員和縣令交流,了解現行治安管理中的問題。他對一位縣令說道:“如今治安管理職責不清,多有不便之處,你且說說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
縣令無奈地說:“楊大人,有些治安案件,州府說歸縣衙管,縣衙又覺得應由州府處理,相互推诿,最後受苦的還是百姓。”
楊嗣昌認真記錄下來,又與多位官員交流後,開始制定協調機制。他規定治安司負責重大治安案件、跨區域案件以及日常巡邏防控,縣衙則負責轄區内一般性民事糾紛調解,涉及治安案件及時移送治安司處理,雙方建立定期溝通會議制度等。
楊嗣昌進宮向朱由檢奏報:“陛下,治安司與縣衙的協調機制已制定完畢,明确了雙方職責與協作方式,可保障地方治安管理有序進行。”
朱由檢點頭說道:“楊愛卿用心了。這協調機制要讓各級官員熟知,确保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