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當時的證據雖然不是很充分,但也足以引起重視。畢竟梁茹是楊浩的妻子,她收受賄賂用的也是楊浩的銀行卡,我們就不得不懷疑楊浩對此事知情乃至參與其中。所以爲了防止證據滅失或串供,我們才決定對楊浩采取留置措施。我承認這一決策有些匆忙,也确有可以商榷之處,但出發點是爲了确保案件調查順利推進。”
“這些情況,我大概知道。”
江一鳴詢問道:“你專程到我這裏來,是想跟我解釋這些嗎?”
“自然不是。”
萬秋秋說道:“我來是向您彙報調查進展的。經過深入核查,并沒有發現楊浩直接參與受賄的證據,所有線索均指向梁茹私自操作,楊浩對此确不知情。楊浩與梁茹在七年前就已經離婚了,隻是離婚手續并未公開,外界包括單位同事都以爲他們仍是夫妻關系。而銀行卡的辦理,也是在離婚前,梁茹拿着楊浩的身份證件私自去銀行補辦并用于收取贓款,這一情況在後續的監控與通訊記錄比對中得到了印證。楊浩本人在任職期間始終廉潔自律,未有任何經濟問題牽連。”
“我個人的傾向是立即解除對楊浩的留置措施,并在适當範圍内爲其恢複名譽。不過,此事重大,需要有人推動,如果我向雷書記彙報,他不會輕易同意,會讓我繼續調查下去。所以,我隻能向您彙報,希望您能出面協調,盡快作出決定。”
他之前有想過直接找雷亮彙報調查結果的,但深知雷亮性格剛愎,一旦認定之事極難扭轉,若直接彙報,極有可能被要求繼續深挖,而這件事拖得越久,就會越麻煩。
所以,他隻能找江一鳴彙報此事,他相信江一鳴有辦法妥善處理這一敏感局面,既能維護紀律審查的嚴肅性,又避免對清白幹部造成不必要傷害。
“難道你就不擔心,上級會追究你的責任?”
江一鳴詢問道。
“到了這一步,我擔心已經無濟于事。我作爲案件負責人,理應承擔相應責任。倘若不及時糾正,反而會讓事态進一步惡化,到時候就不是追究責任了,而是追究刑責了。”
萬秋秋歎氣道:“我甯可現在擔些責任,也要把事情拉回正軌。”
“你意思是,到時候你一個人扛下所有責任?”
江一鳴詢問道。
“要不然呢?”
萬秋秋苦笑道:“您是市長,有省委領導給您撐腰,說話辦事都有分量,雷書記自然要給您幾分薄面。而我不過是市紀委書記,面對他這個省委副書記,我隻有執行的份兒,沒有讨價還價的餘地,更别說把實情上報了。退一步說,就算把實情上報,省委采納了我的意見,又能如何?雷書記有的是理由推脫責任,上面還能因爲他推動反腐工作而追責他的責任嗎?就算追究了,頂多是個黨内嚴重警告,對他的位子沒有任何影響。等這事過去,我們這些敢與直言的人,恐怕連立足之地都沒有了。”
“所以,這件事我隻能打掉門牙往肚裏咽,承擔所有責任。也希望這次省裏能夠把我調離這個崗位,說實話,上次您推薦程紹東擔任辦公廳主任,我是想支持的,但事前雷書記找我談過話,他明确表示反對,我若執意支持,不僅會得罪雷書記,還可能影響全局工作。迫于壓力,我最終選擇了妥協。這次的事,我再次迫于壓力選擇了執行,可我内心清楚,妥協換來的從來不是安甯,而是更深的束縛。每一次退讓,都在爲下一次的被動埋下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