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路燈下,林凱坐在一個熟人罩着的飯館兒外面抽煙。他的幾個跟班也在那無所事事地晃悠。董明正在逗弄一隻黑貓。他自從跟了林凱以後,慢慢适應了林凱一夥人的生活規律。再加上董明也不想回那個毫無溫暖的家,所以有事兒沒事兒都粘着林凱他們。
已經過了飯點,客人們都走了,整個大堂隻有兩個人,喝得五迷三道還在那吹牛逼。
腳步聲由遠及近,董明擡頭看見一個胖子走了過來,他點頭跟那胖子打招呼:“胖哥好。”
胖子并不鳥董明,隻是把目光投向坐在一邊抽煙的林凱:“林……林子……”
胖子有點爲難,他似乎很是忌憚林凱。林凱沒拿正眼看他,撣了撣煙灰,不耐煩道:“又怎麽了?”
胖子歪着頭糾結怎麽說,還好他臉皮厚,嘴一癟,仿佛受了多大的冤屈,道:“哎喲喂,還不是我那混賬王八蛋老爹!他特麽又出去賭!賭輸了就喝酒!昨天喝醉了,把我媽打了一頓,這不,連我這個月生活費都搶走了。”
言外之意就是要錢。
其實胖子也沒有全說謊。他的那個老爸确實是個賭徒,賭輸了也的确會喝點酒。隻是打人的不是他,是他老婆。他老婆是有名的潑婦,每次他老爹輸得褲衩兒都不剩的時候,就見着他老婆舉着個笤帚疙瘩滿胡同追着他爸打。他爸打是打不過他媽,但是不耽誤他賭。讓他幹點兒别的他是沒那個本事,心思全花在怎麽從他老婆眼皮子底下逃跑賭博去了。
胖子确實沒錢,但是這事兒也不能全賴他老爸。胖子屬于那種精明會算計的死胖子,他最近拿了點錢想倒騰點東西。他想着是挺好,可是一個中學生沒什麽本事也沒什麽閱曆,最後被騙得血本無歸不說,還欠了一屁股債。好在他窮,投入的少,欠得也少,隻要有人接濟一把,還是可以走過危機的。
林凱看他那狗德行就知道又是要錢。林凱他們家有錢,拿出點錢給他不是問題。
林凱掐掉煙,站起來,走到胖子面前。他和胖子差不多高,臉貼得很近,近到能從胖子絕望的瞳孔裏看到自己的倒影。
還沒等胖子來得及向後退,林凱一拳捶到了胖子的太陽穴上,胖子應聲倒地。
林凱的幾個跟班聽到動靜,紛紛圍了上來。胖子在地上捂着腦袋疼得龇牙咧嘴。他擡頭,用哀求的眼神望着林凱。林凱低頭,冷冰冰地看着胖子,揪着他的領子,一拳又打在他的眼睛上。
林凱看外表不像是會打架的人,他體型可比胖子差遠了,體能當然也不及胖子。但是胖子卻不敢還手。他但凡敢還手,打他的就不是林凱一個人了。
林凱的幾個跟班,就這麽圍着兩個人,看着林凱一拳一拳,面無表情地揍胖子。反正胖子也抗揍。
正在逗貓的董明看不下去了,他覺得大家都是朋友,有多大的事兒一定要鬧到動手的地步呢?他走上前去,想要勸阻林凱。林凱二話不說,連董明一起揍了一頓。董明是真的打不過林凱。
林凱揍了一會兒,揍累了。他右手的關節已經發紅出血,而他似乎到這時候才感覺到疼痛。王繼宗遞過去一張紙巾,讓他擦擦手上滲出來的鮮血。林凱擦幹淨手,甩了幾百塊錢到胖子臉上,什麽也沒說。
他周圍的人大概都知道他是個什麽脾氣,也沒有多想。可是董明不這麽認爲,他覺得林凱這樣做是不對的。大家都是朋友,就算你有錢,就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不能随便對朋友動手吧。這件事情他曾經跟林凱提過,林凱都沒有親自動手,就被一個林凱的小跟班賞了兩個耳巴子。
但是董明沒有怪過他,他一直認爲是自己不夠好,不能夠想出更好的溝通方式去勸阻林凱這種過激的交往模式。這就是好人和惡人的區别。好人有時會因爲别人的錯誤而拷問自己的内心,而惡人隻會用自己的錯誤去懲罰别人。
