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光正約了好友,酒吧買醉。他也不說話。隻是一個勁兒的給自己灌酒。中途,好友去了一趟洗手間,回來找不到他了,就以爲他回去了。
而此時的趙光正,卻是被一個大波浪紅唇女郎給扶着開房去了。這女郎也是真的美,來酒吧就是來釣魚的,這不真釣到了。
自古美女是跟着财富走的,有錢不缺美人。
改革開放初期的美女都在星級酒店。後來在KTV,于是天上人間至今爲人所說道。互聯網時代全在某音小視頻,榜一大哥喊的嬌滴滴的。現在轉戰釣魚圈了。
第二天一大早,趙光正醒來時,看到自己光溜溜,還有旁邊的同樣一絲不挂的美女,吓一大跳。慢慢的記憶回籠,完了,自己被這麽個惡心人的玩意破初了。
他很煩躁的給了她二百萬,“自己買藥去,我不想有後續麻煩。滾!”
然後,又給公司财務打電話,“從我個人賬戶劃過去,把王強挪用的錢補上,不要找帽子叔叔。一切算是我個人損失。”
“另外,王家輝的那個,也從我個人賬戶拿錢賠償,對死者傷者都給予大額賠償。這次采購損失的算我的。一切責任我擔。”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瞬,哆哆嗦嗦的說,“王強已經被擊斃了……”
趙光正,懵了,“什麽?被誰擊斃的?到底怎麽回事?”
“你看新聞吧,今天滿網都是王強被擊斃的新聞。”
趙光正,打開電腦,一看,真的,王強,他的舅舅真的被擊斃了。昨晚擊斃的。
原來是:王強挾持那個女大學生後,爲了讓她不亂跑,還用刀紮了學生的腿幾下,嘩嘩流血,劃破了她的臉,讓女大學生疼的捂着臉,不敢反抗。
女大學生乖乖聽話了。
帽子叔叔,來談判。
王強說,我是逼不得已,我過夠窮日子了,
爲什麽有錢人不幹什麽,卻那麽有錢?而我這五十多歲了,這輩子掙的所有的錢加起來還沒有人家一天掙的多,啊?爲什麽?
我自己一個月的工資八千塊,還不夠有錢人一頓飯錢,爲什麽?
貧富差距爲什麽那麽大?
二十年前,我自己妹妹本來要嫁有錢人的,我也可以跟着飛黃騰達的,但是他們說悔婚就悔婚,憑什麽?
現在我隻是從有錢的外甥那裏拿點錢而已,都是一家人,外甥的不就是我自己的嗎?你們帽子爲什麽緊追不放?
我招誰惹誰了?我隻是拿了一點外甥的錢而已,你們至于嗎?啊?你們就沒有舅舅嗎?沒有外甥嗎?
你們就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我嗎?我又沒拿你們的錢。那是我外甥的錢。
…………
遠處的四周被市民圍的水洩不通,大家都在看熱鬧。這劫持人事件可是現場直播,比電視上真實多了。
王強的話也引起一些人的共鳴。
現代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普通人掙錢越來越難,牛馬二十年,不如人家一天。
看着一月幾千塊,但是不夠花呀。菜越來越貴,最便宜的是洋蔥,一塊錢一斤,土豆子,一塊五一斤。别的菜都是三塊以上了。芸豆角,七塊錢一斤,黃瓜都五塊錢一斤了。
這哪是吃菜,這是吃錢啊。
孩子上學是免費了,但是課外花錢多呀,買個這文具,報個那班,全是錢。
看着住上樓房了,幹淨衛生了,但是房貸要錢,物業費要錢,說句不好聽的,拉屎尿尿都要錢。
因爲你每次上完廁所都得沖馬桶,而沖馬桶那個水錢,月月得交。
哪有不要錢的地方?掙那三瓜倆棗夠幹啥的?每天辛苦上班,起早貪黑,月底沒剩多少,年底也沒幾個錢。
一輩子過一半了,除了幾個吞金獸,啥都沒落着。
當然了,還有很多覺得王強這是轉移話題。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怨天怨地怨自己,還能怨别人?
