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都買房子,對趙夏來說,真的很不容易。
這房子,除了他倆湊的錢,李青華他爸——李慶也給了點。
李青華收入高趙夏很多,但他花錢也大手大腳。從小到大沒爲錢發過愁,這個消費觀也很正常。
畢業後他們一直住在一起,李青華被趙夏管着,已經好多了。
至少他不會瞎買一堆心血來潮買回來,又馬上閑置的東西了。
李青華出來住是一畢業就跟父母說過的,“我有個高中畢業後就在一起的對象,我們感情很好,打算同居。”
他都出來工作了,林娟也懶得管他。
“注意愛護女孩子,做好保護工作,不要随便讓人家懷孕,不然我叫你爸打斷你的狗腿。”
李青華嘴上做出各種保證,心裏默默跟林娟道歉,“抱歉了老媽,你兒媳帶把的,沒辦法懷孕,不過我依舊會好好愛護他的。”
剛畢業的第一年,兩人就開始商量買房的事了。
他們有個家庭共同開銷的銀行卡,兩人每個月都往裏面存錢。
爲了買這個房子,兩人都特别拼,特别是趙夏,經常加班。
李青華爲了照顧愛人,天天晚上往他單位跑,等趙夏下班,再一起回家。
不過幸運的是,他們從不會因爲對方忙工作忽略自己而吵架。
“有什麽好吵的,不都是爲了我們的未來嘛。”
“嗯,但是劇裏的人,就會覺得,你忙于工作,不給我情緒價值,我就要出軌,就要跟你鬧。”
“那你鬧吧,我喜歡你跟我鬧。”
“……”莊瑾年瞪了他一眼。
李青華越被趙夏瞪,就越想逗他,“來啊,你來跟我鬧。我倒要看看你跟我媽又看了什麽狗血劇。”
趙夏跟林娟關系越來越好,他倆經常讨論電視劇。
說到阿姨,趙夏有點煩惱。
“阿姨有時候會跟我打聽,你對象長得怎麽樣,人好不好,家庭情況怎麽樣……我都不知道怎麽回答她了。”
“你是怎麽樣的,除了性别,如實回答啊。”
趙夏瞪着他,趙夏确實是如實說的。
“長得還行,人也不錯,不然青華也不會喜歡人家的,額……他家裏人不待見他,可以說是無父無母。”
林娟聽着還心疼上了,老讓李青華帶吃的給他對象。
畢業的第三年,林娟生日,李青華像往年一樣,帶趙夏回家吃飯。
他們還沒進門,李青華在門口偷親趙夏,被偶然跟在他們後面回來的大學生李佳佳看到了。
趙夏吓得臉都白了,李青華反應很快,牽着臉色慘白的愛人,拉着李佳佳去樓頂談心。
李青華摟着趙夏,一直安慰他。
“沒事的,不是還沒被我爸媽發現嘛,就算被發現了,我也做好心理準備了,别擔心,一切我來解決。”
沒想到李佳佳沒表現出任何的嫌棄,惡心等負面情緒,甚至有點激動。
“哥!你高中畢業後就在一起的對象,一直是小夏哥?”
“對,你哥是同性戀,你要是敢現在捅到爸媽面前,你……你缺錢的時候,我将再也不會給你錢!”
“哎喲,我不反對,你放心吧,我是站在你們這邊的!”
李佳佳非常激動,“我還奇怪呢,都戀愛七八年了,你怎麽還不帶對象回家談結婚的事,原來早就帶回來了。”
“小夏哥,你放心,我絕對支持你們!我可以幫你們打掩護!”
李佳佳看小夏哥還吓得臉色慘白,拍着胸脯打包票。
後面幾年,随着李青華年齡越來越大,林娟催婚也越來越頻繁。
好多次都是李佳佳幫他們打的掩護,甚至她還先結婚了。
李青華二十九歲那年,林娟已經懶得催了。
“算一算,你都跟人家在一起十一年了,也不知道是哪家姑娘,也不緊着結婚。
你不會想做渣男吧?耽誤人家十一年,到最後跟人家分手,不娶人家,我可沒教過你做這種人渣。”
“我不是人渣,媽你别管了,我們感情好着呢。”
“最好是。”
林娟對兒子翻了個白眼,繼續跟小夏看電視。
趙夏手心都出汗了,隻能裝作若無其事。
三十歲那年,李青華吵着要買房,讓他爹資助一點。
“買房了,我就有信心結婚了。”
林娟沖着他這句話,拍闆給了他資助。
其實李青華要的也不多,他跟寶貝真的很努力在存錢了。
他收入還不錯,加上炒股賺了點錢,還有寶貝湊的錢,就需要他爹再湊點錢而已。
趙夏一開始覺得自己沒給多少,想着不用在證上寫自己的名字,但李青華堅持要寫。
“不可以,要寫,你也給了錢了!而且沒有你,我三十歲肯定不可能買得起房子。
我希望在法律上,你也是房子的合法持有人。哪怕我們吵架了,分手了,你也還能落個好。”
最終趙夏還是同意了,不過占有的百分比,趙夏隻要30%,李青華不同意,最後變成了40%。
趙夏終于有個真正意義上的家了,他每天都興緻勃勃,花心思裝扮他和李青華的家。
他們入住了一個月後,才辦的喬遷酒。
李青華請了親朋好友來家裏吃飯,其實也沒幾個人,就家人,王磊和他女友——葉麗,其他同事他一個也沒請。
趙夏假裝是過來吃飯的人之一。
林娟還因爲沒看到李青華交往了十幾年的女朋友失望,“你對象怎麽不在?”
“她現在還不好意思,你會有機會見到的,别着急啊老媽。”
今天是喬遷喜,林娟再不滿也沒說什麽了。
大家一起吃飯,林娟想再要個蘸碟,“兒子,再給我拿個蘸碟。”
李青華在跟王磊喝酒,沒注意聽他媽說話。
趙夏起身去給林姨拿碟子,林娟看趙夏熟門熟路,拿來給自己,心裏有點疑惑。
她記得,李青華剛才還說,大家都是第一次來,但小夏怎麽這麽輕車熟路的?
吃完飯,大家一起參觀李青華的家。
趙夏特意收拾了一下,把他的個人物品藏起來了。
卧室是私人的地方,他們哪怕進去也不會亂翻的,表面上看不到就行。
但一個人的生活痕迹,怎麽可能說掩蓋就能完全掩蓋掉呢?
這個家裏陽台種了很多花和菜,林娟這個當媽的,雖然不是百分百了解自己兒子,但她知道,兒子對這些不感興趣。
而且每個盆栽都手寫了字,什麽花,什麽菜,還有種植日期,跟廚房的那些東西的手寫字是一樣的。
林娟知道這不是兒子的字,這字很娟秀,兒子的字是狗爬字。
她記下了這些字迹,還偷偷拍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