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區公安局長候選人的考核很快就出來了。
這一天上午,樊錦春來到了陳明浩在市委的辦公室。
“陳書記,根據您的安排,市委組織部對符合提拔爲縣公安局局長人選進行了考核,結果已經出來了,請您過目。”樊錦春說完,就把手上的材料遞給了陳明浩。
陳明浩接過材料看了一下,上面是一張彙總,下面是十多張單獨的材料,是每一個人符合條件的人員的基本簡曆。
陳明浩看了一眼,便把材料放在了一邊,對樊錦春說道:“說說你的想法。”
“經過我們的考核,再結合市政法委,市公安局,以及各縣的主要負責人的意見,我們市委組織部認爲八縣一區公安局的負責人均可以繼續留任,原地提拔成爲政府副職,這樣有利于當地公安隊伍的穩定。”樊錦春說道。
陳明浩聽了他的話,再次将放在桌上的材料拿起來,認真仔細的看着第一張的彙總表,當看到萬溪縣公安局局長張振中的名字,略一猶豫,拿起桌上的筆,在他的這一欄後面的備注中寫道:此人不宜繼續擔任縣公安局局長,建議由王漢傑同志接任。
陳明浩寫完之後,将材料遞還給了樊錦春。
“我剛才看了一下,九名縣區現任公安局長都符合提拔條件,我原則上同意市委組織部提出的建議,當地縣區公安局局長就近進入政府班子,成爲副縣(區)長,但萬溪縣公安局長張振中不宜繼續擔任縣公安局局長職務,我剛才看了一下,縣公安局政委、常務副局長王漢傑同志的考核也是合格的,建議由王漢傑同志擔任萬溪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并提名爲萬溪縣政府副縣長。”陳明浩說道。
樊錦春聽見陳明浩的話,又看了看陳明浩遞過來材料上批示的意見,他知道張振中不可能成爲副縣級幹部了,隻是想不明白爲什麽這麽幾個縣公安局長,陳明浩隻是将張振中拿了下來。
“陳書記,到時候怎麽向張振中解釋?”樊錦春好奇的問道。
“一個敢在中午喝酒,公開違反公安部‘五條禁令’的人,沒有扒掉他的警服都已經很不錯了,還有什麽資格繼續擔任這一重要職務,還進入到政府班子?”陳明浩說道。
聽到陳明浩的話,樊錦春算是明白了,張振中撞到槍口上了,不是陳明浩看見,就是有人舉報了。
“明白了, 确實不适應再繼續擔任這麽重要的職務了,更别說晉升到副縣級了,請問陳書記還有什麽指示嗎?”樊錦春點頭答應以後問道。
“還有就是龍湖區的兩個副縣級幹部,我們拟向市委推薦現任龍湖區委辦公室副主任劉鑫同志出任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現任龍湖區安全局局長葉世華同志出任龍湖區黨組成員,副區長,請市委組織部給予考察,和這一次縣區公安局長的提名一起提交給市委劉書記。”陳明浩對樊錦春說道。
樊錦春将陳明浩說的這兩個人記錄了下來,答應之後便離開了。
樊錦春回到自己辦公室後,将電話打給了市政法委書記王憲明。
“王書記,你特别關照的張振中在陳明浩那裏沒有過關,被刷掉了。”樊錦春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