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領導打了電話給最高法院唐一民,将事情的結果告訴了他,唐一民一聽到是這個結果,有些意外,心裏想着:一個小小的記者而已,真認爲自己是無冕之王了,敢這樣跟政府對抗,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既然不識擡舉,那也就不會再對她客氣了,要讓她知道什麽是特權,以及特權管制下的法律,讓她明白明白做人做事是應該遵守什麽。
唐一民這樣的老狐狸,混官場幾十年了,什麽事情沒經曆過?處理事情,無論是從公還是從私,都能做到遊刃有餘的,讓外人無可挑剔,所以幾十年來,官路享通,不斷升遷,從一個基層法院的臨時工,到現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長,隻用了二十五年時間,可謂是跨躍式的升遷之路。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因爲收了馬廣南送的鄭闆橋真迹畫,介入了這樁官司,想以權謀私,最後卻是落得一無所有,進了監獄,端了班房,去踩縫紉機了,這是後話,暫時不表。
葉玉梅也将拒絕的事情告訴了葉山峰,葉山峰聽後也是大爲贊同的,做人就得有骨氣,做事情就得有底線,不能因爲對方實力強,就屈服了。
葉玉梅被葉山峰誇了一通,但沒有提及幫她的,葉玉梅也沒有開口要求幫忙,其實知父莫如女,葉玉梅知道,自己就是不開口,老爺子也會把自己的事情放在心上的,何必多個形式呢!
星期一,《中華日報》頭版刊發一篇署名文章,《權大于法嗎?!!!》引發了大家的熱烈讨論,也引起了上層領導的關注,同一個作者,在同一報刊上,先後發表了不同的兩篇文章,不但揭露社會發展中存在的醜陋邪惡的事情,而且還揭露權力機關以權代法,幹涉法律的公平公正,在群衆中引起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動搖了人民大衆對法律法規的信任,這已經不是簡單的事件了,而是一件影響深遠的事情,處理不好,會引起全社會對政府不信任,不滿意,不支持等現象。
真的出現了這樣的局面,那可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民心所向,是我們國家的立足之本,沒有人民大衆的支持和擁護,我們政府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雖然這事情隻是小範圍之内的人知道,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高層立即作出指示,由最高政法委部門負責牽頭,司法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參加的聯合執法小組成立,經過讨論研究,由最高法院和雙方高等法院,組成三方,在指定地點,指定的時間,來個三堂會審。
這個決定一出來,唐一民傻了,超出了自己的掌控範圍了,再硬着頭皮幹涉,那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而且還會暴露自己。
事已至此,已經沒有什麽辦法能改變了,也隻好打電話給馬廣南,将上層的決定告訴了他,馬廣南也是傻了眼,三堂會審,隻是聽說過有這麽回事的,還沒有遇到過,如今臨了自己的頭上,真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
再說了,三堂會審,肯定是媒體雲集,現場直播的,誰敢徇私舞弊,那可不是丢官這樣簡單了,弄不好還得進去踩縫紉機呢?
當韓景聽葉玉梅這麽一說,三堂會審,真的和自己預想的一樣,說明什麽?說明上層領導的高瞻遠矚,決斷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