林凱之所以還留着董明在身邊的原因,就是他還需要把董明當做戲服穿在身上,在班裏演着三好學生的戲碼。他知道他可以在外面靠家裏的錢爲所欲爲,但他的父親卻可以随時切斷他的生活來源。
林凱從小就看着他爸的臉色生活,因爲他知道他的父親并不喜歡他。不喜歡他的原因,自然是因爲不喜歡他的母親。林凱的父母就是政治聯姻,他父親對他母親沒什麽感情,怎麽看怎麽覺得他母親不順眼。而他的母親,一個千金小姐,也不能容忍他父親的淡漠冷酷,于是習慣性地找茬,吸引他父親的注意力。作爲夾在中間的林凱,日子自然也不好過。他努力學習,跟班裏所有人打成一片,變成老師最寵愛的學生,一切都是爲了讨好他的父親。他的父親在外面有了女人,還給他生了孩子。無論和那個女人是不是真愛,他的父親顯然喜歡那個女人遠遠勝過他母親。他的任何不完美,都會變成父親更加不喜歡他的借口,而他的母親也會把自己的不受寵遷怒于兒子的不争氣,對他指責謾罵。他不能讓他的父母抓到一點把柄,他必須完美。
可林凱終究是個孩子,感情需要有發洩的出口。他在班裏裝成三好學生,卻結交其他班級年級的差生混混生。好在有董明這麽一個忠犬,維護着他在班裏和藹善良的形象。
董明被揍了一頓,顯然老實多了,看着林凱的眼神中也有了懼怕。這讓林凱很滿意。曾幾何時,他看着父母那鄙夷嘲諷的眼神,内心産生出巨大的恐懼,多少次午夜夢回,他仍然能感覺那些眼睛如同巨大的烏雲,把他擠壓到窒息。而能緩解這壓力的,隻有讓别人感受到同樣的痛苦。
他知道自己可能有一點不正常,但是他沒法改變,或者說,他根本不想改變。因爲這種不正常給他帶來無限的快樂。
對,他有虐待癖。他喜歡别人的恐懼、絕望以及臨死的掙紮。
他記得他小學五年級,考了個全年級第二。那天,他看着一個考了年級一百名左右的孩子,摟着她媽媽索要獎勵;而他在公園的台階上坐了整整兩個小時,呆呆地看着泛黃的雲朵,不知道怎麽回家。年級第二,不是第一。他知道一個第二,會讓他忍耐多久的羞辱和漠視。那天,就在那個台階上,一隻四五個月左右的黃狗蹲在了他面前,就那麽看着他,對他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溫柔眼神。他突然覺得自己很可悲,這個世界上能這樣看着他的居然是一隻狗。
然而他的心并沒有因爲狗狗的可愛而變得柔軟,他擡起腿狠狠踹了那狗一腳。這隻狗狗是這附近居民的新寵,經常被人逗弄,所以很是親人。尤其是小孩子,因爲小孩子尤其喜歡動物,都會給它一些吃的。它大概還沒有遇到過擡腿踹他的孩子。
狗狗愣了一下,并沒有逃走,隻是站起來退了兩步,大概在想這孩子是不是在跟它鬧着玩。見狗沒有走,林凱随手抓住了一根樹枝,抽了那狗一下。小狗躲閃不及,臉上挂了彩,終于明白了這個孩子的危險,露出了恐懼的眼神。
這個眼神如同一股電流,直擊林凱的内心,他突然就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麽。他猛地撲向了那隻可愛幼小的生靈。
整整半個小時,夕陽西下,在無人的公園裏,幼犬的哀嚎聲慢慢衰弱,最後連呻吟也沒有了。
幼小的林凱站起來看着地上一灘血肉模糊,他明白,他徹底壞了。意識到這一點的他,很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