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剛很快就知道了龍德高交代的問題,聽說是王憲明讓龍德高幫忙租的房子,他便聯想到了嫌疑人曾經在市區的落腳點,于是,就讓分局的警察去市政法委,将王憲明曾經的秘書帶到了公安分局,再把那個房東也請到了公安局,讓他辨認一下是不是王憲明的秘書去租的房子。
當天下午下班以後,結果就彙報到了在林山縣的婁剛那裏,殺害王德福的嫌疑人在市裏落腳的房子就是王憲明的秘書出面租下來的。
“那個房東沒有看錯吧?”婁剛聽完結果之後問道。
“房東在五六個人中間,一眼就認出了王憲明的秘書,确認是他之後,我們也對他進行了詢問,王憲明的秘書也承認了是他去租的房子,留的不記名電話号碼和租房的假身份證複印件都是王憲明爲他提供的。”分局的辦案警察彙報道。
“那就說明我們以前的懷疑是對的,至于那個秘書,他應該爲他的行爲負責任,就按照相關的規定該拘就拘吧。”婁剛對辦案的警察說道。
婁剛認爲,秘書雖然隻是奉命行事,但他是一個成年人,明知道租房需要用真實的身份證和真實的電話号碼,他卻按照領導的指示用了虛假的身份和查不到身份的電話号碼,他應該意識到這是在違法卻還這麽做,那他就要承擔相應的後果,絕不能以執行領導的指示爲借口而逃避懲罰。
挂掉電話以後,婁剛又将結果彙報給了陳明浩,雖然對方現在已經是市長了,不再過問公安上的具體工作,但畢竟他還兼着龍湖區的區委書記,又一直在關注着王德福被害案的偵破,婁剛認爲有必要向陳明浩做一下彙報。
陳明浩是在晚飯後的散步路上接到的婁剛的電話,聽見彙報的内容沒有任何的意外,在最早知道是一個年輕人出面租的房子的時候,他就有了這個想法,隻是那個時候王憲明還在位,又沒有任何的證據指向,他便把這個想法放在了心裏,他相信婁剛他們同樣有這個想法,之所以沒有讓房東去辨認,同樣是出于這個心理。
“好,這件事情我知道了,林山縣那邊怎麽樣?”
“已經确定蔣大順和殺害王德福的嫌疑人同時居住在了龍德高安排秘書租下的房子裏,并且蔣大順是在這個房間裏遇害的,車子和屍體都是抛棄在磚窯廠的,嫌疑人是步行離開的,根據屍檢判斷,蔣大順的死亡時間應該是龍德高被帶離的那一兩天。”
“一定要盡全力破案,争取早日将兇手緝拿歸案,你向柳市長請示一下,該向省廳彙報就彙報,該發通緝令就發通緝令吧,畢竟蔣大順是陽山市的副市長。”陳明浩對婁剛說道。
“好的陳市長。”婁剛說道。
其實在下午上班後,他已經向陽山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柳國棟彙報過了,對方的意見和陳明浩剛才說的是一緻的,已經将案子上報到了省公安廳,這個時候,通緝令應該已經發出去了。
第二天上午一上班,常務副市長盧漢平就來到了陳明浩的辦公室。
“市長,龍湖周邊的幾個項目已經全部停了下來,您知道吧?”
盧漢平坐下之後,就對陳明浩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