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番外·繁花似錦,一世長安
葉長安得逞了。
在他軟磨硬泡,不眠不休地哭嚎了半個月之後,定王妃終于敗下陣來。
去蘇禦史府“提親”那天,沈明月也在。
“定王妃大駕光臨,真是讓寒舍蓬荜生輝。”蘇夫人将溫敏舟迎進府,着人上了最好的茶,“不知王妃今日前來,有何貴幹?”
溫敏舟淺啄了一口茶,道:“聽說蘇小姐待字閨中,我家中也有個不成器的兒子尚未婚配。不知蘇禦史和蘇夫人,有沒有意願讓兩家結個親?”
蘇禦史聞言,尴尬一笑。
“定王府權勢比天,我們禦史府怕是配不上……”
他低頭喝茶,順便和蘇夫人悄悄對了個眼神,什麽歪風把定王府那個纨绔的春心刮到蘇家來了!?
蘇夫人無聲搖頭,她哪兒知道!
兩人默契地不再出聲。
蘇府雖然飽受非議,地位也遠比不上定王府,但他們絕對不會拿女兒的幸福做交換利益的籌碼。
兒子已經帶着程碧玉私奔了,唯一的女兒定要擇一門佳婿!
葉長安纨绔秉性,實在不是他們寶貝女兒的良配!
沈明月莞爾道:“蘇大人,不妨聽完定王府的條件再做抉擇也不遲。”
沖定王妃使了個眼神,沖啊,婆母!
長安的幸福就靠你了!
溫敏舟嘴角一抽,手也緊緊地摳着身下的梨花木椅。
“定王府次子,可以……”
“可以……”
“可,可以……”
溫敏舟抿着唇,驕傲了一輩子的定王妃,實在說不出那兩個字。
蘇夫人:?
定王妃,是個結巴?
蘇夫人讪笑:“王妃,可以什麽?”
溫敏舟咬牙:“可以入贅!”
蘇禦史:“可以什麽也不成!”
二人幾乎同一時間出聲,蘇禦史一愣,“什麽?”
溫敏舟咬着牙關。
太可恥了!
那樣難以啓齒的話她已經說過一次,她決計不再說第二次!
沈明月見狀,立即道:“可以入贅!二位沒有聽錯!定王府次子很樂意入贅,他很喜歡蘇小姐,入贅的意願非常之強烈!”
蘇夫人瞳孔一縮,轉頭看向定王妃。
隻見溫敏舟羞恥點頭,恨不能鑽到地縫裏去。
那意願能不強烈嗎,長安就差吊死在她面前了!
“咳……”
“咳咳咳……”
蘇禦史尴尬地咳了好幾聲,“這個……如果是入贅的話……”喝了口茶,蘇禦史擡頭看着天花闆,“入贅,可以考慮。”
定王府的次子當贅婿,體面暫且不提,最要緊的是百花以後就能留在他們身邊。
他們将來能靠得住的,也就隻有這個女兒了。
憑借着放得下的身段和臉面,葉長安與蘇百花的親事定了下來。
好日子定在六月初八。
成婚那天,定王妃哭得跟淚人兒似的,不僅有對贅出去的兒子的不舍,更有對自己教育失敗的感歎。
她養的親兒子,怎麽就那麽願意入贅呢!
她太傷心了!
但這種傷心隻持續了短短兩個月。
八月十五,沈明月誕下一對龍鳳胎。
長兄取名葉峥嵘。
至于幼妹,在沈明月的一再反對下,取名沈靜之。
葉枕戈對此表示很傷心,總覺得自己的女兒從名字上就不那麽金貴了。
定王妃樂得合不攏嘴,再也沒心思管葉長安那點破事,天天圍着兩個白嫩嫩的小娃娃轉,恨不能抱出門去炫耀。
兩年後,一個冬日。
天上飄飄揚揚地灑着雪花。
身披褴褛舊衣的男子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到蘇禦史府門前。
“快走快走!這兒不讓要飯!”
門房小厮擡手就要趕人。
孰料那叫花子身子一僵,定定杵在蘇府門前不肯走,“是我!我!蘇百舸!”
小厮怔了半晌,細盯着叫花子的臉看了又看,才終于确定眼前之人真是當初同程碧玉私奔的蘇百舸!
再度回到蘇府,蘇百舸眼中流下一股熱淚。
他被人帶進府中見蘇禦史夫婦。
兩年不見,蘇百舸激動上前,朝着蘇禦史夫婦跪下。
“爹,娘,孩兒不孝!孩兒回來了!”
可迎接他的并不是想象中的熱情。
蘇禦史夫婦隻是平靜地看着他,半點沒有重新見到他的歡喜,蘇百花的眼神更是冷漠得吓人。
甚至,他在原本屬于他坐着的位置,見到了葉長安。
而葉長安的懷裏,正抱着個咿呀學語的娃娃。
蘇百舸一怔。
“這是……”
“我兒子。”蘇百花說。
蘇百舸愈發錯愕,“我都有外甥了!”
蘇百花皮笑肉不笑的:“是啊,你離開以後,葉長安入贅進蘇家,這是我們的孩子。這些年家裏多虧長安照顧,否則我們還真打理不過來。”
起初,蘇百舸消失的時候,蘇禦史夫婦的确痛心疾首。
可後來,這種痛心就漸漸變成了失望。
所幸葉長安一直陪在他們身邊,他會哄人,每逢年節總變着花樣地哄他們開心。誰若生病了,葉長安也總是熬着夜照顧。
一個贅婿,照料他們竟然比他們的親生兒子還上心。
一晃而過兩年時間,他們早已把葉長安當成了自己的親兒子看待。
如今再看落魄不堪的蘇百舸,他們沒有激動,沒有雀躍——
隻剩失望罷了。
蘇百舸抹了把眼眶的淚花,“阿姐,我知道錯了!我不該聽信程碧玉的話,若不是她,我也不會落得如此下場!”
當年,他腦子一熱,同程碧玉私奔。
知道程碧玉背上了人命,他們隻能一路往南逃竄,去往燕國。
可一離開大镛,程碧玉就變了。
她像換了一個人,對他再也沒有好臉色。等到了燕國京都,程碧玉找到了燕國的小郡王,更是一腳将他踹開。
他這才知道,程碧玉與燕國小郡王在早年就有過幾面之緣,程碧玉是專門去找那位小郡王的。
隻是這一路山高水長,她也怕遭遇不測,才需要自己作陪。
甚至連他帶的所有金銀細軟,也全都被程碧玉騙走,分文不剩。他一路乞讨回到京城,路上還不幸摔斷了腿,如今再後悔,也于事無補。