當初學習好的,上了好大學的,大多數都發展的不錯,工資不低,老了還有退休金。
還有學習更厲害點的,大學期間就開始掙錢了,
某爲公司,開出的年薪百W聘請真有能力的人。
還有一家做程序的公司,在十年前就開出了月薪二十W,聘請的是某交大的大二學生。
還有某大某華的學生,有的也是上學期間就可以拿個年薪百W。
即便普通人,那些真正有眼光的人,早就跟着時代的風口掙到錢了。風口每隔幾年就來一個。自己每次都趕不上風口能怨誰?
隻要肯努力,好歹能做到别人吃肉自己喝湯。
就怕,啥也不幹,該學習的時候不好好學習,該工作的時候不好好工作,光想不勞而獲,又沒投個好胎,最後怨天怨地怨空氣。蹉跎一輩子。
…………
有知道内情的人說,王強一個月工資八千的人,拿了公司八千萬。你拿你外甥的錢,沒人說什麽,可是你拿的是公司的錢。
王強在那提要求:你們給我準備加滿油的車,買好機票,準備好現金,準備好護照,我要去國外。我要遠離這裏。
王強是按照電視上看到的,在那提要求,他普通農民一個,什麽也不懂,就連劫持都是臨時起意的。
帽子叔叔,一一答複着。
王強說的口幹舌燥,再加上精神高度緊張。他想要瓶水喝。
這時一名美女走過去了,扔給他一瓶水。他很謹慎的讓人質先喝一口,自己再喝。
而就在這時,給他水的美女,
突然拔槍,一槍擊倒,又補兩槍,把他擊斃了。
原來那美女是便衣。
…………
網上吵翻了天,有的誇這女的巾帼不讓須眉,英姿飒爽,出手果斷利索。
也有的說,這女的太過殘忍,歹徒罪不至死。
還有的說,你沒有那個必死的心,你就不要去劫持人,哪有什麽罪不至死,犯重罪的都該死。
居然還有人問爲什麽補槍?
因爲手槍彈,一槍是短時間内打不死人的!手槍彈在你身體内,隻要不是心髒,隻會造成大出血,全身血液流光也要時間吧。罪犯隻要還能動就會傷害人質!所以要補槍!
還有聖母婊的說,不該擊斃,勸降就行了,畢竟是一條人命。
有人回複:應該把刀架你脖子上,帽子叔叔勸他,他不降,然後就在那耗着。帽子叔叔可不能上前控制,萬一把你傷了,還得怨帽子叔叔救你。就得等他捅死你,然後帽子叔叔再把他抓起來,然後法院再判,這樣他能比你晚死幾個月甚至幾年,你說對不?
還有的說,劫持就是死罪。喊你放,你不放下。狙擊手是吃素的嗎?随時可以下擊斃命令。王強這個因爲角度不好,才近距離便衣擊斃。
有的說,王強死的冤枉。
那人質不冤枉嗎?隻是去取個錢就被劫持了,腿上被捅幾刀,臉被劃傷。如果這個被劫持的是你自己的老婆,女兒,或者自己的親媽,你還說王強冤枉嗎?
刀子不捅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疼。
真是站着說話不腰疼。
就像當年某大學門口公交站牌那,發生劫持事件,應該說是亂砍傷人事件。
那個大四的學生,還有幾個月就畢業了,因爲偷同學電腦,被學校開除了。
報複學校,報複社會,就在校門口亂砍,傷了好幾個人,最嚴重的那個,是一個等公交車的九零後媽媽,搶救無效死亡了。她的孩子隻有三歲。
那個學生最後很快被保安和帽子叔叔抓住了,但是後續是,他有精神疾病?!
一個精神疾病成了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